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12 2 stm-ex12_1xq324.htm EX-12.1 文件

附件12.1
自願認證
我,Jean-Marc Chery,證明:
1.我已經審閱了意法半導體NV的6-k表格的報告;
2.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括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充分、真實反映了本報告中所列舉的期間內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
3.根據我的了解,包括在本報告中的未經審計的中期合併損益表、綜合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以及權益表和相關附註,以及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如本報告所示地公平呈現了公司截至本報告中呈現期間的財務狀況、營運結果和現金流量;
4.公司其他認證官員和我對公司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據《交易法》規則13a-15(e)和15d-15(e)定義)、以及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根據《交易法》規則13a-15(f)和15(d) - 15(f)定義)負責,並且已經:
a)根據我們的監督,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程序,或者促使這種披露控制程序的設計,以確保那些實體內的他人向我們披露與公司(包括其合併子公司)有關的重要信息,特別是在準備此報告的期間;
b)設計了這樣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促使這些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設計以依據普遍公認會計原則爲外部目的可靠地報告財務情況和編制財務報表,以提供合理的保證;
c)評估了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根據這樣的評估,對本報告所涵蓋的期末之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進行了總結;
d)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在報告期內發生的任何可能重大影響或有可能重大影響公司財務報告的公司內部財務控制方面的任何變化;
5.公司的另一位認證主管和我,在最近一次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估中,已向公司的核數師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執行類似職能的人員)進行了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和設計或內部控制控制操作方面的重大弱點,可能對公司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響;以及
b) 任何涉及對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具有重要作用的管理層或其他僱員的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大。

日期: 2024年11月7日作者:
/s/ 情曼謝里
   
 姓名:讓-馬克·謝里
 標題:總裁兼首席執行官,董事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