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32.1
認證
根據18 U.S.C. § 1350,盈透證券集團的擔任官員謹此證明,盈透證券集團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特此證實,公司截至季度結束之Form 10-Q季度報告 九月 30, 2024 (以下簡稱“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之要求,並且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運成果,涉及所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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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s/ Milan Gali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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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 |
米蘭 加里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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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執行長 和總統 |
日期: 11月 7,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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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證明僅根據18 U.S.C. § 1350提供,並不作為報告的一部分或獨立的披露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