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根據所修改的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交易所法」)和2002年沙賓法(「Sarbanes-Oxley」)第906節規定,特此謹向證券交易所提交行政總裁證明書: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採納的18 U.S.C. 第1350節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Flywire Corporation(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報告,在今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Form 10-Q(以下簡稱「報告」),我根據18 U.S.C. § 1350,並依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採納,證明:
(2) 在該報告中,該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結果的陳述完全和準確反映了目前可獲得的資料;
(2)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關鍵方面全面和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成果。
日期:2024年11月7日 |
根據: |
/s/ 邁克爾·馬薩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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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克爾·馬薩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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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執行官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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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s/ Ian L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