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a10q-311certificate30sep24.htm EX-31.1 文件


展覽31.1

認證

我,Pina Albo,證實:
1. 我已審閱Hamilton Insurance Group,Ltd.的這份10-Q表格;
2.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實的重大事實陳述,也不遺漏必要的重大事實陳述,以使根據報告時發表的陳述,在涵蓋本報告期間的情況下不具誤導性。
3. 根據我的知識,本報告中包含的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呈現了開具者在本報告所呈現的期間內的財務狀況、營運成績和現金流量;
4.     申報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負責為申報人建立和維護揭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13a-15(e)和15d-15(e)中所定義的)和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如交易所法13a-15(f)和15d-15(f)中所定義的),並已:
a.根據我們的監督,設計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引起其他實體在特別是在編制本報告的期間,向我們披露有關本註冊人及其合並子公司的重要信息;
b.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便根據廣泛接受的會計原則提供關於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為外部用途準備財務報表的合理保證;
c.根據此次評估,我們對報告期結束時的申報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做出了評估,並在本報告中呈現了我們對申報控制和程序效力的結論。
d.在本報告中披露,對於報告期內部財務報告控制項發生的任何變化(對於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為報告期的第四季度),該變化對內部財務報告控制項造成了實質影響,或者有合理可能造成了實質影響;且
5.     登記人的其他認證負責人和我已根據我們對基本報表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向登記人的審計師和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同職能的人員)進行了披露:
a.所有重大缺陷和在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的設計或操作上的實質弱點,這些缺陷和弱點可能對登記商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和
b.任何與管理層或其他在登記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員工有關的欺詐行為,不論其重要程度為何。

日期:2024年11月7日/s/ Pina Albo
Pina Albo
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