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1
证明
18美国法典第1350节,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节
关于于本日期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首席互联网银行公司(first internet bancorp)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10-Q表格(“报告”),本人特此根据《美国刑法》第1350条以及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进行认证:
(1)报表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款的要求;并且
(2)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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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大卫·贝克 | |
大卫·贝克尔 | |
首席执行官 | |
2024年11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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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肯尼斯·J. 洛维克 | |
肯尼斯·J. 洛维克 | |
首席财务官 | |
2024年11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