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執行官和財務長證明書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根據《美國法典》第18章第63章第1350條(18 U.S.C. §1350)以及2002年沙賓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採納,Protagonist Therapeutics, Inc.(下稱“公司”)的首席執行官Dinesh V. Patel和該公司的財務長Asif Ali在此證明,據其所知:
1. 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公司第10-Q季度報告,該認證所附的展示文檔32.1(下稱“季度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訂版的第13(a)條或第15(d)條證券交易法案的要求;並
2. 季度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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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7日 |
| /s/ Dinesh V. Patel, 博士。 |
| | Dinesh V. Patel, 博士。 |
| | 總裁、執行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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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7日 |
| /s/ Asif Ali |
| | Asif Ali |
| | 執行副總裁,致富金融(臨時代碼) |
本證書隨附與之有關的表格10-Q一起,並不被視為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也不得被引用並納入Protagonist Therapeutics, Inc.根據1933年修訂版證券法或1934年修訂版證券交易法的任何提交中(不論是在表格10-Q之日期之前或之後制定),無論該提交中是否含有一般納入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