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10.1 2 ex10-1.htm

 

展览 10.1

 

租赁 协议

 

这个 租约(“租约”)由房东于2024年2月20日(“生效日期”)签订和签订 以及下面列出的租户。

 

文章 1。 定义和某些基本条款.

 

1.1 (a) “房东”:

正在运行 PUMP 商务中心,LP

一个 宾州有限合伙企业

       
  (b) “管理 代理”: 跑步 泵业商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c) “租户”: LifeMD
       
  (d) “项目”:

跑步 兰开斯特东汉普菲尔德镇跑泵路 Pump Business Center 宾夕法尼亚州县,更具体地描述在 附录 “A” 附于此,并入此处。

       
  (e) “死了 场所” 或 “场所”: 这个 项目内的空间如附件 “A” 所示,描述为由22,500个单元组成的106、107和108个单元 ± 平方英尺的工业弹性空间。
       
  (f) “租赁 术语”: 五 (5) 年零三 (3) 个月
       
  (g) 选项 要延长租赁期限,请执行以下操作: 一个 (1) 五 (5) 年选项
       
  (h) “开工 日期”: 三月 2024 年 1 月 1 日
       
  (i) “租金 开课日期” 2024 年 6 月 1 日
       
  (j) 最低限度 年租金:  

 

年 l  $201,375.00 (每月 16,781.25 美元) 
年 2  $207,416.28 (每月 17,284.69 美元) 
年 3  $213,638.76 (每月 17,803.23 美元) 
年 4  $220,047.96 (每月 18,337.33 美元) 
年 5  $226,649.40 (每月 18,887.45 美元) 

 

  (k) 允许的 使用: 对于 仓储, 配送, 药品加工, 经营持牌药房业务以及相关的办公活动.
       
  (I) 实质性的 完成: 不适用
       
  (m) 安全 存款 $16,7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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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上述每项定义和基本规定均应结合其中的提法来解释并受其限制 本租约的其他条款。

 

文章 2。 死亡; 场地规划.

 

2.1 房东特此死亡,租户和租户特此向房东租用已拆除的房屋。如果该处所 包含任何旨在与相邻地块共同使用的道路或其他改善设施,则此消亡包括以下权利 与其他人一样,非排他性地使用所有此类公共区域,但须遵守本租约的条款和条件。

 

2.2 该项目的计划附于 附录 “A”。除已拆除的房屋外,房东保留权利 重新配置、更改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任何规划建筑物的位置和/或尺寸,或上面显示的其他改善措施 展览 “A”, 除以下内容外,房东没有义务建造与项目有关的任何计划中的改善工程 如第 9.1 节所述。房东同意提前三十 (30) 天向租户提供任何实质性工作或变更的书面通知 对可能影响租户对房屋和公共区域的运营或出入,或影响房屋和公共区域能见度的项目中 租户的标牌。

 

文章 3. 已故房屋的占用和验收。

 

3.1 租户在当前 “原样” 条件下占用已废弃房屋即被视为接受了同样的房屋,前提是 仅限于房东履行中明确规定的任何工作的义务 第 9.1 节 本租约并已确认 同样完全符合房东在本租约下的契约和义务。

 

3.2 如果出于任何原因,房东无法按照以下规定在周转日交出已退房房屋的所有权 部分 9.1 在本租约中,房东不应被视为违约,租户同意接受对已退租房屋的所有权 在房东能够投标的时间内,该日期应成为周转日期,但租户有权投标 按照第 9.1 节的规定终止。

 

文章 4。 期限:占有;扣押;保证金

 

4.1 (a) 租赁期限应从生效之日开始,期限应为中规定的期限 第 1.1 (f) 节。开学典礼 日期从一个月的第一天以外的某一天开始,即紧接实际生效后的部分月份的剩余部分 日期也应包含在租赁期限的第一年中。

 

(b) 特此授予租户选择将本租约的租赁期限延长至中规定的期限和年数 部分 1.1 (g). 前提是:(i) 租户在适用期权生效之日之前未转让本租约; (ii) 截至发出通知之日或适用期权或事件发生之日为止,未发生违约事件,随着给予 根据本租约,通知、时间推移或两者兼而有之,将构成租户违约事件;(iii) 租户已发出书面通知 在当时的期限到期前不少于一百八十(180)份向房东行使延期期权 租赁期限。如果租户行使延长租赁期限的选择权,则本租约的所有其他条款和条件适用于 初始租赁期限应适用,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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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 应向房东支付最低年租金,金额见下表:

 

六年级  $233,448.84   $(19,454.07/月)
七年级  $240,452.28   $(20,037.69/月)
八年级  $247,665.84   $(20,638.82/月)
九年级  $255,096.00   $(21,258.00/月)
10 年级  $262,748.88   $(21,895.74/月)

 

4.2 “租赁年度” 是指自生效之日或其任何周年纪念日起的每隔一年的期限,如果是生效日期 日期不是一个月的第一天,从开始日期之后的第一个日历月的第一天开始或任何 其周年纪念日。

 

4.3 如果租户在没有房东的情况下在本租约到期后或更早终止后仍拥有已拆除的房屋 明确书面同意,房东可以将租户视为侵入者,并采取适用法律允许的所有行动来停止 租户或房东的入住可能认为租户每月都在租户;无论哪种情况,租户都应向房东负责 对于租户按最低租金的150%入住已拆除的房屋,并在前一期间最后支付的额外租金 租赁年份(按月按比例分配)受本租约的所有条件、规定和义务的约束,房东还应 拥有违约事件发生后本应享有的所有权利和补救措施。

 

4.4 在租赁期限到期或任何延期或本租约提前终止时,租户应和平撤离 并将完好无损的房屋连同经过改善的房屋交还给房东,但普通损耗除外;前提是, 但是,租户应在开工后拆除租户在已拆除的房屋上建造或为租户建造的任何改善设施 日期,除非房东另有书面约定,在这种情况下,此类改善的所有权自到期之日起归房东所有 或提前终止租赁期限。

 

4.5 故意省略。

 

4.6 第 1.1 (m) 节中规定的保证金应由租户在所有各方签署本租约时支付。这样的存款 应由房东持有,作为支付所有租金和其他应付或可能全额支付的款项的担保 本租约的规定期限,以及为了租户忠实履行租户在本租约中签订的所有契约和协议 租赁。租户无权要求房东对任何特定的违规行为进行此类款项或其中的一部分赔偿 或租户违约,并拨出上述款项或其中的一部分来补偿任何此类违约或违规行为 在任何时候都要对房东自由裁量权。在本租约终止后的四十五 (45) 天内,房东应返回租户身边 上述保证金,不含利息,减去房东根据本规定从中拨出的款项 段落;但是,如果因租户违约而终止,房东可以保留此类担保 在本租约到期之日之前,押金作为租户支付因此类违约而产生的损害赔偿的担保 如果不是默认终止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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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 租金。

 

5.1 最低年租金应从租金开始之日起累计,并应在房东的地址支付给房东。

 

5.2 租户同意按月分期支付最低年租金,金额等于中规定金额的十二分之一 第 1.1 (i) 节 或第 4.1 (b) 节(如果适用)。所有款项均应在每个日历月的第一天或之前到期;前提是如果 租金开始日期不是一个日历月的第一天,该月的最低年租金应按比例分配 在租金开始之日到期.所有租金均应在不事先通知或向房东办公室提出要求的情况下支付给 哪些通知将交付(如下所述),或者在房东应通过书面通知指定的其他地点交付。

 

5.3 根据本租约,所有最低年租金和所有额外租金以及租户应向房东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均应到期并支付 不进行任何性质的抵消或扣除。

 

5.4 如果房东未在五(5)个工作日内收到租户根据本租约应向房东支付的任何款项 到期日,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租户都应向房东支付延迟付款手续费,金额等于两者中较高者 二百五十美元(250.00美元)或本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5%),用于向房东偿还额外费用 服务和处理成本。此外,在租户收到房东的书面通知后,说明逾期未付的基本金额 租金,任何未付的逾期租金应从到期日后的第五(5)个工作日起计利息 当以等于每年百分之十二(12%)的费率支付时。此类手续费和利息应作为额外租金支付,以及 应立即到期并付款,无需房东提出要求,也不得进行任何性质的抵消或扣除。

 

文章 6。 规章制度。

 

6.1 租户应遵守本租约执行时或任何时候有效的规章制度,以及 不时由房东合理颁布,包括安装和维护任何灭火器等 房东可能合理要求的位于已故房屋内的安全设备。现行项目规则附后 此处并作为其中的一部分作为 展品 “B”;

 

文章 7。 公共区域。

 

7.1 “公共区域” 是指项目内但在已废弃场所之外的区域。

 

7.2 公共区域维护(“CAM”)费用将包括所有税费、空壳建筑和公共区域保险、草坪护理、降雪 清除、供水、下水道、垃圾清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其他费用详见 展品 “C”。费用包括在内 上 展品 “C” 应包含 “基准年” CaM 费用。Cam 费用应分摊给租户 根据房舍总平方英尺除以120 000平方英尺, 然后按比例计算以反映实际天数 在适用的年份内,租户占用了房屋。基准年应定义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时期。Cam 充电 除了最低年租金的月度部分外,应每月作为 “额外租金”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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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房东应在基准年及后续年份结束后的三月第一天之前提供书面声明 并提供合理详细的支持文件,以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年度向租户支付的实际CAM支出 以及此后每隔一年。应根据租户的平方英尺按比例调整每位租户的CAM费用 房舍除以 120,000 平方英尺,然后按比例分配,以反映租户在适用年份内的实际居住天数 场所。(1) 向租户收取上一年度的额外CAM费用,这笔费用应在三十 (30) 内支付 之后几天;或者,(2)本年度Cam费用的任何超出部分将记入租户。

 

文章 8。 许可用途;租户的义务。

 

8.1 (a) 已死亡的场所只能用于所述的许可用途 第 1.1 (j) 节 除非得到以下各方的书面同意 房东,由其自行决定。

 

(b) 房东应负责获得和维护运营已废弃房屋所需的所有使用或占用许可证,以及 应负责场所遵守目前或将来生效的任何适用法律和法令,包括, 但不限于《美国残疾人法》。

 

8.2 租户保证并陈述在任何时候:

 

(a) 租户应自费自费清理已废弃房屋中的垃圾和所有其他垃圾和垃圾,并保存 整个废弃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通道、停车区、景观区域、人行道、服务通道和 装载区整洁、干净,没有垃圾和碎屑。租户同意遵守所有法律和政府的要求 所有垃圾和垃圾的储存、处理和处置方面的当局。租户同意保留所有积聚的垃圾 装在有盖的容器中,并定期将其从废弃场所中移出。所有保释和未保释的纸箱都应是 存储在已死亡的场所内;

 

(b) 如果租户不这样做,房东可以根据房东的选择,在提前十 (10) 天书面通知租户的情况下,选择 履行租户的维护、维修和清洁义务,租户应在不超过期限内向房东偿还相关费用 收到发票后的十五(15)天,合理地详细说明与发票相关的费用以及房东的要求。 尽管有上述规定,房东没有义务进行任何此类工作;

 

(c) 租户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房东在已故房屋上或其上发生的任何事故、火灾或损坏;

 

(d) 租户不得对废弃房屋进行任何浪费,并应保持废弃场所的清洁、有序、卫生且免受 令人讨厌的气味以及来自昆虫、害虫和其他害虫的气味;

 

(e) 未经房东事先书面同意,租户不得在已拆除的房屋内保留任何物品或使用已拆除的房屋 本协议中列出的许可使用部分除外,用于增加保险费成本的任何目的,或 使在废弃场所或项目其他部分上投保的任何保险单无效。保管、储存或维护的所有财产 租户在已故房屋内的风险应由租户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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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 房东的工作:租户的工作:维护和维修。

 

9.1 房东只能执行、安装和完成规定的对已故房屋或为其利益而进行的改进 上 展品 “D”, 在生效日期之前,附于本文并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否则,场所 应按 “原样” 租赁。

 

9.2 租户同意完成或执行以下所有操作,这些操作将构成 “租户的工作”:(i) 架设和安装 对已故房舍的改善措施如下 展品 “E” 附于本文并构成其一部分;以及 (ii) 全权负责除房东工作之外的所有使用和享受所必需或理想的工作 未在上面特别列出的由租户拆除的房屋 展品 “D”, 是否列出了此类作品 上 展品 “D”。由租户或代表租户安装的所有改进,上面特别列出的改进除外 展览 “E” 无论房东是否直接或间接提供了任何资金或其他补贴,均应归租户所有 其成本。租户应完全遵守租户根据条款、契约和条件承担的所有义务 所说的 展品 “E”. 以及对之提出的任何修改。所有拟议的变更都是 展品 “E” 须经房东事先书面批准,不得无理拒绝批准,房东同意 在房东收到申请后的二十 (20) 个工作日内批准或提供详细的书面不批准理由 以及房东评估申请所需的所有信息。房东没有也不会审查租户的任何计划 或规格或任何施工文件,以确定其是否足以满足租户的预期用途或是否适用 根据任何适用的政府要求,租户对所有充分性和合规性承担全部责任,包括 有责任获得任何所需的建筑许可证,遵守建筑条例和最终的占用证书。 房东将合作并协助租户在以下地址获得此类占用证和其他建筑、使用和占用许可证 房东不收取任何费用。租户应向房东交付建筑许可证以及所有其他必要的许可证和批准书的副本 在开始施工之前,并应向房东交付已拆除房屋的永久占用证书的副本 在租户在已故场所开始业务之前。万一发生这种情况 展品 “E” 不是 附在本租约中,则租户应准备并提交 展览” E” 致房东,供房东批准 在本租约执行后尽快完成。房东应合理地批准或不批准提议 展览 “E” 并应在之后的十五 (15) 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批准通知或不予批准的理由 租户提交的信息。

 

9.3 每当租户对已故房屋进行任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工作时,以下规定均适用 由租户执行,无论是在实际租赁期限期间还是之后(例如修复在搬出之前或期间造成的损坏):

 

(a) 租户应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或法律要求的措施,防止房屋出现任何安全隐患或诱人的滋扰;

 

(b) 房东应事先批准租户应聘请的任何和所有承包商来开展经批准的工作或相关活动 不得无理地扣留、限制或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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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租户应采取所有其他适当措施,防止租户进行的施工或其他工作或活动 延迟或干扰房东或任何其他租户在项目中进行的任何工作的起诉或完成, 或与房东或任何其他租户使用和享受项目余额有关;

 

(d) 租户应遵守房东不时规定的任何合理程序和规章,以协调租户之间的关系 施工,同时在项目余额上进行其他活动,包括尽可能使用施工入口 由房东不时指定,并至少提前 24 小时通知;以及

 

(e) 在租户对已拆除的房屋进行任何改善工程开始之前和施工期间,以及在其他任何改善措施之前 由租户执行或为租户执行的工作,租户应按原样向房东交付豁免、免责声明、通知和其他文书 为防止任何机械师或物资人员对已停业场所的任何部分申请留置权所必需的 或因租户完成的工作或应租户的要求而进行的项目。租户不得允许任何机械师、物资人员 或类似的留置权,允许在已停业房屋中留存,用于向租户提供或声称已提供给租户的劳动力或材料 与在已故场所表演或声称已表演或声称已表演的任何角色或按指示进行的工作有关 租户的同意,无论此类工作是在本租约期开始之前还是之后完成的,还是提供的材料。 但是,租户可以质疑任何此类留置权或索赔的有效性,前提是租户应向房东提供合理的担保 为付款提供保险,并防止由于房东等不付款而对已停业房屋进行任何出售、止赎或没收 可能合理地要求。在最终确定任何此类留置权或索赔的有效性后,租户应立即作出任何判决 或对租户或房东下达的法令,并附带所有适当的费用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庭费用和合理费用 律师费,并应使此类留置权记录在案,无需向房东支付任何费用。

 

9.4 租户不得申请或寻求任何分区差异或其他特殊用途或其他特殊政府建筑物或使用许可证或执照 未经房东事先书面同意,与已故房屋或项目有关,这种同意不应是不合理的 扣留。房东同意与租户合作,以便租户可以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改善工程 展品 “E” 以及经批准的场地规划和规格,并将已拆除的场所用于许可用途。

 

9.5 房东应保持所有公共区域的良好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的屋顶、地基和外部 及其附属结构、通往建筑物和为其服务的公用事业线路,以及外部和承重能力的结构健全性 建筑物的墙壁。房东不得因租户及其代理人的行为或疏忽而进行任何维修, 员工、分租人、被许可人和特许权获得者。租户应立即书面通知房东需要维修 对这些物品进行修复,房东应在收到此类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尽合理努力进行此类维修。房东的 此类维修的责任应限于此类维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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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租户应保持整个废弃房屋处于良好的清洁状态,并应自费保留已死亡房屋 不含昆虫、啮齿动物和其他害虫,并进行所有必要的维修和更换,包括更换破裂或碎的玻璃 在已拆除的房屋内;除非房东根据以下规定明确要求进行维修和更换 部分 9.5, 房东同意将涵盖上述任何内容的担保转让给租户或为租户的利益强制执行任何保证 是以房东的名义发行的。租户还应立即修理或更换任何改善设施所造成的损坏,费用自理 项目内由租户或任何向租户提出索赔或通过租户提出索赔的人造成的,或者由于安装或拆除租户造成的 财产,无论此类损害是由谁造成的,除非房东或其代理人或雇员或其他人造成 租户占用该项目。如果租户未在十 (10) 天内进行或启动本协议所要求的任何维修 房东向租户发出书面通知,房东可以选择进行此类维修(但没有义务这样做) 对于因此类维修可能对租户的库存或业务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租户不承担任何责任,以及 租户应根据要求向房东支付本协议规定的额外租金、此类维修费用外加利息,利率为百分之十二的利息 从房东付款之日起每年支付(12%),直到租户偿还为止。在本租约到期时,租户应投降 废弃房屋状况良好,损耗合理,但例外。

 

9.7 房东应使用状况良好的暖通空调系统(“暖通空调系统”)将房屋所有权交给租户,并且 工作秩序。在本租约的整个期限内,租户应在租户处签订标准的暖通空调系统维护合同 费用,例如根据所附附附录 “F” 概述的维护合同对暖通空调系统进行维护。 租户应支付租赁期内此类维护合同要求的所有例行维护费用以及任何额外费用 与此相关,但须遵守维护上限(定义见本文第 9.8 节)。应房东、租户的书面要求 应在房东提出要求后的十(10)天内向房东提供当时有效的维护合同的副本。

 

其他 除了维护合同规定的例行维护外,房东应对所有暖通空调维修承担全部责任 (定义见本第 9.7 节)尚待完成,但须遵守维护上限(定义见本文第 9.8 节)以及 租户在本第 9.7 节其余部分中的权利。尽管有上述规定,租户仍有权利,但不是 有义务代替房东完成暖通空调维修,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应向租户的承包商付款 根据本第 9.7 节,房东负责的暖通空调维修费用部分。

 

如果 租户导致暖通空调维修完成,房东未能在提出请求后的三十 (30) 天内向租户的承包商付款 因此,租户保留向承包商支付所有暖通空调维修费用并抵消任何部分费用的权利 根据本第9.7节,房东负责的暖通空调维修,外加每年百分之十二%(12%)的利息 从付款之日起直到房东偿还所有租金为止,直到租户获得全额报销此类产生的费用。此外, 前提是本第 9.7 节中规定的应付给租户的费用金额大于本应付的租金 本租约在租赁期的剩余时间内,房东应立即向租户支付本条款规定的应付余额,该债务 应在本租约终止后继续有效,直到租户获得全额报销。

 

“暖通空调 维修” 是指对暖通空调系统进行的所有维修和更换(包括但不限于更换任何单元的费用, 或与之相关的压缩机和冷凝器(如果此类组件无法合理维修),以及在任何时期内,任何部分 HVAC 系统正在维修或更换,所有合理必要的临时措施,以减轻 HVAC 系统的任何故障 将场所加热或冷却至零售商店的合理和惯常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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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除了租户有义务支付租户维护所需的暖通空调系统的例行维护费用外 合同,租户还应承担高达三千美元(合3,000.00美元)的任何暖通空调维修费用(总计) 在任何日历年内,对暖通空调系统或其任何组件,或场所所需的任何其他维修或保养 租赁期限(“维护上限”)。房东应负责支付暖通空调系统的暖通空调维修的所有费用, 以及房舍的所有必要维修或保养(租户的疏忽造成的损坏除外) 任何日历年度的维护成本上限(总计)。尽管此处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金额 在任何部分日历年度的维护上限应按月按比例分配。

 

在 承认租户在本租约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房东同意为租户提供所有权益 适用的制造商对为场所提供服务的暖通空调系统和其他此类基础设施的担保,并同意合作 租户尽一切努力执行所有适用的制造商保修。如果由于任何原因,租户无法强制执行 任何适用的制造商担保,则房东同意立即代表制造商执行此类担保 视情况需要由租户或自己承担。

 

文章 10。 改动。

 

10.1 租户不得对已拆除的房屋进行任何结构或外部改动、增建或改进(无论是初步改进) 未经房东事先书面同意(可以不征得房东的书面同意)进入已拆除的房屋(或此后进行的改建) 由房东的合理酌情决定。承租人应自行承担费用和费用获得任何执照和许可证, 包括上述改建所需的建筑许可证, 以及遵守所有适用的建筑法律和法令, 承租人应负责为所有履约人员提供足够的责任和工人补偿保额的证据 任何此类人员在进入项目之前进行的此类工作。所有改动、增建、改进和固定装置(除外 独立的、可移动的贸易固定装置(可由任何一方在已死亡的场所上制造或安装),包括任何地板覆盖物 粘合或粘附在一起的,应保留在已死亡的房屋上并与之一起交出,并成为房东的财产 终止本租约,除非房东在房东批准租户的工作时要求将其拆除,其中 事件:租户应在租户之前将其拆除并恢复到原始状态,费用由租户承担 废弃场所的空置情况。

 

文章 11。 房东的出入权;屋顶的使用;外墙。

 

11.1 房东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并在合理的事先通知租户的情况下进入已停业的房屋 检查该物品的目的,或对已死亡场所进行维修,或移除危险物质(如果有)的目的;或展示的目的 向潜在购买者、承租人或贷款人提供的已拆除房产。房东承认租户将经营持牌照 对无牌药房人员有准入限制的药房。房东同意与租户协调以进入任何 许可空间。房东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对租户业务运营的任何干扰。的使用 废弃场所上方的屋顶和店面以外的任何外墙的屋顶仅供房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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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2。 标志。

 

12.1 应允许租户在死亡空间的入口和塔架/纪念碑标志上使用标牌,费用由租户承担,每种标牌均由租户承担 经房东同意,应与现有租户保持一致,不得无理拒绝。

 

文章 13。 公用事业。

 

13.1 房东同意在生效之日提供供水、电、电话所需的公用事业服务连接 服务、煤气(如果有燃气服务)和向已死亡场所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由于租户的缘故对现有服务的任何更改 入住费用由租户承担。

 

13.2 租户应立即支付所有电费、水费、煤气费、电话费、污水处理服务费和其他公用事业费 到废弃的房屋。如果房东愿意,可以向租户提供一项或多项公用事业服务,在这种情况下,租户应 购买房东提供的此类服务的使用权,并应按要求支付为此确定的费率作为额外租金 由房东提供,不得超过当地公用事业公司收取的费率,或者如果有任何公用事业公司或通过房东提供 房东但租户的使用量未包括在内,租户应根据房东的合理估计和账单向房东支付使用量。 房东可以在至少提前三十(30)天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停止提供任何此类服务,但没有义务 致租户。

 

13.3 房东对公用事业服务的任何中断概不负责,也不得降低费率、费用或 因火灾、事故、罢工、天灾或其他房东无法控制的原因而中断租金,或 命令进行改动、维修或改进。

 

13.4 在期限到期或任何延期到期或根据本租约条款终止本租约之前,租户应 安排将所有服务合同移交给房东,这些合同涉及已拆除的房屋,然后移交给租户的公用事业和其他服务 名字。

 

文章 14。 保险:赔偿:索赔豁免:代位请求豁免。

 

14.1 租户应自行承担费用和费用,为已故房屋投保和保险,使其免受此类危险和危害,以及此类风险和危险 金额和限额,如房东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那样,最初应包括但不限于:

 

(a) 商业一般责任保险,涉及(i)任何人受伤或死亡的责任以及(ii)第三方财产的责任 租户在已故房屋上的运营造成的损失,每次发生的损失金额不少于1,000,000.00美元,以及 总计 2,000,000.00 美元。房东应被指定为此类保险单和保险凭证的额外被保险人 应在生效之日提供给房东,并每年在标的保单续订时提供;以及

 

(b) 个人财产保险,其金额应为租户认为必要的金额,以为租户的家具、固定装置提供全额保险, 位于场所内或周围的机器、设备、库存品和其他个人财产。

 

全部 根据规定,保险的承保评级应为A或以上,财务规模类别为VII类或更高 在最近发布的《Best's Key 评级指南》中,或者房东可以合理接受。所有责任保单 在取消、实质性修改或通知之前,应提前三十 (30) 天向房东发出书面通知 不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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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作为Cam费用的一部分,房东应负责建筑物和公共场所的火灾、延长保险和责任保险 区域。火灾和延长承保范围保险应由评级等于或高于中规定的评级的公司发行 第 14.1 节和意外伤害保险应按建筑物的全部重置价值计算,包括条件变更保障。 责任保险金额应不少于两百万美元(2,000,000.00)美元。责任政策不得取消或修改 除非提前三十 (30) 天书面通知租户。此类保险的费用应作为一部分分摊给租户 按第 7 条的规定按比例计算的 CaM 费用。

 

14.3 保险应以原始保单的真实和经认证的副本或保险的原始活页夹为证。租户应 在房东当天或之前向房东交付所有标有 “已付费” 的保单和续保原件(或证明已付的活页夹) 租户首次进入房屋或周转日期之前以及现有房屋到期前至少三十(30)天 政策。如果房东未在本文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收到此类续保或替代保险的令人满意的证据 在房东向租户提交书面要求后的十(10)天内,房东有权利,但是 不是义务,只能为房东的利益购买此类保险。房东以这种方式支付的任何款项均应立即支付 由租户支付给房东连同利息,利率较低者为:(i) 每年百分之十二 (12%);或 (ii) 适用法律允许的最高利率。本第 14 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要求房东承担任何费用 或根据本协议采取任何行动,在任何情况下,房东的无所作为均不应被视为放弃房东应享的任何权利 对本条的说明14.

 

14.4 房东和租户特此免除对方对可能造成的任何保险损失或损害的任何和所有责任 该方的财产,即使此类损失或损害全部或部分是由另一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 其代理人、雇员或另一方可能对其负责的任何其他人。任何一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 对于任何间接损害赔偿或利润损失的索赔,对对方承担责任。

 

14.5 尽管本租约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租户仍应赔偿、辩护、保存和持有房东和房东的财产 代理人免受所有责任、义务、损害、罚款、索赔、成本、收费和开支,包括合理的责任、义务、损害赔偿、罚款、索赔、费用、费用和开支 建筑师和律师的费用和支出,这些费用可能由房东收取、产生或向房东索赔 或房东的代理人,因为在租赁期内及其任何延期内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此类遗漏) 应在本租约到期或以其他方式终止后继续有效):

 

(a) 在已故房屋或其任何部分内、在其上或其任何部分所做的任何工作或事情,由房东或代表房东完成的工作或事除外;

 

(b) 任何使用、不使用、持有、占用、状况、经营、维护或管理已废弃场所或其任何部分的行为 或任何街道、大道、小巷、人行道、路边、通道、入口或与之相邻的空间,除非可能由房东造成的 疏忽或故意的不当行为;

 

(c) 租户或其任何代理人、承包商、雇员、被许可人或受邀者的任何疏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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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租户未能保留、遵守和履行任何条款、契约、协议、条款、条件或限制 本租约中包含的内容应由租户保存、遵守和执行。

 

在 如果由于本第 14.5 节所述的任何此类索赔而对房东提起任何诉讼或诉讼,则租户在 房东的书面通知应由租户自行承担费用和费用,包括律师费,抵制或辩护此类诉讼或诉讼 经房东书面批准的律师,不得无理拒绝,但无需律师的批准 在每一次索赔遭到有义务抵制或辩护的保险公司的律师抵制或辩护的情况下 索赔。

 

14.6 尽管租赁期限提前到期或终止,租户在第14条下的义务仍应保留 在租户将已死亡房屋的所有权移交给房东并从死者手中移除租户的所有财产之前有效 第 4.4 节要求的场所。

 

14.7 房东应赔偿、捍卫租户并使其免受任何和所有索赔、要求、责任和诉讼原因的损害 公共区域发生的伤害、死亡或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费用、费用和合理的律师 所有审判和上诉程序的费用均在房东保险承保范围内。的规定 本第 14.7 节将在租赁期到期或本租约提前终止后继续有效。

 

文章 15。 伤亡造成的伤害。

 

15.1 如果房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受到损坏或破坏,除非房东另有如下规定, 在收到承租人的书面损坏通知后,应以合理的速度修复或安排修复此类损坏。 如果损害使房屋无法租用,则租金应减少到与期限相应的程度 房屋在哪些方面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变得不可租用;但是,如果此类损害是由疏忽造成的,则前提是此类损失 租户或租户的代理人、员工、受邀人或被许可人,那么尽管存在此类损害和不可租用性,租户仍应 有责任不减免租金。如果房屋损坏超过价值的百分之五十(50%) 对于此类房屋或在一百八十 (180) 天内无法修复的房屋,租户应将损坏情况书面通知房东 在此之后,任何一方都可以合理地决定终止租约,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租金都将减免 并且本租约自造成此类损害的事件发生之日起终止。

 

文章 16。 知名域名。

 

16.1 如果应将已死亡场所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十(30%)以上用于任何公共或准公共用途 任何政府法律、法令或法规,或通过知名域权或通过私人购买代替,然后在房东处购买 或租户的选择,本租约将终止。如果项目的任何其他部分被这样做,导致取消 项目中任何其他租户的租约,房东可以通过通知租户来终止本租约。任何此类终止后,租金 应在本租约的未到期部分中减免,自谴责机构取得实际财产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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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如果应占用已故房屋的百分之三十(30%)或更少,则本租约不会终止(上述规定除外);但是, 在本租约未到期部分期间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最低年租金应根据占地面积按比例减少, 自谴责当局取得实际财产之日起生效。

 

16.3 因征用已故房屋(或以私人出售代替出售的收益)而获得的所有补偿均为财产 房东的,租户特此将其在任何此类奖励中的权益转让给房东;但是,前提是房东没有权益 在因业务损失、占用租户的固定装置和租户或租户的其他财产而向租户作出的任何赔偿中 如果为此类物品单独向租户发放了奖励,则搬迁费用。

 

文章 17。 转让和转租。

 

17.1 未经房东事先书面同意,租户不得无理地拒绝或推迟房东的同意 不选择按下文规定收回场所,(a) 转让、质押、抵押或转让本租约或本租约项下的任何权益; (b) 允许通过自愿行为、法律实施或其他方式转让本租约;或 (c) 转租已停业场所或任何部分 其中。租户应通过书面通知将其意愿告知房东(不得将转让安排在更短的时间内生效) 自租户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十(30)天内)分配本租约或转租已拆除房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 租户的通知应包括:(i)拟议受让人或分租人的身份;(ii)当前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 以及受让人或分承租人在过去三年中每年的损失陈述;(iii) 受让人所有权的描述 或转租人;(iv)受让人或分承租人的任何拟议担保人的前述所有内容;(v)对业务的描述 由受让人或分租人在房屋内保存;(vi) 描述将要进行的任何租赁权益改进;以及 (vii) 副本 拟议的转让或转租协议,以及全面完整描述和披露所需的任何其他文件 因此类转让或转租而支付的任何对价,所有这些代价应与租户一起交付给房东 注意。在这种情况下,除转租不到60%的建筑物外,在所有情况下,房东都应拥有绝对的 无论受让人或分承租人的财务实力或业务经验如何,均有权通过发出书面通知来行使 在收到租户通知后的三十 (30) 天内,向租户取消和终止本租约 房东在其收回通知中,该日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早于或晚于所述日期三十(30)天 在租户的通知中;但是,租户可以在十(10)个工作日内向房东发出书面通知来撤销其请求 在收到房东的收回通知几天后,这样做将使房东的夺回无效。

 

17.2 任何转让、质押、抵押、抵押或转租,即使得到房东的同意,也不得解除租户的任何责任 下述负债。

 

17.3 出于上述目的,承租人或担保人的控制权变更或超过50%的所有权权益的变更应是 但是,如果租户或担保人是一家公司,则视为本条所指的转让 股票在国家认可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此类公开交易不应构成意义上的转让 本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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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本租约的任何出售、转让、抵押、转让或转租均应 无效且无效。作为考虑租户关于任何转让的任何请求或通知的条件,房东可能要求付款 租户支付250.00美元的管理费,此外还要求租户支付所有实际律师费或开支 在审查或准备与租户的任何拟议转让或转租相关的任何文件时发生的、意外事件。

 

文章 18。 财产税。

 

18.1 租户应承担对房屋征收的所有税款(包括特别评估)。税款应分摊给租户 作为公共区域维护费用的一部分,如第7条所述,按比例分配。此类款项应由房东直接支付 在此类账单的到期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交,房东应向租户提供付款的副本。在 如果房地产税账单寄给租户,租户应立即将副本转发给房东。

 

18.2 如果现在或以后征收租金税(所得税除外),则应在缴纳租金的同时缴纳该税 租户向房东提交的租金或额外租金作为本协议规定的额外租金。

 

文章 19。 租户违约和补救措施.

 

19.1 根据本规定,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的发生均应为 “违约” 或 “违约事件” 租赁:

 

(a) 租户在房东提供书面通知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不得支付本租约规定的任何应付款项; 要么

 

(b) 租户不得履行或遵守本协议中的任何非货币条款、契约、协议或条件,除非另有时间 对此类义务规定了期限,这种不履行将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持续三十 (30) 天以上 房东处置或合理要求的更长时间,前提是租户已开始纠正此类违约行为 三十 (30) 天,并努力起诉直至结案,但不超过九十 (90) 天;或

 

(c) 租户或承租人在本租约下的义务的任何担保人应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一般性转让, 或应以书面形式承认其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或应提出破产申请,或应予裁决 破产人或资不抵债,或应提出申请,要求进行任何重组、安排、结构调整、清算、解散 或根据任何现行或未来的法规、法律或法规提供类似的救济,或应提交答复,承认或不对材料提出异议 在任何此类诉讼中对其提出的申诉的指控,或应寻求或同意或默许任何受托人的任命, 租户或其财产的任何重要部分的接管人或清算人;或

 

(d) 如果在针对租户或任何担保人寻求任何重组、安排的任何诉讼启动后的六十(60)天内, 组成、调整、清算或解散或根据任何现行或未来的法规、法律或法规提供的类似救济,例如 在未经同意或默许的情况下,诉讼不得被驳回,或者在任命后的六十 (60) 天内 租户或任何担保人、租户的任何受托人、接管人或清算人或其财产的任何重要部分,此类任命 本来不会被腾空。这是美国法典第 11 期《破产法》第 365 (b) (3) 条中规定的项目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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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 上文 (a) 和 (b) 项中的通知和宽限期规定不适用于分段所述的违约行为 上述 (c) 和 (d)。

 

19.2 发生任何违约事件时,房东应拥有法律或衡平法上可用的所有权利和补救措施,此外, 在此后的任何时候,可以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具体补救措施:

 

(a) 终止租约。房东可以终止本租约,但租户无权通过支付租金来恢复其权利 本条款和条件的到期或以其他方式履行。终止后,租户应立即交出所有权 房产归房东所有。

 

(b) 重新出发.

 

(A) 无论是否终止本租约,房东都可以根据房东的选择,重新进入并收回已废弃的房屋或其任何部分, 以及(视当时存在的任何转租约而定)按照房东认为合理的条款将房屋出租给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 期限在本租赁期限之内或之后。在终止之前的任何此类重组均应由租户负责。租户 应继续支付 (X) 所有最低年租金和租户在缺席的情况下根据本租约应支付的额外租金 此类到期、终止或收回的款项,减去为租户账户进行的任何转售所得的净收益(如果有), 以及 (Y) 房东与此类重新安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收回费用, 经纪佣金、法律费用、律师费和开支、员工开支、合理的变更成本,以及 为此类重返做准备的费用)。

 

(B) 如果违约事件发生时已拆除的房屋是租户转租或出租给他人,则房东可以, 作为租户的代理人,向任何分租人或其他租户收取应付租金,并应将此类租金计入租金和其他金额 根据本协议到期,不以任何方式影响租户在本协议下对房东的义务。出于安全考虑,这样的机构是 特此宣布不可撤销。

 

19.3 此处授予或保留给房东或租户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均不排除本协议中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 或法律规定,但每项权利或补救措施均应是累积性的,是对本协议中规定的或现在或将来存在的所有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补充 根据法律、衡平法或法规。

 

19.4 如果房东在任何时候被迫支付或选择支付任何款项,或者采取任何需要支付任何款项的行为 由于租户未能遵守本租约的任何条款,无论是否构成事件 违约,或者房东在提起、起诉或辩护任何诉讼时承担任何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或因租户违约或威胁违约而提起的诉讼,此类付款或费用的金额 租户应在租户收到房东的要求后的五天内作为额外租金向房东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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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房东对租户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协议或契约的任何豁免均不构成对任何后续行为的豁免 违反或违反任何其他义务、协议或契约,房东也不得宽容地就租户的任何违约行为寻求补救措施 即房东放弃其对此类或任何后续违规行为的权利和补救措施。房东应有权利 无论何时何种法律、惯例或习俗,都必须严格执行本租约的规定,以及房东在任何方面的失败 严格执行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时间或时间不得解释为以任何相反的方式制定了习惯或豁免 遵守本租约的具体条款,或以任何方式或方式修改了本租约。

 

19.6 房东和租户有权获得所有律师费以及在准备和服务中实际产生的所有其他费用 在本协议下的任何通知或要求中,无论随后是否提起法律诉讼,此类费用和成本应构成 本协议规定的额外租金,应按要求到期和支付。

 

文章 20。 房东的留置权。

 

20.1 房东同意将其对租户位于房屋内的设备可能拥有的任何法定留置权置于留置权之下 机构贷款机构,前提是房东批准该交易是租户运营的合理必要条件 在场所,并进一步规定从属关系必须仅限于特定的融资交易和特定项目 交易中涉及的固定装置、设备或库存。此类从属关系应遵循房东应合理遵守的条款 要求并应房东的要求,租户应向贷款人支付250.00美元的管理手续费,并应支付所有费用 房东因任何要求的从属关系而实际产生的合理法律费用。

 

文章 21。 经纪人。

 

21.1 租户表示,除美国商业地产(“经纪人”)外,它没有与任何经纪人就已拆除的房屋进行过交易 对于声称代表租户的其他经纪人提出的任何索赔,租户应赔偿房东并使其免受损害。 房东表示已与经纪人打交道,并承认房东应负责支付经纪费用 佣金金额等于基本年租金的百分之五 (5%),每年在入住时支付,之后每年支付 初始租赁期限和期权期最多六(6)年。

 

文章 22。 互惠地役权协议;所有权分离。

 

22.1 房东保留签署、修改、修改和记录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权利,不包括已拆除的房屋, 书面声明或协议,规定了使用停车位和其他共同权利的相互、互惠和相互依存的权利 区域以及该项目的公用事业和设施。房东有权与邻近的所有者签订此类协议 财产并将此类权利授予其所有者和使用者。任何此类声明或协议不得明确侵犯任何权利 在本租约中保留给租户,不会对租户在本租约下的权利造成实质性和不利影响。租户应从以下日期起执行 不时按房东及其抵押权人为执行本节的规定而合理要求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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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3。 从属关系。

 

23.1 (a) 本租约现在和将自动受所有地面租赁、抵押贷款或信托契约的约束和从属(统称) 即所谓的 “抵押贷款”),包括现在或以后在房屋上进行的所有修改、合并、置换, 上述抵押贷款的延期和续期,以及上述抵押贷款的所有修正和补充。租户应向房东委托并承认房东, 抵押权人、受托人或受托人或在事件发生时进行止赎或司法出售的买方(统称为 “买方”) 在剩余期限内,作为租户的房东,以取消抵押品赎回权或其他违约程序或代替取消抵押品赎回权的契约 本租约及其任何延期,但须遵守本租约的所有条款和规定。此类购买者不得:

 

 (i)负有责任的 房东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

 

 (ii)主题 用于租户可能对房东进行的任何抵消或辩护;

 

 (iii)绑定 租户可能以超过当前价格向房东支付的任何租金或额外租金 月;以及

 

 (iv)绑定 如果租户有义务,则通过未经其同意对本租约进行的任何修改或修改 根据以下规定向此类买方发出通知 第 23.3 节 在修正案发生时 被处决了。

 

23.2 尽管规定 第 23.1 节 旨在自动生效,租户同意执行,承认, 以及 “交付确认以下条款所需的所有文件 第 23.1 节 收货后十 (10) 天内 房东的任何书面要求。

 

23.3 租户同意通过挂号信或挂号信向任何抵押贷款的任何此类持有人提供在抵押贷款时送达的任何违约通知的副本 房东和任何修改本租约请求的副本,前提是在此类通知之前,已书面通知租户 (按照 第 25.1 节 本租约)此类持有人的地址。租户进一步同意,如果房东应 未能在本租约规定的时间内纠正此类违约行为,则此类持有人应在本租约规定的时间内再延长三十 (30) 天 由谁来纠正这种违约行为,或者如果这种违约行为无法在这段时间内得到纠正,那么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纠正这种违约 此类违约(包括但不限于在必要时启动取消抵押品赎回权或违约程序,以实现这种补救) 在努力寻求此类补救措施直至完成期间,不得终止本租约。

 

文章 24。 房东责任限制。

 

24.1 此处使用的 “房东” 一词包括上述房东及其继任者和受让人,并在适用的情况下, 其继承人、遗嘱执行人和管理人,他们每个人都应拥有与其相同的权利、补救措施、权力、权限和特权 如果它最初以房东的身份签署了这份租约就会有的。任何此类人员,无论此处是否有姓名,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此之前,他不再持有已死亡房屋的所有权,但此前可能产生的债务除外。都不是房东 也不是房东的任何负责人、合伙人、股东或成员,也不是项目的任何所有者,如果不同,不论是否已披露, 应就本租约或已拆除房屋的任何条款承担任何个人责任;如果房东在 违反或违约房东在本租约或其他条件下的义务,租户应只考虑权益 为满足租户的补救措施,向已拆除的房屋中的房东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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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5。 通知。

 

25.1 根据本协议要求或允许发出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在收到之日视为已发出和收到,或 通过美国邮政局挂号或认证邮件发送、预付邮费、要求退货收据或在第一天收到后被拒绝 通过国家认可的隔夜配送服务发送后的一个工作日,该服务已获得收据的书面确认 收件人,地址如下:

 

  如果 致房东: 跑步 LP 泵业商务中心
    c/o 丹尼尔·伯杰,CCim,SIOR
    美国 商业地产
    1650 弯曲的橡树大道,310 号套房
    兰开斯特, PA 17601
     
  和 一份副本到: 跑步 LP 泵业商务中心
    c/o 帕姆·巴泽拉
    520 东俄勒冈路,103号套房
    Lititz, PA 17543
     
  如果 致租户: LifeMD
    账户 应付款
    AP@lifeMD.com
    236 5th 大道
    全新 纽约州约克 10001

 

要么 通过以上述方式发出的通知,发给受指控方可能指示的其他人或地址。通告 可以由其法律顾问代表当事一方派出.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无法将通知交付给任一租户 上述地址,或者如果其中一方拒绝送达通知,则此类通知可以张贴在已停业场所的入口处,以及 这种张贴应构成通知的交付和接收。

 

文章 26。 禁止反言证书。

 

26.1 租户同意应房东的要求在收到任何书面请求后的十(10)天内执行并交付 “禁止反言” 证书”,说明租户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租金金额,本租约在未经修改的情况下仍然完全有效, 支付租金的日期、执行此类证书的一方没有抵消租金的日期,以及此类其他信息 与本租约有关的合理要求;或者,如果本租约已被修改,或者有任何租金抵消, 修改的确切性质和抵消额的确切数额,均以房东要求的形式提供。这样的禁止反言证书 收款人和任何潜在的抵押权人或死亡房屋的购买者均可信赖。租户特此不可撤销 任命房东为租户的实际律师,拥有以租户的名义执行和交付的全部权力和权力 如果租户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这样做,则租户任何此类禁止反言证书。

 

文章 27。 公共当局的要求和环境事项。

 

27.1 租户应遵守每个正式组建的政府的所有现行和未来法律、法令、规则、规章和要求 对租户和/或已停业场所或其任何部分具有管辖权的机构或机构,以及每个承销商委员会的权威机构或机构 具有管辖权或任何行使类似职能的类似机构,这可能适用于租户或已退房场所, 或其任何部分,或使用、占用、拥有、经营、维护、改动、维修或重建的使用或方式 无论此类法律、条例、规则、规章和要求是否必要,均为已故场所或其任何部分 对已废弃房屋或其任何部分进行结构性更改或改进,或干扰其使用或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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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a) “环境法” 一词是指任何联邦、州或地方的法规、法案、法律、法令、规则、规章或 与环境有关的命令,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颁布,无论是否在本定义中列出,例如:

 

 (i)这个 《综合环境应对补偿和责任法》(“CERCLA”), 42 经《超级基金修正案和重新授权法》修订的《美国法典》第 9601 条 1986(酒吧。L.99499,100 Stat 1613,1986)(“SARA”);

 

 (ii)这个 《资源保护和回收法》,42《美国法典》第 6901 条及其它_。(“RCRA”);

 

 (iii)有毒 《物质控制法》,15《美国法典》第 2601 条(“TSCA”);

 

 (iv)这个 《清洁水法》,33《美国法典》第 407 条 等等。海。; (“CWA”);

 

 (v)这个 《清洁空气法》,42《美国法典》第 7901 节 等等。海。;

 

 (vi)任何 司法管辖区通过的类似法规、法律、法令、规则、规章或命令 无论是在执行之前还是之后,死者所在的任何时候 本租约适用于已拆除的房屋。

 

(b) “危险物质” 是指任何环境法或任何规则, 规章中定义的任何危险或有毒物质, 或根据任何环境法发布的命令。为避免疑问,“危险物质” 不包括危险物质 根据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美国药典(USP)标准或州药房法规的定义。

 

(c) “执法机构” 是指环境保护署(“EPA”)、环境部 保护局(“DEP”)以及有权执行任何环境法的任何州、县、市或其他机构。

 

27.3 租户对已拆除的房屋进行的所有改建均应符合并应遵守所有环境法 以及任何执法机构的要求。

 

27.4 租户不得故意或无意地生成、使用、储存、处理、泄漏或排放任何危险物质 废弃房屋附近;前提是,租户有权使用复印机、碳粉和清洁用品,只要它们有效 用于其预期目的并符合适用法律。还应允许租户经营药房业务 这可能会产生《资源保护和回收法》以及相应的州或地方所定义的危险废物 法规。租户不得违反任何环境法。

 

27.5 在提出要求后的十 (10) 天内,租户应遵守任何必要的合理要求 环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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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租户应立即向房东交付租户向任何执法机构发出或租户从任何执法机构收到的所有通知的副本 或从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那里获得有关环境问题或危险物质的信息 废弃的场所。

 

27.7 如果租户导致危险物质的释放量超过应报告的数量,或者是任何执法部门的要求或要求 该机构负责纠正死亡场所中可能允许或导致释放的状况(根据任何环境法的规定), 租户在收到此类事件的通知后,应立即通知房东,并应自费立即采取行动 根据环境法要求租户采取的所有行动,或房东或项目任何抵押权人的合理要求采取的所有行动。 此后,租户应立即根据房东的合理判断提供令房东满意的证据 遵守或正在采取旨在确保遵守环境法或执法机构的要求的措施 或房东或此类抵押权人。租户认识到,环境法最初可能只要求租户进行监控 但最终可能要求租户采取积极措施来缓解这种状况.租户承认了这样的责任。

 

27.8 在本租约及其任何延期的整个期限内的任何时候,在五天书面通知后以及租户签订期间 正常工作时间,房东可能会为此目的安排对已故房屋及其周边地区进行检查 确定上面是否存在任何有害物质。

 

27.9 (a) 在本租约到期前三十 (30) 天内或在此之前终止,或在此之前终止或分租 Demised 任何部分的转租 场所,租户应在租户处聘请信誉良好的环境顾问,费用由租户承担 费用,向房东和房东要求的任何抵押权人发放的 “第一阶段房屋环境评估”。 如果租户未能完全遵守本节,房东可以在向租户和租户发出书面通知后 未在收到此类通知后的三十 (30) 天内根据房东的选择进行纠正,履行租户的全部责任 上述义务以及房东在行使这项权利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应被视为额外费用 租金按需支付,利息按默认利率支付。这个 第 27 节 将在到期或更早的终止后继续存活 这份租约的。

 

27.10 如果在本租约终止或到期之日,租户尚未完全履行本租约的所有义务 第二十七条 而且这种不遵守的行为严重阻碍了房东将已停业的房屋出租给另一位租户,该条款 本租约应被视为继续(由房东选择),直到租户完全履行其义务为止 这样房东就可以将失效的房屋出租给另一位租户。即使租户可能被禁止,该义务仍将有效 或者在租户遵守规定之前,无法在全部或部分时间内使用已拆除的房屋。租户也应负责 支付因租户而对租户、房东或已退房房屋征收的任何罚款、罚款或其他款项 缺乏合规性。

 

27.11 租户应赔偿、辩护、保存房东并使房东免受因违规行为而产生的任何和所有索赔 本第 27 条规定和本赔偿的租户应在本租约到期或以其他方式终止后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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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8。 和谐与满意。

 

28.1 租户支付的任何款项或房东收到的金额少于特此到期金额的款项均不得视为除以下原因以外的任何款项 最早到期的最低年租金或额外租金,任何支票或随附的信件上的任何背书或陈述 支票或付款被视为协议和满足,房东可以在不损害房东的情况下接受此类支票或付款 收回欠款余额或寻求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

 

文章 29。 杂项。

 

29.1 本协议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将此处包含的任何内容视为或解释为建立了以下关系 委托人和代理人,或双方合伙企业或合资企业的委托人和代理人。

 

29.2 就本租约而言,单数应包括复数,复数应包括单数,阳性应包括复数 根据上下文的要求,包括阴性和中性。此处使用的 “房东” 一词是指所有者 不时收取已停业房屋的所有权或地面承租人对标的房地产的权益,以及 转让费用或租赁所有权后,此处指定为房东的人不承担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责任或义务。

 

29.3 此处使用的字幕仅为方便起见,不限制或放大此处的预设。

 

29.4 时间是本租约的精髓。除非特别说明,否则本租约中所有提及的 “天数” 均指日历日 此处修改为 “工作日”。

 

29.5 任何一方对本租约的任何契约、条款或条件的一项或多项豁免均不得解释为对后续协议的放弃 违反相同的盟约、条款或条件。任何一方对以太方要求的任何行为的同意或批准 这种同意或认可不应被视为放弃或不必要地同意或批准任何随后的类似行为。

 

29.6 每当此处规定房东采取行动的时限时,房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责任,以及 任何此类时间段的计算均不包括因罢工、骚乱、天灾和短缺而造成的任何延误 劳动力或物资, 战争, 延迟无法获得必要的政府批准, 许可或指导, 政府法律, 法规或限制或房东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原因。

 

29.7 本租约包含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任何协议均无效的更改、修改或终止该协议 全部或部分租赁,除非该协议以书面形式并由执行此类变更、修改的当事方正式签署 或寻求解雇。本租约的所有条款、条件、契约和先决条件均经过详细和长时间的谈判 双方应仅根据其公平含义进行解释,而不是严格地支持或反对房东或租户。

 

29.8 宾夕法尼亚联邦法律管辖本租约的解释、有效性、履行和执行,以及 本租约引起的任何争议的解决地点仅位于宾夕法尼亚州兰开斯特县和联邦区 宾夕法尼亚法院。在任何一方对任何一方提起的任何诉讼或反诉中,各方均放弃向陪审团提起诉讼的权利 另一方是关于本租约引起的任何事宜。如果本租约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 本租约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应因此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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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 本租约对本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有利于双方并可由其执行 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以及(如适用)其继承人、遗嘱执行人和管理人。如果确定了 截至本租约执行之日,指定租户尚未构成法人实体,则执行本租约的人 应被视为是以个人身份这样做的.

 

29.10 除了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最低年租金外,所有其他款项均应由租户向房东或商户支付 协会,无论是否指定,均应被视为并应成为本协议下的额外租金,以及房东 对于不支付租金的补救办法应与对不支付租金的补救措施相同。租户不得扣留或进行其他调整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按其规定的租金金额支付。

 

29.11 房东或其代理人在租赁期内所做的任何行为或事都不应被视为接受退出房屋的交出, 而且,除非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由房东签署,否则任何接受退出房屋的协议均无效。

 

29.12 租户在本租赁期到期或提前终止时未完全履行的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应继续有效 租赁期限到期或提前终止,包括但不限于与租金有关的所有付款义务,普通合同 区域费用、税收、保险和与已故房屋状况有关的所有债务。

 

29.13 如果本租约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或其对任何人或任何情况的适用,在任何程度上均无效 或不可执行、本租约的其余部分,或此类条款或条款对个人的适用或在以下情况下的适用 本租约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不应因此受到影响,本租约的每项条款和规定均应为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有效且可执行。

 

在 见证本租约双方在上述日期签订了本租约,并打算在此受法律约束 由其正式授权的代表执行。

 

房东:   正在运行 水泵商务中心,LP
       
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者: /s/ 丹尼尔·伯杰
    姓名: 丹尼尔 A. 伯杰
    标题: 管理 会员
       
租户:   LIFEMD。  
       
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者: /s/ 贾斯汀施雷伯
    姓名: 贾斯汀 首席执行官施雷伯
    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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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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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展览 B

 

规则 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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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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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 “D”

 

房东的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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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 “E”

 

租户的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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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 “F”

 

规格 适用于 HV.A.C. 维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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