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ebc-20240930xex311xcertifi.htm EX-31.1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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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之证明书
根据1934年修订后的证券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4,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302条所通过的措施
I, 罗伯特F.里弗斯,证明:
1.我已审阅了Eastern Bankshares, Inc.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中未包含任何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亦未遗漏应当披露的重大事实,以使所陈述事项不真实,考虑到所做陈述的情况并非有关此报告所涵盖期间的误导;
3.据我所知,本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允呈现被登记者的财务状况、营运成果和现金流量,至于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
4.本登记申报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们负责建立和维护登记申报人的揭露控制和程序(根据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定义)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根据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定义)。
(a)我们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程序,或是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设计这样的披露控制程序,以确保关于申报人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被其他实体内的人通知给我们,特别是在编制本报告期间;
(b)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根据广泛接受的会计原则提供关于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外部用途准备财务报表的合理保证;
(c)评估了申报人的披露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在本报告中根据该评估向读者呈现了关于披露控制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根据该评估,该结论基于报告期末;
(d)本报告中已披露被登记者于最近一个财务季度(对于年报而言,是被登记者的第四季度)内发生的有可能重大影响被登记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有可能合理影响的任何内部控制变化;并
5.我和公司的其他核证主管,根据我们对最近内部财务报告管控的评估,已向公司的核数师和公司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披露:
(a)所有对财务报告内部管控的设计或操作具有重大缺陷和重大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有合理可能对公司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产生不利影响;和
(b)任何与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员工有关的欺诈行为,不论其重要程度为何。
日期:2024年11月7日
/s/ Robert F. Rivers
Robert F. Rivers
执行主席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