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ibkr-20240930xex31_2.htm EX-31.2 20240930 附件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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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



我,Paul J. Brody,证明:



1. 我已审阅截至此份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 九月 30,  2024 盈透证券集团的其他高级主管和我;



2. 根据我的了解,这份报告没有包含任何虚假陈述或者遗漏必要的事实陈述,以使在发表陈述时的情况下,不使陈述对于此报告所涵盖的期间具有误导性。



3. 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以及本报告中包含的其他财务资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登记者截至本报告呈交日和呈交期间的财务状况、营运成果和现金流量。



4. 公司的其他签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程序和基本报表内部控制(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中的定义),并执行下列职责:



(a)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导致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其他实体在此报告准备期间特别是将关于登记者以及其合并子公司的实质信息通知我们。



(b)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根据广泛接受的会计原则提供关于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外部用途准备财务报表的合理保证;



(c)评估了登记者的资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在本报告中呈现了我们基于该评估得出的有关资讯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所涵盖的期末。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登记者最近的财务季度内发生的任何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变化(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则是登记者的第四财务季度),该变化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造成重大影响,或者有合理可能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造成重大影响; 



5. 登记者的其他签证主管和我已根据我们对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登记者的审计师和登记者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同等职能的人员)进行了披露:



(a) 所有对内部控制的设计或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些缺陷合理可能对登记者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b) 不论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人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系统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员工,任何诈欺行为。





 

 



作者:

/s/ 保罗·J·布罗迪



名字:

Paul J. Brody



职称: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长、财务和秘书

日期: 11月 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