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认证
18 美国法典第1350节,
根据以下规定采用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第906节
关于TEGNA公司(“TEGNA”)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表格10-Q),该报告已于本日期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我,TEGNA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Michael Steib,依据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实施的18 U.S.C.第1350条,特此证明:
/s/ 迈克尔·斯蒂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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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斯蒂布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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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