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覽 31.2
首席財務官的認證
根據交易所規則13a-14(a)和15d-14(a)的規定
根據第302節
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302條
我,Michael Linford,證明:
1.我已審閱Affirm Holdings, Inc.的第10-Q表格季度報告;
2.在我所知情的範圍內,根據製作該報告時的情況,在該報告所涵蓋的期間內,本報告不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遺漏必要的實質性事實而導致上述陳述在的情況下,對期間所述事項具有誤導性;
3.在我所知情的範圍內,本報告中所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已充分真實地反映了所述期間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營業成果和現金流量;
4.與登記的其他證明官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證券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條規中定義的那樣)以及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如《證券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條規中定義的那樣) 爲登記人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
a.設計或監督設計了這樣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以確保與註冊人(包括其合併子公司)有關的重要定量或定性信息在準備本報告的期間內通過其他組織的員工傳達給本人;
b.設計了這樣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促使這些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設計以依據普遍公認會計原則爲外部目的可靠地報告財務情況和編制財務報表,以提供合理的保證;
c.本報告對註冊人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進行了評估,並根據此評估,就該報告所涵蓋的期間結束時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得出了結論;
d.本報告披露了在註冊人最近財季(年度報告的情況下,註冊人的第四財季)內發生並對註冊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產生重大影響或具有合理可能重大影響的註冊人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進行的任何更改(如交易所法案13a-15 f和15d-15 f中所定義)。
5.經過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註冊會計師及董事會董事(或執行類似職責的人員)已得以知曉。
a.內部財務報告的設計或操作中,所有會有不利影響的重大缺陷和漏洞,這可能會影響到註冊人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
b.有關本註冊人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在試圖影響本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詐問題已在本登記人的最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估中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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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7日 | | /s/ Michael Linford |
| | 邁克爾林福德 |
| | 首席運營官和首席財務官 |
| | (財務總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