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13G表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
(修正編號)*
路特斯 科技公司
(發行人名稱)
普通 股份,面值爲美元0.00001 每股收益
(證券類別的名稱)
54572F101**
(CUSIP編號)
2024年9月30日
(需要提交本聲明的事項的日期)
請勾選適用的規則,根據此計劃進行申報:
¨規則13d-1(b)
¨規則13d-1(c)
x規則13d-1(d)
*對於報告人根據本表格進行首次申報與所涉證券類別有關部分,以及任何可能改變前一封面所提供披露信息的後續修正,本封面的剩餘部分應予填寫。
在本封面剩餘部分所需信息不得被視爲提交給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8條的「備案」 或其他法案的責任,但將受到法案的所有其他規定的約束(但請參閱說明)。
CUSIP編號54572F101已分配給在納斯達克全球精選市場上以"LOt"標的上市的發行人的美國存托股票("ADSs")。每個ADS代表發行人的一股普通股。普通股未分配CUSIP編號。
CUSIP編號54572F101 |
1. | 報告人姓名 Etika Automotive Sdn Bhd | ||
2. | 如爲集團成員,請勾選適當的框 (a) ¨ (b) ¨ | ||
3. | 僅供SEC使用 | ||
4. | 公民身份或組織地點 馬來西亞 | ||
每位報告人實際擁有的股票數 | 5. | 唯一表決權 156,236,329(1) | |
6. | 共同表決權 0 | ||
7. | 唯一決策權 156,236,329(1) | ||
8. | 共同決策權 0 | ||
9. | 每個報告人擁有的股份總金額 156,236,329(1) | ||
10. | 檢查第(9)行中的累計金額是否排除了某些股票¨ | ||
11. | 行9中的金額所代表的類別的百分比: 23.0%(2) | ||
12. | 報告人類型 CO | ||
(1) 代表Etika Automotive Sdn Bhd持有的156,236,329股普通股。Etika Automotive Sdn Bhd完全歸Albukhary Corporation Sdn.Bhd.所有,後者由Syed Mokhtar Shah Syed Nor持有99.9%。
(2) 報告人有益擁有的證券類別的百分比以及代表的表決權基於截至2024年9月30日發行和流通的677,931,538股普通股計算(不包括髮行給德意志銀行美國的普通股,即我們ADS計劃下保留用於未來發行的大宗ADS的股份,以便行使或授予我們的股票激勵計劃下授予的獎勵)。
2 |
CUSIP編號54572F101 |
項目1(a)。 | 發行人名稱: |
路特斯科技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項目1(b)。 | 發行人主要執行辦公室的地址: |
No. 800世紀大道
上海市浦東新區200120
中華人民共和國。
項目2(a)。 | 申報人姓名: |
Etika Automotive Sdn Bhd
第2(b)項。 | 主要業務辦公室地址,或者如無,則爲住宅: |
40億樓, No. 88, 皇家大道
Taman Tasik Perdana, 50480 吉隆坡
馬來西亞
第2(c)項。 | 國籍: |
馬來西亞
第2(d)項。 | 證券類別標題: |
本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爲0.00001美元
第2(e)項。 | CUSIP編號: |
54572F101
第3項。 | 如果此聲明根據§§ 240.13d-1(b)提交,或 240.13d -2(b) 或 (c),請檢查申報人是否爲: |
不適用。
事項4。 | 所有權: |
關於報告人截至2024年9月30日持有普通股的信息如下。
金額 受益 所擁有的 | 佔比 徐黎明(3) 所有權/ 表決 電源 | 唯一權力 表決或直接投票 投票 | 共同掌權 表決或投票: 指示投票 | Sole power to 處置或 指揮 處置權 | Shared power 或出售 指示 處置 | |||||||||||||||||||
Etika汽車私人有限公司 | 156,236,329 | (2) | 23.0 | % | 156,236,329 | 0 | 156,236,329 | 0 |
(1). | 受讓人所擁有的證券類別的百分比及由此代表的投票權基於截至2024年9月30日發佈和流通的6,779,315,538股普通股(不包括髮行給德意志銀行美國託管部,即我們ADS計劃的批量發行股票,用於未來發行股票期權認購或分配股票激勵計劃下授予的股票)。 |
3 |
CUSIP編號54572F101 |
(2). | 代表Etika汽車私人有限公司持有的156,236,329普通股。Etika汽車私人有限公司是Albukhary Corporation Sdn. Bhd.全資擁有的,後者由Syed Mokhtar Shah Syed Nor持有99.9%。 |
項目5。 | 持有不超過某一類別百分之五的所有權: |
不適用。
項目6。 | 代表另一個人擁有超過5%的所有權: |
不適用。
項目7。 | 由母公司或控股人報告的子公司獲得的證券的識別和分類: |
不適用。
項目8。 | 小組成員的身份和分類: |
不適用。
項目9。 | 解散小組通知: |
不適用。
項目10。 | 認證: |
不適用。
4 |
簽名
經過合理調查,並據我所知和信任,我證明此聲明中所列信息真實、完整和正確。
日期:2024年11月8日
|
Etika汽車私人有限公司 | |
作者: | /s/ 阿茲曼·哈納菲·阿卜杜拉 | |
姓名: | Azman Hanafi Abdullah | |
標題: | 董事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