文件展品31.1
首席执行官的认证
根据交易所规则13a-14(a)和15d-14(a)的规定
根据第302节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
我,Max Levchin,证明:
1.我已审核了Affirm Holdings, Inc.的这份10-Q表格的季度报告;
2.在我所知情的范围内,根据制作该报告时的情况,在该报告所涵盖的期间内,本报告不包含任何虚假陈述或遗漏必要的实质性事实而导致上述陈述在的情况下,对期间所述事项具有误导性;
3.在我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报告中所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已充分真实地反映了所述期间注册人的财务状况、营业成果和现金流量;
4.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对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证券交易法规》13a-15(e)和15d-15(e)定义)以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根据《证券交易法规》13a-15(f)和15d-15(f)定义)。我们已经:
a.设计或监督设计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以确保与注册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有关的重要定量或定性信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内通过其他组织的员工传达给本人;
b.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促使这些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设计以依据普遍公认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可靠地报告财务情况和编制财务报表,以提供合理的保证;
c.本报告对注册人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根据此评估,就该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结束时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得出了结论;
d.本报告披露了在注册人最近财季(年度报告的情况下,注册人的第四财季)内发生并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具有合理可能重大影响的注册人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的任何更改(如交易所法案13a-15 f和15d-15 f中所定义)。
5.经过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注册会计师及董事会董事(或执行类似职责的人员)已得以知晓。
a.内部财务报告的设计或操作中,所有会有不利影响的重大缺陷和漏洞,这可能会影响到注册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
b.有关本注册人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在试图影响本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诈问题已在本登记人的最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中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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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7日 | | /s/ Max Levchin 传统文化领域 |
| | Max Levchin |
| | 首席执行官 |
| | 签名:/s/ Ian L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