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 31.1
首席執行官證書
根據與b. Riley簽訂的登記權協議,公司於2022年4月22日向證券交易所(“SEC”)提交了一份S-1表格的登記聲明書,並在2023年6月8日提交了S-3表格上的修訂後申報了最初的。
證券交易法規則 13a-14(a) 和 15d-14(a),
根據採納
第 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302條
我,Jeffrey Soinski,在此證明:
1. 我已審閱Avinger,Inc.的本季度10-Q表格的報告;
2. 据我所知,本報告中沒有包含任何不實陳述或遺漏必要的重要事實,以便使這些陳述在其做出時不會誤導,就本報告涵蓋的期間而言;
3. 据我所知,此報告中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資訊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如實地呈現了登記人的財務狀況、營運結果和現金流,截至本報告所述期間;
4. 登記公司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揭露控制措施和程序(定義在《交易所法》規則13a-15(e)和15d-15(e) )和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定義在《交易所法》規則13a-15(f)和15d-15(f) ),以及:
a) 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與登記人(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相關的重要信息在報告準備過程中由這些實體內的其他人員通知我們,特別是在準備此報告的期間;
b) 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者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種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便根據普遍接受的會計原則,為外部用途的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財務報表的編製提供合理保證;
c) 評估了被登記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提出我們對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根據該評估結果,該評估是基於本報告期間結束時的;並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被登記人最近一個財政季度(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為被登記人的第四個財政季度)發生的任何影響重大的,或合理可能影響到被登記人內部控制的內部控制的變化;
5. 其他擔任證明官員和致富金融(臨時代碼)財務長基於我們對基本報表控制項最新評估,已向登記人的稽核員和董事會董事會(或履行相當職能的人)披露:
a) 造成有重大缺陷和設計或執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中可能不利地影響到被登記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重大缺陷和實質缺陷;並
b) 任何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在被登記人內部控制中擁有重要角色的員工的,無論大小都涉及的欺詐。
日期:2024年11月7日
/s/ Jeffrey m. Soinsk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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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佛瑞·M·索茲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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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執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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