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品13.1
根據《2002年薩班斯-歐克斯法案》第906條的規定,意法半導體N.V.董事會成員兼首席執行官兼總裁傑安-馬克·謝里以及董事會成員兼首席財務官洛倫佐·格蘭迪自願依據《美國刑法第18章第1350條》進行認證。
關於意法半導體N.V.(以下簡稱「本公司」)截至2024年9月28日結束的6-k表格報告,已在今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報告」),特此,簽署人特此聲明,據我們最好的了解:
1.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條的要求;並
2.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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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7日 | 作者: | /s/ 讓-馬克·謝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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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讓-馬克·謝里 |
| 標題: |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及我們管理委員會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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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7日 | 作者: | /s/ 洛倫佐·格蘭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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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Lorenzo Grandi |
| 標題: | 總裁兼首席財務官,我方管理委員會成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