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2
首席財務官認證
根據基於《美國法典》第1350條採納的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我,安娜·布賴森,Doximity, Inc.(「公司」)的首席財務官,特此證明,據我所知並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採納的《美國法典》第1350條,以下內容屬實: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10-Q表格(「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 | | | | | | | | | | | | | |
日期: | 2024年11月7日 | | | |
| | | 作者: | /s/ Anna Bryson |
| | | | 首席財務官 (信安金融財務負責人和財務會計負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