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览31.1
行政总裁的认证书
2002年豪利法案第302条
我,Jon Stenberg,Citizens, Inc.的首席执行官和总裁,证明:
1.我已审阅Citizens, Inc.("发行人")的本季度10-Q表格。
2.据我所知,本报告不包含任何不实的重大事实陈述,也没有遗漏表明对于本报告涵盖期间的陈述,在作出该等陈述的情况下,不具有误导性的重大事实。
3.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合理地呈现了在此报告中所呈现的期间,发行人资金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所有内容;
4.申报人及其联合申报人负责建立和维护申报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中定义的)以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如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中的定义),本人已:
a.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引起其他实体在特别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向我们披露有关本注册人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
b.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根据广泛接受的会计原则提供关于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外部用途准备财务报表的合理保证;
c.评估了申报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此报告中展示了本人们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该评估基于此报告所涵盖的期末为基础; 以及
d.披露在本报告中,关于申报人最近一个财季(对于年度报告,是申报人的第四个财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生的任何变化,该变化对申报人的内部控制过程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或者可能对申报人内部控制有实质性影响;以及
5.根据我们对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最新评估,本登记申报者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向登记申报者的稽核师事务所和登记申报者董事会(或履行相等职能的人)披露:
a.所有对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设计存在重大缺陷和实质弱点,这些缺陷和实质弱点有合理可能不利地影响登记申报者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及
b.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申报人内部控制过程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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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 | /s/ 乔恩·施滕堡 |
| | | 乔恩·施滕堡 |
| | | 行政总裁兼总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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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