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31.2
認證
我,Paul J. Brody,證明:
1. 我已審閱截至此份季度的10-Q表格季度報告 九月 30, 2024 盈透證券集團的其他高級主管和我;
2. 根據我的了解,這份報告沒有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者遺漏必要的事實陳述,以使在發表陳述時的情況下,不使陳述對於此報告所涵蓋的期間具有誤導性。
3. 根據我的了解,基本報表以及本報告中包含的其他財務資訊,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現了登記者截至本報告呈交日和呈交期間的財務狀況、營運成果和現金流量。
4. 公司的其他簽證主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揭露控制程序和基本報表內部控制(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e)和15d-15(e)中的定義),並執行下列職責:
(a) 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導致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其他實體在此報告準備期間特別是將關於登記者以及其合併子公司的實質信息通知我們。
(b) 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便根據廣泛接受的會計原則提供關於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為外部用途準備財務報表的合理保證;
(c)評估了登記者的資訊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在本報告中呈現了我們基於該評估得出的有關資訊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截至本報告所涵蓋的期末。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在登記者最近的財務季度內發生的任何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變化(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則是登記者的第四財務季度),該變化已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造成重大影響,或者有合理可能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造成重大影響;
5. 登記者的其他簽證主管和我已根據我們對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向登記者的審計師和登記者的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履行同等職能的人員)進行了披露:
(a) 所有對內部控制的設計或運作存在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這些缺陷合理可能對登記者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響;
(b) 不論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在登記人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系統中擔任重要角色的員工,任何詐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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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s/ 保羅·J·布羅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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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 |
Paul J. Bro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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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長、財務和秘書 |
日期: 11月 7,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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