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1.1
认证
I, Milan Galik,证明:
我已审阅了截至 1. 本季度 10-Q表格中记载的财务报表 九月 30, 2024 盈透证券集团的。
2. 根据我的了解,这份报告没有包含任何虚假陈述或者遗漏必要的事实陈述,以使在发表陈述时的情况下,不使陈述对于此报告所涵盖的期间具有误导性。
3. 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以及本报告中包含的其他财务资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登记者截至本报告呈交日和呈交期间的财务状况、营运成果和现金流量。
4. 其他凭证主任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和程序(按照《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条规定的定义)和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按照《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条规定的定义)并已完成以下事项:
(a)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导致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其他实体在此报告准备期间特别是将关于登记者以及其合并子公司的实质信息通知我们。
(b)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根据广泛接受的会计原则提供关于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外部用途准备财务报表的合理保证;
(c)评估了登记者的资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在本报告中呈现了我们基于该评估得出的有关资讯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所涵盖的期末。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登记者最近一个财政季度内发生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项有实质影响或合理可能实质影响的任何变化;
5. 其他证明主管和我根据最新的内部控制评估向登记者的稽核师和登记者董事会的稽核委员会(或执行相同功能的人)披露: control ?:登记者的设计或操作中所有可能对影响登记者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资讯有不利影响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实质缺陷;
(a) 所有对影响登记者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资讯有不利影响的设计或操作中的重大缺陷和实质缺陷;
(b) 不论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人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系统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员工,任何诈欺行为。
|
作者: |
/s/ Milan Galik |
|
名字: |
米兰·加里克 |
|
职称: |
执行长 和总裁 |
日期: 11月 7, 202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