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展品
LIFEMD,INC。
根据美国《证券法》第18条1350节认证书
根据美国《证券法》第18条1350节
根据致富金融(临时代码)第906条的规定通过采纳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第节规定的部分
就LifeMD,Inc.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本季度报告(以下简称"公司")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本报告的日期(以下简称"报告")做出以下声明,特此根据18 U.S.C. 第1350节以及依照2002年索尔布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采纳,本人郑重声明,据本人所知:
1. |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规定;并 |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 2024年11月7日 | ||
作者: | /s/ Justin Schreiber | |
姓名: | Justin Schreiber | |
标题: | 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