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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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speed9292024ex322.htm
EX-32.2
文件
附件32.2
根據致富金融部長的認證
根據所採用的
《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節
關於Wolfspeed, Inc.(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29日的季度報告(即「報告」)已在本日期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我,公司的執行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Neill P. Reynolds,在18 U.S.C.第1350條和依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採納的前提下,特此明確,據我所知,
(1)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並已進行修改;
(2)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s/ NEILL P. REYNOLDS
Neill P. Reynolds
執行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
2024年11月7日
此證明僅用於附送根據美國《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採納的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8條修訂案制定的報告,並不被視爲公司根據1933年證券法修訂案或1934年證券交易法修訂案的第18條之目的而「提交」,也不會被引用到公司在此報告日期前後制定的任何備案中,無論該備案中是否包含任何一般性引用語。
根據《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的要求,已向公司提供了此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由公司保留並在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人員要求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