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展品4.5
UNITY SOFTWARE INC.
发行人
AND
[TRUSTE],
受托人
信托契约
日期截至[●],20__年
债务证券。
目录
第一条 定义..................................................................................................................... 1
第1.01节 术语定义................................................................................................. 1
第二条 发行、描述、条款、执行、注册和交换证券..................................................................................................................... 4 第2条 发行、描述、条款、执行、注册和交换证券..................................................................................................................... 4
第2.01节 证券的指定和条款........................................................................ 4
第2.02节 证券形式和受托人的证书................................................................ 6
第2.03节 面额:支付条款......................................................................... 7
第2.04节 执行和认证.............................................................................8
第2.05节 转让和换股登记....................................................................8
第2.06节 临时证券................................................................................…9
第2.07节.......残缺、损坏、丢失或被盗证券............................................. 10
第2.08节.......取消.................................................................................... 10
第2.09节....... 债券的优势............................................................................................ 10
第2.10节....... 验证代理............................................................................................. 11
第2.11节....... 全球证券................................................................................................... 11
第2.12节....... CUSIP编号................................................................................................... 12
第3条 债券的赎回和沉没基金规定.......................... 12
第3.01条 赎回............................................................................................................ 12
第3.02条 赎回通知............................................................................................. 12
第3.03条 赎回时支付................................................................................... 13
第3.04节 沉没基金........................................................ 13
第3.05节 通过证券满足沉没基金支付......................................... 14
第3.06节 用于沉没基金的证券赎回........................................... 14
第4条 条款.......................................................................... 14
第4.01节 偿还本金、溢价和利息................................................. 14
第4.02节 办公室或代理机构的维护............................................... 15
第4.03节 付款代理.......................................................... 15
第4.04节 任命填补受托人职位的空缺........................................... 16
第五条 投资者名单和公司以及托管人的报告 受托人......................................................................................................................... 16
第5.01条 公司应向受托人提供投资者的姓名和地址............... 16
第5.02条 信息保存; 与投资者的沟通.................... 16
第5.03条 公司的报告........................................................................................ 16
第5.04条 受托人的报告........................................................................................... 17
第六条 受托人和投资者在违约事件发生时的救济措施 。17
第6.01节 违约事件.................................................................................................... 17
第6.02节 收取债务和受托执行................................................................. 19
第6.03节 收集资金的运用............................................................................ 20
第6.04节 诉讼的限制.................................................................................................. 20
第6.05节 权利和救济的累积;延误或遗漏不构成放弃.......................................... 21
第6.06节 由安全持有人控制........................................................................... 21
第6.07节 承担支付成本的承诺................................................................. 21
第7条 关于受托人....................................................................................... 22
第7.01节 受托人的某些职责和责任...................................................... 22
第7.02节 受托人的某些权利....................................................................................... 23
第7.03节 受托人对记载、发行或证券不负责............................ 24
第7.04节 可以持有证券............................................................................................... 25
第7.05节 信托资金............................................................................................. 25
第7.06节 报酬与补偿....................................................................... 25
第7.07节 依赖于官员证书............................................................................. 25
第7.08节 资格不符; 有冲突的利益..................................................................... 26
第7.09节 公司受托人要求;资格................................................................... 26
第7.10节 辞职和罢免;任命继任者.......................................... 26
第7.11节 继任者接受任命............................................................. 27
第7.12节 合并、转换、合并或继任业务..................................... 28
第7.13节 优先收取公司债权................................................. 28
第7.14节 违约通知..................................................................................................... 28
第8条 关于证券持有人.................................................................... 29
第8.01节 证券持有人行动证据................................................................... 29
第8.02节 证明证券持有人的执行……………………………………………………29
第8.03节 谁可以被视为所有者……………………………………………………29
第8.04节 公司所持有的某些证券不予考虑…………………………………………30
第8.05节 行动对未来的证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30
第9条 补充契约…………………………………………………………………………30
第9.01节 无需证券持有人同意的补充契约……………………………………30
第9.02节 需要证券持有人同意的补充契约……………………………………31
第9.03节 补充契约的效力……………………………………………………………31
第9.04节 受补充信托文件影响的证券.............................................................. 32
第9.05节 执行补充信托文件...................................................................... 32
第10条 继任实体.......................................................................................... 32
第10.01节 公司可合并,等.................................................................................. 32
第10.02节 继任实体替代.................................................................................. 33
第11条 履行与解除......................................................................................... 33
第11.01节 信托文件的履行与解除.................................................................... 33
第11.02节 义务的解除....................................................................................... 34
第11.03节 存入的资金应由托管
第11.04节 付款代理持有的资金支付
第11.05节 偿还给公司
第12条 制造人、股东、官员和董事的免责
第12.01节 无追索权
第13条 杂项条款
第13.01节 对继任者和受让人的影响
第13.02节 继任者的行动
第13.03节 放弃公司权力.............................................................................. 35
第13.04节 通知........................................................................................................... 35
第13.05节 适用法律;放弃陪审团审判权........................................................................... 35
第13.06节 将证券视为债务..................................................................................... 36
第13.07节 作为先决条件的证书和意见................................................................. 36
第13.08节 工作日付款.........................................................................…………….. 36
第13.09节 与信托法案冲突................................................................................... 36
第13.10节 备用文件..............................................................................................…. 36
第13.11节 可分性............................................................................................................. 36
第13.12节 合规证书......................................................................................... 37
第13.13节 美国爱国者法案..................................................................................................... 37
第13.14节 不可抗力........................................................................................................ 37
第13.15节 目录; 标题.................................................................................. 37
信托契约
契约 , 日期为[●], 20__, 在其中 统一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第103条的规定,特此证明,以下董事会在2019年4月4日依照特拉华州公司法的第141条(c)和第151条的规定,正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个特拉华州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 [受托人] 【】担任信托人(以下简称“本信托人”) 受托人 ”):
鉴于 为了其合法的公司目的,公司已经合法授权执行并交付本契据,以便发行债券(以下简称为"债券" 证券 ),无固定总本金金额,根据本契据规定,以一种或多种系列在不同时期发行,作为无息票注册证券,由受托人的证书进行鉴定。
鉴于 ,以提供证券的认证、发行和交付条款,公司已经正式授权执行本契约;并且
鉴于 所有必要的事项已经完成,使得本契约成为公司有效的协议,并符合其条款。
现在,我们根据Zacks Rank对超过4000家公司进行了精选,其中有一组崭新的投资组合。别错过了持有这些长期买入股票的机会。 , 因此 鉴于前提和证券持有人的购买,为了证券持有人的平等和均等利益,双方订立并同意如下:
第1条
定义
第1.01节 术语定义 .
公司经董事会授权并交付给受托人的书面文件,可以放弃公司保留的任何权力,因此,所放弃的权力将对公司和任何继任公司均终止。
“ 鉴证代理人 “”表示根据2.10条款由受托人任命的信托人或认证代理人,用于所有或一系列证券。
“ 破产法 “”指美国法典第11章或任何类似的联邦或州法,用于救济债务人。
“ 董事会 ”表示公司董事会(或其职能相当部门)或该董事会的任何合法授权委员会。
“ 第八章
默认、代表和特权
第8.1节
默认
如果公司未在有关保证金期限内付款或违反与任何债券相关的其他任何条款,在持有人组成表决权后代理人有权行使讨薪的任何权利。 “”表示董事会(或其授权委员会)根据董事会秘书或助理秘书签署并经证明的决议副本,并证明其在认证之日具有充分的效力。
“ 第十章
转让证券
第10.1节
交易
如果发行受托人证明,债券持有人可以交换并迅速交付发行受托人这样的证明,无论是有欠款未偿还,还是实质性周转的时候,都可以在世界范围范围内经由源和债券市场交易。 “”表示,对于任何一系列证券,指除了联邦或州银行在曼哈顿区、纽约市或受托人的公司信托办事处所在城市法律、行政命令或法规规定关闭的日子外的任何一天。
“ 委员会: "SEC"指的是根据证券交易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委员会,或者,如果在签订本合同后的任何时间该委员会不存在并不再履行信托义务法下分配给它的职责,则指在该时间履行此类职责的主体。
“ 公司 ”表示统一软件有限公司,一家根据特拉华州法律合法组织并存在的公司,在第十条的规定下,也应包括其继任者和受让人。
“ 公司托管办公室是指在该托管证券相关的企业信托业务由此规定在任何时间核心管理的受托人的办事处。 ”表示受托人办公地点,在任何特定时间,其公司信托业务将主要进行管理的地点,在本日期间位于。
“ 保管人 “破产法”是指任何法律或文件,其中包含,基于或反对,刚性或任何类似法的原则,并且现在或将来存在,根据该执行程序,在指定时间或在发生某些事件后,宣布任何人的破产,财产抵押或管理。
“ 拖欠利息 此外,未来的任何证券发行都必须符合该证券的适用条款,并得到受托人的认可。
“ “托管人”是指对于任何系列证券发行的全部或部分采用一种或多种全局证券的证券,由公司指定为该系列的托管人的人,该托管人应为登记于交易所法案下的清算机构;如在任何时候有不止一个这样的人,“托管人”用于该系列证券则应指该系列证券的托管人。 ”表示,对于公司确定将发行为全球货币的任何系列证券,公司将根据2.01或2.11节的规定指定的,或根据《交易法》或其他适用法规注册为结算机构的担保机构、另一家结算机构或任何继任者。
“ 违约事件 “某一系列证券”指根据第6.01条规定的任何事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持续发生,如果有的话。
“ 使拥有公司注册证券类别10%以上股权的官员、董事或实际股东代表签署人递交表格3、4和5(包括修正版及有关联合递交协议),符合证券交易法案第16(a)条及其下属规则规定的要求; “”指的是1934年修订后的美国证券交易法,以及委员会根据该法规制定的规则和法规。
术语“given” given ”, “ 已邮寄的 ”, “ 通知 “”或“” 已发送 在本信托书规定的向证券持有人发出通知的任何通知中,“发出”应表示根据存托人(或其指定人)根据存托人或其指定人的固定指示发出的通知,包括按照存托人的通行做法或程序发送的电子邮件(对于全球证券情况)或邮寄到证券持有人的地址,以一等邮件寄出,邮资预付,该地址应与证券登记簿上显示的地址相同(对于确定性证券情况)。已“发送”的通知将被视为包括根据本信托书在案情形下“邮寄”或“交付”的通知。
“ “全球证券”是指任何证券发行的全部或部分采用一种或多种全局证券的证券。 所有或部分证劵的翻译"含"公司发布并由受托人经过认证和交付给托管人或根据托管人的指令,所有这些都是根据信托契约进行的,并在托管人或其提名人的名下进行注册。
“ “政府责任”是指(a)美国政府的直接债务,对其支付完全信任和信用的抵押品,或(b)美国政府控制或管理的人来作为美国政府的机构或机构行事,其支付的债务是由美国政府无条件担保的完全信任和信用义务,其中,任何情况下,这些证券均不得在发行人在任何时间之前自行召回或赎回,并且还包括由银行或信托公司作为托管人发行的存托凭证,该存托凭证与任何此类政府责任或该证明存托凭证持有人账户中的特定本金或利息支付有关;但前提是,除非法律要求,否则此类托管人无权从其收到的任何金额中扣除应向此类存托凭证持有人支付的金额。 “政府债券”是指有关的证券:(a) 美利坚合众国的直接债务资金,其全额信用得到担保支付,或者(b) 被美国政府控制或监管并作为美利坚合众国机构或机构的义务的人所发行的债务,其支付由美利坚合众国全额信用担保,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由发行者在证券的表明到期之前的任何时候以其选择赎回,也应包括银行或信托公司以其为持有人的账户持有的有关政府义务或有关政府义务的本息支付的存托凭证;但是,(除非法律要求)此类保管人未获授权从其收到的任何有关政府债务或有关政府债务的本息支付的金额中扣除应支付给此类存托凭证持有人的任何金额。
“ 此处 ”, “ 本协议的这里 ”和“ 根据本协议 “或类似的词语,是指本义务簿记的整体
而不是特定的某一章、某一节或其他细分。
“ 契约 “本契约”指原始签署的文件,或者根据本契约条款从时间到时间补充或修订的一个或多个相关契约,应包括根据2.01条的规定设立的特定系列证券的条款。
“ “评级”是指穆迪(Moody’s)的Baa3及以上评级(或其后继评级类别的等价物),以及标准普尔(S&P)的BBB-及以上评级(或其后继评级类别的等价物),或者如适用,来自任何替代评级机构的等价投资级信用评级。 “”,针对特定系列的安防利息分期付款中所指的日期是指在该安防中规定的日期,或者在董事会决议中规定的日期,或者在补充本安防的抵押中规定的日期,关于该系列的证券的利息分期支付到期的固定日期。
“ 高管 就公司而言,“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任何执行副总裁、任何高级副总裁、任何副总裁、财务主管或任何助理财务主管、控制器或任何助理控制器、秘书或任何助理秘书”指的是。
“ 董事会证书 “”表示由任何官员签署的证书。每个这样的证书应包括第13.07节所规定的声明,如果依据其规定需要的话。
“ 律师意见 “”代表书面意见,受法律顾问的惯例例外规定,这些法律顾问可能是公司的雇员或顾问,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受托人交付。每份此类意见应包括第13.07节规定的声明,如果并且在所规定的情况下需要。
“ 未偿还金额 “”,指任一系列证券,除根据本契约第8.04条的规定外,在特定时间点,由受托人在本契约下认证和交付的该系列证券,但不包括:(a) 受托人或任何付款代理已经取消的证券,或已经交付给受托人或任何付款代理以供取消的或先前已取消的证券;(b) 为支付或赎回其货币或政府债务已经存入受托人或任何付款代理(非公司)信托的证券或部分证券,或已经由公司(如果公司充当其自身的付款代理)设立信托并予以隔离的证券;但是,如果这些证券或部分证券将在到期日期之前赎回,则必须按照第三条中规定的方式通知有关赎回,或经受托人认可已对该通知做出满意的安排;以及(c) 根据第2.07条的条款认证和交付的其他证券而取代或替换的证券。
“ 持有 “”包括任何个人、法人、合伙企业、合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协会、信托、非法人组织、或其他实体或组织,包括政府或政治分支机构,以及其代理人或工具人。
“ “前任证券”指前一个证券,该证券证明所有或部分与特定证券相同的债务;对于本定义,根据第2.07条进行认证和交付的任何证券,用于代替丢失、损坏或被盗的证券,并认为该证券证明了与已丢失、损坏或被盗证券相同的债务。 特定安防的“”指的是以前的所有或部分安全证明与该特定安全证明的债务相同;为了本定义的目的,在2.07节下认证和交付以取代丢失、毁坏或被盗的安全的任何安全应被视为证明与丢失、毁坏或被盗的安全相同的债务。
“ 责任主任 对于受托人而言,“”指的是受托人公司信托办公室内的任何官员(或受托人的任何继任团体)或执行类似于上述指定官员的职能的任何其他受托人官员,并且对于特定的公司信托事项,“”还指因其对特定主题的知识和熟悉程度而被转介处理该事项的任何其他官员,并且在每种情况下,该官员应对本契约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 证券 ”在本契约的第一条约决中所述并特指在本契约下认证和交付的任何证券。
“ 证券法 “证券法”是指1933年颁布的证券法以及其修正案。
“ 证券持有人 “”,“证券持有人”,“登记持有人”或其他类似术语指的是特定证券的名称登记在专为此目的保留的证券登记簿上的个人或个人,在此契约的条款规定下。
“ 债券登记簿 ”和“ 安全注册管理人 “”应按第2.05节中所规定的含义进行理解。
“ “财政部条例”是指根据《税收法典》颁布的所有拟议、临时和最终条例,这些条例可能会不时修订(包括后续条例的相应规定)。 ”指任何个人,任何50%以上的公司、协会、合伙企业或其他商业实体,其资本股或其他权益(包括合伙权益)的总投票权,有权(不考虑任何情况的发生)在选举董事、经理、普通合伙人或受托人时,直接或间接地由(i)此类个人;(ii)此类个人及其一家或多家子公司;或(iii)此类个人的一家或多家子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该项权益在此即时。
“ 受托人 ”指,并且,在遵守第七条的规定的前提下,也应包括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在任何时候如果有不止一个人在此职能下行事,“ 受托人 ”应指每个此类人员。术语“ 受托人 ” 在涉及特定系列证券时,应指该系列的受托人。
“ 信托契约法 “”是指1939年信托契约法,经修正。
“ 美国爱国者法案 “”指的是《2001年美国提供适当工具以拦截和阻碍恐怖主义行为法案》,公法107-56号,于2001年10月26日修订并签署成为法律。
第2条 注册办事处; 注册代理人
证券的发行、描述、条款、执行、登记和兑换
第2.01节 指定和证券条款 .
(a) 根据本契约,可验证并交付的证券的总本金金额不受限制。这些证券可以按照董事会决议或根据一项或多项补充契约的授权下,发行为一种或多种系列,该系列证券的总本金金额每次不超过授权的。在任何系列证券的首次发行之前,在一项或多项补充契约中要根据董事会决议设立,在董事会决议中规定,在一项或多项补充契约中建立:
(i) 该系列证券的名称(应与该系列的所有其他证券区分开来);
(ii) 对于该系列证券,可在本契约下验证和交付的证券的总本金金额的任何限制(除了在注册转让证券或者换取该系列其他证券时验证和交付的证券)需在任何补充契约中设立。
(iii) 有关该系列证券应付本金的到期日或日期;
(iv) 包括该系列证券的形式,以及该系列的认证证书形式;
(v) 任何担保的适用性;
(vi) 无论证券是有担保还是无担保,以及任何有担保债务的条款;
(vii) 证券是否被归类为优先债务、优先次级债务、次级债务或以上任何组合,以及任何次级债务条款;
(viii) 若发行该证券的价格(以其总本金金额的百分比表示)不同于其本金金额,发行人在宣布加速偿还其到期时应支付的本金金额部分,或如适用,可转换为另一种证券的本金金额部分,或者确定任何此类部分的方法;
(ix) 利率或利率,它可以是固定的或可变的,或者用于确定利率的方法以及利息起始日期,利息支付日期和利息支付日期的正式记录日期,或确定上述日期的方法;
(x) 公司有权(如有)推迟支付利息的权利以及任何此类推迟期限的最长长度;
(xi) 如适用,公司可自选按任何可选择的或临时的赎回规定赎回证券系列的日期或日期之后,或在此期间,以及公司可自行赎回证券系列的价格或价格,以及这些赎回规定的条款;
(xii) 公司根据任何强制沉没基金或类似基金规定或其他规定,或安全持有人可选择购买,公司有义务赎回或在安全持有人选择购买的日期或日期,以及证券应支付的货币或货币单位;
(xiii) 证券系列发行的面额,如非一千美元($1,000)或任何整数倍的面额;
(xiv) 如适用,与该系列证券的任何拍卖或再营销有关的任何条款,以及与公司对该等证券的债务有关的任何担保以及在与该系列证券的营销相关时可能建议的其他任何条款;
(xv) 该系列证券是否将全部或部分以全球证券的形式发行;如有任何条件,这些全球证券可以全部或部分兑换为其他独立证券;以及这些全球证券的托管人;
(xvi) 如适用,与该系列证券的转换或兑换有关的条款,以及这些证券将如何进行转换或兑换的条款和条件,包括转换或兑换价格,如适用的计算方式以及可能的调整,任何强制性或选择性(由公司或持有人选择)转换或兑换特性,适用的转换或兑换期限以及转换或兑换的结算方式,可能包括支付现金以及交付证券;
(xvii) 如非全额本金金额,该系列证券在根据第6.01条款宣布加速到期而应支付的本金金额部分;
(xviii) 适用于发行的证券系列的契约条款的添加或更改,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合并或出售契约;
(xix) 与证券的违约事件相关的添加或更改,以及受托人或证券持有人宣布将有关这些证券的本金、如有的溢价和利息如有视为到期支付的权利的任何更改;
(xx) 附加适用于契约缺陷和法定抗辩条款的条款的增加,更改或删除;
(xxi) 关于本契约中有关满足和履行的条款的补充或修改;
(xxii) 本契约下发行的证券的安全持有人有权同意或不同意对本契约修改的条款和条件的补充或变更;
(xxiii) 证券支付的货币如果不是美元,以及确定相当美元金额的方式;
(xxiv) 利息将以现金或额外证券根据公司或持有人的选择支付,以及可以确定的选择条件和条款;
(xxv) 任何未经同意的补充资金支付条款和条件,如果有的话,将是公司向不是“安全 美国人士 ”用于联邦税务目的的持有人支付债券本金的附加利息,溢价,如有。
(xxvi) 该系列证券转让、销售或转让的任何限制;和
(xxvii) 证券的其他具体条款、偏好、权利或限制,或对本契约内容的任何其他补充或变更,以及我们根据适用法律或法规可能需要或建议的任何条款。
任何一系列证券都应基本相同,除非在任何这样的董事会决议或任何此类追加抵押证书中另有规定。
5. 在注册声明生效后,根据注册声明,如果适用,公司根据各自条款授权、执行和交付付款项,并根据单位协议进行法定发行,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单位将成为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务,按照各自条款生效,除非依照破产、无力清偿、重组或影响债权人权益的类似法律的限制,以及不论是在权益诉讼还是法律诉讼中寻求强制执行时,均受到公平原则的约束。
本意见书自即日起给予,并且我们不承担补充此意见书的义务,即使在此后适用法律发生变化或我们了解到任何事实或情况可能导致在即日起之后更改在此表达的意见。
第2.02节 证券形式和受托人证书 .
Very truly yours,
第2.03节 票面金额:付款条款 .
证券应作为登记证券发行,票面金额为一千美元($1,000)或其任何整数倍,受第2.01(a)(xiii)条的规定约束。特定系列的证券应按照该系列规定的日期和利率支付利息。根据第2.01(a)(xxiii)条的规定,应支付任何系列证券的本金和利息,以及任何赎回或提前赎回时的溢价以及任何换股或兑换时应付的现金金额,均应以美国当时为公共和私人债务合法付款的硬币或货币支付,在公司为此目的设立的办公室或机构支付。每张证券应注明其核准日期。证券的利息应根据由十二个30天月组成的360天年的基础计算。
Exhibit 23.1
任何安防-半导体利息如未能及时支付或未能在同一系列的债券利息支付日及时提供支付,即刻不再支付给因为是这样的持有人而在有关常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持有人;且公司应根据其选择,在以下第(1)款或第(2)款规定的方式支付这些拖欠利息: 拖欠利息 若已成为持有人的因为在相关的普通记载日持有而立即停止支付的未支付利息;并且该已拖欠的利息应由公司根据其选择在以下第(1)款或第(2)款中提供支付:
(1) 公司可能向证券登记簿上登记的人支付应付的任何违约利息(或其各自前身证券)的款项,其支付给上述违约利息的专门登记日期应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公司应书面通知受托人拟支付每笔此类证券上的违约利息的金额和拟支付日期,并同时公司应向受托人存款,存款金额应等于拟支付的该违约利息总金额或应使受托人在拟支付日期之前满意地处理好该存款事宜,上述存款一旦存入,即作为按照本条款规定享有此类违约利息权益的人的受托保管。受托人随即指定支付此类违约利息的专门登记日期,该日期不得早于拟支付日期之前不超过15天,且不得晚于受托人收到拟支付通知之后的10天,并在公司的名义和费用下,受托人应迅速通知公司该专门登记日期,并应导致向每个证券持有人在该专门登记日期之前不少于10天寄出通知,告知拟支付此类违约利息及其专门登记日期。一经按上述方式寄出通知拟支付此类违约利息及其专门登记日期,将会向证券登记簿上登记的人支付此类违约利息。
(2) 公司可能以与任何证券可能在其上市的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一致但不矛盾的其他合法方式向任何证券支付任何违约利息,并在可能被该受托人视为行之有效的支付方式之后,送达公司通知该受托人根据本条款拟支付的通知。
New York, NY
August 29, 2024
第2.04节 执行和认证 .
证券应由公司的一名官员代表签署。签名可以是手动签名或传真签名。
公司可以使用曾担任公司官员(在签署时)的任何人的传真签名,即使在验证并交付或处置证券时,此人已不再是公司的官员。证券可能包含法律、证券交易规则或惯例要求的各种注释、图例或背书。每份证券应在由受托人进行验证的日期上注明日期。
证券未经受托人的授权签署人或认证代理人的手工认证即无效。此类签名应为证明该证券已得到适当认证并根据本契约交付,持有人有权享有本契约的利益的确凿证据。从本契约的签署和交付之后的任何时候,公司均可向受托人交付由公司执行的任何系列证券,连同公司签署的用于认证和交付此类证券的书面公司订单,由一名官员签署,并且受托人应根据此书面订单认证和交付此类证券。
随时并不时在本契约的签署和交付之后,公司可向受托人交付由公司执行的任何系列证券,连同公司的书面订单,要求认证和交付此类证券,由一名官员签署,受托人应根据此书面订单认证和交付此类证券。
在公司根据本债券契约发行证券后的任何时间交付给受托人的任何此类鉴定订单,受托人应当提供,并且(根据受托人契约法第315(a)至315(d)节的规定)可以完全依赖以下文件,(1)律师意见书或信任书,以及(2)官方证明信,说明所有前提条件以符合本债券契约的规定。
如果根据本信托书发行这些有价证券会对托管人自身的权利、职责或豁免权产生影响,或以其他方式不合理地影响托管人,则托管人不需要对这些证券进行认证。
第2.05节 登记转让和交换 .
(a) 任何系列的证券均可在公司指定的办事处或机构出示后,以本节规定的方式进行交换,换取授权面额的同一系列的其他证券,并支付足额款项以支付与之相关的任何税项或其他政府费用,所有这些均由本节规定。对于任何因交换而交出的证券,公司将签发,受托人将认证并交换办事处或机构将签发相同系列的证券或证券以交换之,以符合将进行交换的持有人有权收取的总本金金额,不与同时尚未达到的号码同步存在。
(b) 公司应在指定用于此类目的事务处或机构保管,或要求保管一个注册或多个注册簿(以下简称“" 债券登记簿 ”),在其中,公司应根据其可能规定的合理规定登记本章提供的证券和证券转让,该注册或多个注册簿应在所有合理时间内对受托人开放检查。根据本文规定注册证券和转让证券的注册处应由董事会决议或补充信托契约(以下简称“" 安全注册管理人 ”).
在公司指定用于此目的的办公室或机构交出任何安防时,公司应该进行执行,受托人应该进行认证,该办公室或机构应该以转让人或受让人的名义交付同一系列的新安防或同等本金金额的安防。
公司首先将受托人任命为每个系列的证券注册代理。
所有提交或提交以用于交换或转让注册的安防-半导体,如本节所提供,应由注册持有人或其正式授权书面律师,按照公司或安防-半导体注册处所要求,并签署满意的书面转让文件。
(c) 根据董事会决议的规定,并在一份官员证明书中列明的,或者在本债券书的一份或多份补充债券中设定的条款,对任何债券的兑换或转让登记,或者在任何系列债券部分赎回或回购、转换或兑换时发行新债券,不得收取任何服务费,但公司可能要求支付足以覆盖与此相关的任何税收或其他政府费用,而不包括根据第2.06、第3.03(b)和第9.04节进行的兑换。
(d) 公司和证券登记人在以下期间无需发行、兑换或注册转让任何证券:从营业开始之日算起15天之前,发出同一系列未全部未偿债券的赎回通知之日,并在发出该通知之日的营业结束时前: 也无需注册或兑换出售召回或未有效撤回的任何某个系列或部分证券的转让,但是与部分赎回或未撤回的证券的未兑现部分不同的任何未兑现部分的证券或不提出回购的部分证券的登记转让,在这种情况下。 关于任何全球证券的规定,受本节2.11的约束。
本节2.05的规定对任何全球证券都受本节2.11的约束。
受托人没有义务或责任监测、判断或查询根据本契约或适用法律对任何证券利益转让的任何限制是否遵守,包括与任何全球货币中存托参与者或受益所有人之间的任何转让,除非根据本契约的明确要求交付这些证书和其他文件或证明,如果根据本契约的条款明确要求,受托人会这样做,并且会检查这些文件以判断形式上是否充分遵守明确规定。
第2.06节 临时证券 .
在准备任何一系列的明确证券之前,公司可以执行,并且受托人将认证和交付任何授权面额的临时证券(印刷的、石版印刷的或打字的)。这些临时证券应该基本上与它们所代替的明确证券的形式相同,但是可以根据临时证券的需要进行适当的省略、插入和变化,这是由公司决定的。任何一系列的临时证券都应该由公司执行,并由受托人在同样的条件下和基本上相同的方式进行认证,具有与该系列的明确证券相同的效力。公司将在不必要的延迟情况下执行并出具有关该系列的明确证券,并且随即可以在公司指定的办公室或机构(对所有证券持有人免费)以其代替交还该系列的任何或所有临时证券,并且受托人将认证,并且该办公室或机构将以相等的总本金交还该系列的明确证券,除非公司通知受托人该公司不需要执行和出具明确证券,直到收到公司的进一步通知为止。在这种交换之前,该系列的临时证券应享受本契约下该系列明确证券的同样权益。
第2.07节 残缺、毁坏、丢失或被盗证券 .
如果任何临时或确定的安防-半导体被损坏、丢失、被盗或毁坏,公司(受下一句的限制)应当签发,并在公司的要求下,受托人(如上所述)应当确认并交付一份同一系列的新安防-半导体,该安防-半导体具有当时未发行的编号,用于换领和替代被损坏的安防-半导体,或者替代被摧毁、丢失或被盗的安防-半导体。在每种情况下,申请换发安防-半导体的申请人应向公司和受托人提供他们要求的担保或赔偿,以使每一方免受损害,并且在每种毁坏、丢失或被盗的情况下,申请人还应向公司和受托人提供证明,证明他们满意地毁坏、遗失或被盗的申请人的安防-半导体及其所有权。受托人可以确认任何这样的替代安防-半导体并在公司的任何官员的书面请求或授权下交付该安防-半导体。在发行任何替代安防-半导体时,公司可以要求支付足以支付可能就此而征收的任何税费或其他政府费用以及与之相关的任何其他费用(包括受托人的费用和开支)。
如有任何即将到期或已经到期的安防-半导体出现损毁、丢失或被盗,公司可以选择支付或授权支付同等金额(除了损毁的安防-半导体需要归还), 如果申请人提供给公司和受托人所要求的担保或赔偿以保护他们的权益,并提供证明以满足公司和受托人对安防-半导体损毁、丢失或被盗情况及其所有权的要求。
本节规定发行的每一份替换安防均构成公司的一个额外合同义务,无论受损、毁坏、丢失还是被盗的安防是否在任何时候被找到,或被任何人执行,均享有本信托书的所有利益,并与本所发行的同一系列的任何其他安防平等、按比例享有。所有安防均应持有和拥有,条件是上述规定是替换或支付受损、毁坏、丢失或被盗的安全证券的独家条款,并且应排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尽管任何现行或今后通过法律或法令存在相反的情况,其替换或支付没有提供其交出。
第2.08节 取消
所有证券用于支付、赎回、回购、交换、过户或转换的目的,如果交还给公司或任何付款代理(或其他适用代理),应交还给受托人注销,或者如果交还给受托人,应由受托人注销,除非根据本契约的任何规定明确要求或允许,不得发行代替证券。在此类交还时,受托人应根据公司的要求,交还由受托人持有的已注销证券。如果在此类交还时公司未提出要求,受托人可以按照其标准程序处置已注销证券,并向公司交付处置证明书。然而,除非将其交还给受托人注销,否则公司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取得任何证券,此类取得不得作为清偿或满足所代表的证券债务。 .
第2.08节 取消
所有证券用于支付、赎回、回购、交换、过户或转换的目的,如果交还给公司或任何付款代理(或其他适用代理),应交还给受托人注销,或者如果交还给受托人,应由受托人注销,除非根据本契约的任何规定明确要求或允许,不得发行代替证券。在此类交还时,受托人应根据公司的要求,交还由受托人持有的已注销证券。如果在此类交还时公司未提出要求,受托人可以按照其标准程序处置已注销证券,并向公司交付处置证明书。然而,除非将其交还给受托人注销,否则公司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取得任何证券,此类取得不得作为清偿或满足所代表的证券债务。
第2.09节 债券契约的权益 .
本契约或证券中的任何内容,无论明示或暗示,均不得授予或被解释为授予除本契约各方及证券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人在本契约项下或有关本契约的任何合法或衡平的权利、救济或索赔,或对本契约中包含的任何契约、条件或规定的权利;所有此类契约、条件和规定均仅为本契约各方及证券持有人的唯一利益。
第2.10节 认证代理 .
只要任何一系列证券仍然未兑付,就可以有认证代理人用于任何或所有该类证券。受托人有权委任认证代理人。该认证代理人将代表受托人对该系列证券进行兑付、转让或部分赎回、回购或转换的认证。经过认证的证券将享有本契约的权益,并且具有与在此下受托人认证的证券一样的合法性和约束力。本契约中关于受托人对证券进行认证的所有引用,应视为包括该系列的认证代理人进行认证。每个认证代理人应受公司认可,并且应为按照其最近报告或判断的,根据其设立或经营所在的任何管辖区的法律要求的,具有足够资本和盈余的公司,该管辖区允许开展信托业务,并且在此类法律下有资格从事此类业务并受到联邦或州政府机关的监督或审查。如果任何认证代理人在任何时候不符合这些规定,它应立即辞职。
任何鉴证代理都可以在任何时候通过书面通知信退出,并通知受托人和公司。受托人可以在任何时候(并在公司的要求下应当)通过书面通知终止任何鉴证代理的代理资格,并通知该鉴证代理和公司。在任何鉴证代理辞职、终止或资格终止之后,受托人可以任命一名符合公司要求的合格的继任鉴证代理。任何继任鉴证代理在接受其在本文件下的任命后,应当被赋予其前任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权限和职责,就好像最初根据本协议被命名为鉴证代理一样。
第2.11节 全球有价证券 .
(a) 如果公司根据第2.01节的规定确定某一系列证券将作为全球证券发行,则公司应当签发一份全球证券,受托人应当根据第2.04节的规定对其进行认证和交付,该全球证券应当:(i) 代表并以等于该系列所有未偿本金金额的数额计价,(ii) 登记在托管机构或其提名人的名下,(iii) 由受托人交付给托管机构或按照托管机构的指示交付(或如果托管机构将受托人指定为其保管人,则由受托人保留),(iv) 应载有大致以下内容的注记:“除本债券契约第2.11节另有规定外,该证券只能整体而非部分地转让给托管机构的另一提名人或接任托管机构或该接任托管机构的提名人。”
(b) 尽管第2.05节的规定,某一系列的全球证券只能按照第2.05节规定的方式整体而非部分地转让给该系列的另一提名人,或由公司选择或批准的该系列的接任托管机构,或者该接任托管机构的提名人。
(c) 如果任何时候证券系列的托管机构通知公司不愿意或无法继续作为该系列的托管机构,或者证券系列的托管机构在任何时候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法登记或有关法规,且90天之内公司未指定该系列的接任托管机构或在公司收到通知或知晓该情况之后未指定该系列的接任托管机构的情况下,或者发生违约事件且仍在继续,且公司已收到托管机构或受托人的请求,则本第2.11节将不再适用于该系列的证券,公司将签署,并根据第2.04节的规定,受托人将认证和交付该系列的证券以无息登记形式发行,授权的金额,其总本金金额等于该系列的全球证券的本金金额以换取该全球证券。此外,公司可以随时决定任何系列的证券不再由全球证券代表,并且本第2.11节的规定不再适用于该系列的证券。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将签发,并根据第2.04节的规定,受托人在收到公司的官员证书证明该决定后,将签发该系列的证券,以无息登记形式发行,授权的金额,其总本金金额等于该系列的全球证券的本金金额以换取该全球证券。根据本第2.11(c)条对换发至无息登记形式的证券的全球证券,受托人应将其登记在托管机构根据其直接或间接参与者或其他方式的指示提名的名称和授权的面额下。受托人应将这些证券交付给托管机构,以便交付给以这些名称登记的人。
第2.12节 CUSIP编号 .
在发行证券时,公司可能使用“ CUSIP ”编号(如果当时普遍使用),如有使用,则受托人应在赎回通知中使用“ CUSIP ”编号方便证券持有人;前提是任何此类通知均可声明,不保证印在证券上或包含在任何赎回通知中的编号正确,只能依赖印在证券上的其他识别要素,并且任何此类赎回不会因编号的缺陷或遗漏而受影响。公司将及时通知受托人任何“ CUSIP ”编号的变更。
第三章
证券赎回和沉淀基金规定
第3.01节 赎回 .
公司可以根据本协议第2.01节规定的条款,于发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系列的证券的日期之后和按照其所建立的条款赎回这样的证券。
第3.02节 赎回通知 .
(a) 若公司有意行使根据本协议第2.01节所保留的行使权以依照公司规定的方式赎回任何系列证券的全部或部分,则公司应或应导致信托受托人向将被赎回的该系列证券持有者发送赎回通知,其中该通知以邮寄方式发送(或对于电子记账形式的任何全球证券,按照托管机构适用的程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赎回通知应在距离该系列证券赎回日不少于30天且不超过90天的期限前发送给该证券持有者,除非在将要赎回的证券中规定了更短的期限。以本文规定的方式邮寄的任何通知应被确凿地认定为已经妥善通知,无论是否收到该通知的注册持有人。无论如何,对于拟整体或部分赎回的任何系列证券的持有人未能妥妥地向持有人发送该等通知或通知中的任何缺陷均不影响拟赎回任何其他此类系列证券或任何其他系列证券的赎回程序的有效性。对于在该协议约定的限制到期之前对证券进行的任何赎回,公司应向受托人提供证明已遵守任何此类限制的官方证书。
每则赎回通知应指明所要赎回的证券(包括CUSIP编号,如果有的话),指定赎回日期以及该系列证券将被赎回的赎回价格,并声明将在公司的办事处或代理处支付被赎回证券的赎回价格,持有者出示并交还被赎回证券后方可支付,已到期未付的利息将按照通知书中规定的方式支付,自该日期之后,利息将不再累积,如适用,赎回来源于沉淀基金。如果不是要全部赎回某系列证券,则部分赎回的该系列证券的持有者通知应明确指明要赎回的特定证券。
如果只有部分安防-半导体需要兑现,与该安防-半导体相关的通知应说明要兑现的本金金额的部分,并说明在兑现日期之后,将会发行等同于未兑现部分本金金额的新安防-半导体或安防-半导体。
(b) 如果要赎回某一系列证券中的部分,公司应至少提前45天提供给受托人通知(除非这样较短的通知对受托人而言是可以接受的),关于要赎回的该系列证券的总本金金额,并且随后将要赎回的证券将按比例,通过抽签,或者公司在自己的酌情裁量中认为合适和公平的其他方式进行选择,可能会选择比$1,000更大面额的该类证券的一部分或多部分(为$1,000或$1,000整数倍)。
将要被赎回的证券,然后立即书面通知公司将要全额或部分赎回的证券的编号。公司可以在任何时候选择,通过由一名官员代表签署的指示书,指示受托人或任何付款代理召回特定系列的全部或部分证券进行赎回,并以本段规定的方式发出赎回通知,该通知应以公司的名义或者受托人或此类付款代理认为合适时以其自己的名义发出。在受托人或任何此类付款代理要发出赎回通知的任何情况下,公司应交付或使得这些安全登记册、转让簿或其他记录,或足以使受托人或此类付款代理能够通过邮件发出可能根据本章的规定所需的任何通知的适当复本或摘录等,交付给受托人或此类付款代理,视情况而定。
第3.03节 赎回时付款 .
(a) 如果如上所述完成了红利通知的发放,指定在该通知中的需赎回系列债券或部分债券应在该通知中规定的日期和地点成为到期和支付,按照适用的赎回价格支付,该赎回价格还包括截至赎回日期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利息,并且从赎回日期起,该债券或部分债券的利息将停止累积计息,除非公司拖欠支付任何该种债券或其部分所欠的赎回价格和应计利息。出示和在赎回日期后在通知中规定的付款地点提交该种债券后,应按照适用的该系列赎回价格支付和赎回该种债券,还包括该赎回日期前累积的利息(但如果赎回日期是利息支付日期,则应于适用的记录日期落实根据第2.03节,应在当日营业结束时支付给登记持有人的利息分期付款)。
(b) 出示将部分赎回的该系列任何债券后,公司将执行,并托管人将验证,并提交该债券所在办公室或机构以在公司的费用下交付给持有该债券的持有人,一张新的相同系列授权面额的债券,其本金金额等于该提交的债券未赎回部分。
第3.04节 沉没基金 .
第3.04、3.05和3.06节的规定适用于任何用于养老的债券沉没基金,除非另有规定,如第2.01节中对该系列债券的规定。
任何系列证券条款规定的任何下沉基金支付的最低金额在此被称为“强制性下沉基金支付”,而任何超过此最低金额的支付在此被称为“可选性下沉基金支付”。如果任何系列证券条款规定,任何下沉基金支付的现金金额可能会根据第3.05条的规定而减少。每个下沉基金支付都将按照相应系列证券条款的规定用于赎回相应系列证券。
第3.05节 用证券满足沉没基金支付 .
公司可能提供某一个系列的未偿债券,并可以将该系列的已赎回证券作为信用证券,根据公司根据这些证券条款的选择或根据被允许的可选择的根据这些证券条款的可选的沉没基金支付的应用进行赎回,每种情况均可用于满足应根据这些证券条款由这些系列证券要求支付的全部或部分沉没基金支付的任何部分,只要此类证券尚未先前被记入。这样的证券应按照此类证券规定的赎回价格通过信托受托人用于沉没基金的操作接收和记入其用途,并相应减少此类沉没基金支付的金额。
第3.06节 用于沉积基金的证券赎回 .
在任何一系列证券的沉没基金支付日前不少于45天(除非较短的期限对受托人是令人满意的),公司将向受托人提交一份官方证明书,其中载明根据该系列的条款,下一期沉没基金支付的金额,如果有的话,要通过提交和记账该系列证券来满足的部分根据第3.05条款以及此类贷记的依据,并与该官方证明书一起提交给受托人任何需要提交的证券。在每个这样的沉没基金支付日前不少于30天,将被在该沉没基金支付日赎回的证券将按照第3.02条款规定的方式被选择,公司应该导致有关赎回的通知以公司的名义并由公司支付费用按照第3.02条款提供的方式进行通知。在充分通知的情况下,应按照第3.03条款中规定的条件和方式进行这些证券的赎回。
第4条 股份
条款
第4.01节 支付本金、溢价和利息 .
公司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与相关证券所设立的规定,准确无误地支付或安排支付该系列证券的本金(如有)及利息。证券的本金支付可以通过美元支票支付,并以邮寄方式发给有权领取证券的持有人,其地址应出现在登记册中,或者通过美元电汇支付给持证人的美元账户,前提是该持证人在相关支付日之前向受托人提供了电汇指示。证券的利息支付可以通过美元支票支付,并以邮寄方式发给有权领取证券的持有人,其地址应出现在登记册中,或者通过美元电汇支付给持证人的美元账户,前提是该持证人在相关支付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证券登记机构和受托人提供了电汇指示。
第4.02节 办公室或机构的维护 .
只要证券的任何系列仍然未偿,公司同意就每个这样的系列保留办公室或机构,在本第4.02节规定的位置或其他地点,该等办公室或机构可被指定为以下原因,在该办公室或机构,(i) 该系列的证券可用于支付,(ii) 可以在此授权的情况下为该系列的证券办理转让和兑换登记,以及(iii) 关于该系列的证券和本债券的通知和要求可以发送或提交给公司,该等指定将在关于该办公室或机构继续有效,直到公司应以文件通知,由授权签署任何可签署职务人员证书的任何官员签署并交付给受托人,为上述任何目的指定其他办公室或机构,其中之一。如果公司任何时候未能保持任何此类所需办公室或机构,或未向受托人提供其地址,该等支付、通知和要求可在受托人的公司受托办公室中进行或提交,公司特此指定受托人为其代理人,接收所有该等支付、通知和要求。公司最初指定受托人的公司受托办公室为其证券的支付代理。
第4.03节 付款代理 .
(a) 如果公司任命一名或多名支付代理代表所有或某一系列债券,除受托人外,公司将确保每个支付代理签署并交付给受托人一份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该代理将同意与受托人一致,但须遵守本节的规定:
(i) 承诺将其作为支付代理持有的所有款项,用于支付该系列债券的本金(如果有溢价)或利息的受益人利益(无论这些款项是由公司还是由该债券的任何其他债务人支付给其);
承诺在公司(或该债券的任何其他债务人)未能支付该系列债券的本金(如果有溢价)或利息时,立即将情况通知受托人;
(ii) 承诺在前款第(a)(2)段所述的任何未能履行的情况持续期间,在受托人的书面要求下,立即将支付代理持有的所有信托款项支付给受托人;并
(iii) 承诺在前款所述任何未能履行的情况持续期间,在受托人的书面要求下,立即将支付代理持有的所有信托款项支付给受托人。
(iv) 履行支付代理在本契约中规定的所有其他职责。
(b) 如果公司在任何一系列证券中充当自己的付款代理,它将在该系列证券的每个到期日或将来到期的本金(如有溢价)或利息之前,设立、隔离并信托保留足够支付该系列证券上即将到期的本金(如有溢价)或利息的款项,以供有权利的人受益,直至该款项支付给该人或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处理,并将及时通知受托人采取此等措施,或者通知未采取此等措施的行动(由其或任何其他在此类证券上的债务人)。每当公司为一系列证券指定一个或多个付款代理时,公司将在该系列证券的每个到期日之前,向付款代理存入足够支付即将到期的本金(如有溢价)或利息的款项,该款项将信托保留,以供有权利获得该本金、溢价或利息的人受益,并(除非此付款代理是受托人)公司会及时通知受托人此行动或未能采取此等行动。
(c) 尽管本章节所载任何内容与此情况不符,(i)按照本章节规定信托保留款项的协议受第11.05节的规定约束,以及(ii)公司可能随时,为实现此债券或任何其他目的的满意和解除,支付,或指示任何付款代理向受托人支付,公司或此类付款代理信托保留的一切款项,该款项将按照公司或此类付款代理持有该款项的条款和条件而由受托人持有;并且,一旦公司或任何付款代理向受托人支付此款项,公司或此类付款代理将免责,不再对此款项承担进一步责任。
第4.04节 任命以填补受托人职位的空缺 .
公司在必要时为了避免或填补董事职位的空缺,在第7.10款规定的方式下,将任命一位受托人,以确保在本合同下始终有一位受托人存在。
第5条
证券持有人名单和公司与受托人的报告
第5.01节 公司向受托人提供债券持有人的姓名和地址 .
公司将会在每个定期登记日后的15天内(如在2.03节中定义的),按照受托人合理要求的文件形式,提供或导致提供每个证券系列持有人的姓名和地址清单,前提是公司不必在清单在任何方面未与公司最近向受托人提供的清单有任何不同的情况下提供或导致提供该清单的义务,且(b)根据受托人在请求日后30天内提出的任何要求,提供或导致提供相同形式和内容的清单,截至提供该清单的时间不得超过15天前的日期;但是,在任何情况下,任何这样的清单都不需要为受托人担任安全管理人的任何系列提供。
第5.02节 信息保存;与债券持有人的通讯 .
(a) 受托人应尽可能保留最新提供给其的根据第5.01节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姓名和地址清单中包含的信息,以及作为债券登记处(如就此类身份行事)收到的债券持有人姓名和地址。
(b) 受托人可以在收到新提供的清单后销毁根据5.01节提供的任何清单。
(c) 持有者可以根据信托契约法第312(b)条的规定,与其他持有者就本契约或证券项下的权利进行沟通,在此类沟通中,受托人应根据信托契约法第312(b)条的规定履行其义务。
第5.03节 公司的报告 .
(a) 公司将始终遵守信托契约法第314(a)条的规定。公司承诺并同意,在公司向委员会提交相同文件后的30天内(交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向受托人提供公司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3或第15(d)条向委员会提交的年度报告、信息、文件和其他报告的副本(或者委员会随时通过规则和法规规定的前述任何部分副本),但公司无需向受托人交付向委员会提交的任何信函或委员会根据公司寻求并获得保密处理的任何材料;并且,只要公司的提交文件在委员会的电子数据收集、分析和检索系统(EDGAR)或任何继任系统上可以查阅,此类提交文件应被视为已向受托人提交,无需公司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为避免疑问,公司未能在委员会规定期限内向委员会提交年度报告、信息和其他报告不应被视为违反本第5.03条。
(b) 根据第5.03条向受托人交付报告、信息和文件仅供信息目的,信息和受托人收到上述文件不构成对其中所含信息或根据其中所含信息可确定的任何信息的建设性通知,包括公司是否遵守其约定的情况(对于此情况,受托人仅有权倚赖官员证书)。受托人无需检查向其交付的任何报告、信息或文件,或通过EDGAR向委员会提交以确保其符合本契约的规定,或查明信息或其中包含的陈述的正确性或其他情况。受托人对确保或确定提及的向委员会在EDGAR(或任何继任系统)上的提交是否已发生不负任何责任或义务。
第5.04节 受托人的报告 .
(a) 如果根据《受托管理契约法》第313(a)条的规定需要, 受托人应在每年5月1日后的六十(60)天内向债券持有人发送一份截至当年5月1日的简要报告,并符合《受托管理契约法》第313(a)条的规定。
(b) 受托人应遵守《受托管理契约法》第313(b)和313(c)条的规定。
(c) 每份这样的报告的副本应在发送给债券持有人的同时,由受托人向公司、任何上市交易所(若有上市)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备。公司同意在任何债券上市交易时通知受托人。
第6条
违约情况下受托人和证券持有人的救济
第6.01节 违约事件 .
(a) 无论何时在此用于特定系列的证券时,“ 违约事件 ” 意味着已发生并持续发生的以下任何一个或多个事件:
(i) 公司违约支付该系列任何证券上的任何一期利息,并且该违约持续超过90天;但公司根据任何此处附加的担保文件条款有有效地延长利息支付期限的除外,不构成此目的下的利息支付违约;
(ii) 公司违约支付该系列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并且在到期、按赎回、宣布或其他方式或者在与该系列有关的任何沉没基金或类似基金要求的任何付款时,当日清偿到期款项,罚息或其他要求的任何付款;但公司根据任何此处附加的担保文件条款有有效地延长此类证券到期的除外,不构成本金或溢价的支付违约;
(iii) 公司未能遵守或执行本债券中包含或与此处根据第2.01条款设立的与该系列有关的任何其他契约或协定(仅包括专门为除该系列以外的一个或多个系列的债券受益而被明确纳入本债券的契约或协定)已达90天,从书面通知该等失败之日起的90天后,要求其纠正并声明该通知为“ 违约通知 ,将该通知发送至公司和Trustee。
(iv) 公司根据任何破产法(i)自愿提起破产案,(ii)同意在非自愿案件中对其申请救济,(iii)同意任命其或其全部或实质性全部财产的监护人,或(iv)作出为其债权人利益而进行的一般转让;或
(v) 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任何破产法对公司作出(i)在非自愿案件中寻求救济的命令,(ii)任命公司的监护人管理其全部或实质性全部财产,或(iii)命令公司清算,且该命令或裁定保持未停止且效力达90天。
(b) 在每一种这样的情况下(除了在上述第(4)项或第(5)项中规定的违约事件),除非该系列证券的全部本金已经到期和应付,否则,受托人或持有本系列证券不少于25%的累计本金金额的人士可以立即宣布本系列证券的本金(和溢价,如有的话)以及未偿利息立即到期应付,并且在任何此类声明之后,同样的情况应立即到期并应付款。如果发生在上述第(4)项或第(5)项中规定的违约事件,则该系列证券的本金和未偿利息应自动立即到期应付,无需受托人或证券持有人作出任何声明或其他行为。
(c) 在宣布本系列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以及未偿利息到期应付之后,且在按下文提供的方式获得或输入支付款项的判决或裁定之前的任何时候,不少于该系列证券总面值的大多数持有人可以通过向公司和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撤销和废止该声明及其后果,如果:(i)公司已支付或向受托人存入足够金额支付该系列证券的所有到期利息分期款且
对该系列任何及所有到期的债券本金(及如有溢价)、未加速到期的利息(以及该系列债券上所规定年利率至支付或存入日的利息,并且在适用法律下可强制执行的逾期利息分期款)以及根据第7.06节应支付给受托人的金额,以及(ii)关于该系列的词约中所有违约事件,除非根据第6.06节提供,该系列的本金(及如有的溢价)、尚未到期按其条款应支付的利息以及未偿付的积欠利息,均已被纠正或放弃。
任何此类撤销和废除都不得延伸到或影响其后的任何违约或损害由此产生的任何权利。
(d) 若受托人已根据本证券词约对该系列的债券行使任何权利,且由于该撤销或废除或其他任何原因而导致该诉讼已被中止或放弃,或该诉讼已对受托人不利裁定,则在每种情形下,除非在此类诉讼中的任何裁定外,公司和受托人应分别恢复其前述地位及权利,并且公司和受托人的所有权利、救济及权力应继续,如同未采取任何此类诉讼一样。
第6.02节 受托人收取债务及诉讼强制执行 .
(a) 公司契约(i)倘其在任何系列债券的任何利息分期支付或对该系列设立的任何沉默或类似基金要求的任何支付上违约,并且该违约已持续90天,或(ii)倘其在任何系列债券本金(或溢价,如有)支付上违约,无论在债券到期、赎回、宣布或其他情况下,但需付款应该已到期和支付时,可由受托人要求,公司将向受托人支付,以利于该系列债券持有人的全部本项款后续。系列债券所有本金(及溢价,如有)或利息,有待支付之全部融资,无论情况如何,按该系列债券上所规定年利率逾期本金(及溢价,如有)的利息(并且依照适用法律要求的逾期付款的利息分期);此外,还须支付足以支付收取费用及支出以及根据第7.06节应支付给受托人的金额的额外金额。
(b) 如果公司未能立即支付该金额,受托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和作为明示信托的受托人,提起任何法律或衡平诉讼以收取到期未付款项,并且可以将任何该等诉讼或程序进行到判决或终审裁定,并且可以执行任何该等判决或终审裁定针对该系列的公司或其他有债务人,并按照法律或衡平法规定的方式从该系列的公司或其他有债务人的财产中收取被判决或裁定应支付的款项,无论其位于何处。
(c) 在公司的任何接管、破产、清算、破产、重整、调整、安排、组成或其债权人或财产受司法程序影响的情况下,受托人应有权介入此类程序并在其中采取法院允许的任何行动,并且(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有权提交必要或建议的索赔证明和其他文件和文件,以使受托人和该系列证券持有人在此类程序开始日期时根据信托契约下公司应付的全部到期金额以及此后可能应付的任何额外金额的要求得以批准,和收取并接收任何应在任何此类索赔上支付或交付的款项或其他财产,并扣除在第7.06条下应支付给受托人的金额后分配相同;并且任何接管人、受让人、破产或重组受托人均获得该系列证券持有人的授权,支付给受托人这些金额,如果受托人同意直接向此类证券持有人支付这些款项,在受托人应付其根据第7.06条的任何款项。
同意直接向此类证券持有人支付这些款项,以便支付任何根据第7.06条应付受托人的款项。
(d) 根据本契约或关于该系列证券的任何条款建立的任何权利行使或主张索赔都可以由受托人在没有任何此类证券拥有权或在任何与之相关的审判或其他诉讼中不出示此类证券的情况下执行,受托人提起的任何此类诉讼或程序应以其作为明示信托受托人的名义进行,并且在支付根据第7.06条款应付给受托人的任何金额后,任何判决或裁定的获得将用于该系列证券持有人的按比例受益。
如果根据本信托契约发生违约事件,受托人可自行决定采取适当的司法程序来保护和执行本信托中赋予其权利,无论是根据法律、衡平法、破产法或其他法律,在此情况下受托人认为最有效的方式来保护和执行该等权利,无论是为了具体执行在信托中包含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为了辅助行使在本信托中授予的任何权力,或者执行本信托或法律赋予受托人的任何其他法律或衡平权利。
本文件中不包含任何授权受托人授权、同意、接受或代表任何证券持有人采纳该系列证券或该系列证券任何证券持有人权利受到影响的重整、安排、调整或组成计划,也不授权受托人在任何此类程序中就任何证券持有人的索赔进行投票。
第6.03节 收取资金的运用 .
根据本条款由受托人收取的任何款项,应按以下顺序在受托人指定的日期或日期进行支付,如因本金(如有溢价)或利息分配而收取此类款项,应出示该系列证券,并在上面注明付款情况,如仅部分支付,则应予以投降,如完全支付则应予以投降:
第一章 用于支付蒐集费用和所有根据第7.06条应支付给受托人的金额;
第二章 用于支付当时到期且未支付的属于该系列的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和利息,相应地按照应支付的该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和利息的金额,无偏好或优先,根据该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和利息的金额支付;
第三章 用于支付余下的款项,如有,给公司或其他合法有权要求者;
第6.04条 诉讼限制 .
任何系列证券持有人均不得凭借或根据本信托契约的任何规定具有权利根据本信托契约提起任何诉讼、申请或程序,无论是在法律上或在法律上,或根据本信托契约或因设立接受人或受托人,或因本信托契约的其他补救措施,除非(i)该证券持有人此前已向受托人书面通知有关此类系列证券的违约事件及其继续存在情况,指明此类违约事件,如前述;(ii)该系列证券的合计本金未偿余额不低于当时未偿余额的25%的持有人已书面要求受托人根据本契约以其自身名义提起此类行动、诉讼或程序;(iii)该证券持有人或证券持有人应对受托人提供满足其的捍卫费用、费用和债务的担保;(iv)受托人在收到此类通知、要求和担保申请后的90天内,未提起任何此类行动、诉讼或程序;(v)在此90天期间,该系列证券的大部分本金持有人未给予受托人与该请求相抵触的指示。
尽管本保证书中包含的任何条款或本保证书的其他任何条款,任何持有任何安防-半导体的债券的权利,按照该债券规定,在该债券规定的各自到期日(或在赎回的情况下,在赎回日期)或在该各自到期日或赎回日期后提出起诉以强制执行任何该付款的权利,不得在未经该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受损或受影响,并且接受本保证书的安防-半导体明确理解并打算订立,每一系列此类债券的接受者和持有人与其它每一个此类接受者和持有人以及受托人协定,即没有一个或多个此类系列债券的持有人应通过本保证书的任何条款的效力或利用该保证书的任何条款而在任何方式上对任何该类债券的持有人的权利产生任何权利,干扰或损害任何其他该类债券的持有人的权利,或获取或试图获取优先于任何其他该类债券的持有人或优先权,或根据本保证书执行任何权利,除非在本保证书规定的方式下为此类债券的所有持有人的平等、按比例和共同利益。为保护和执行本节的规定,每一位债券持有人和受托人应有权获得法律或衡平法所能给予的救济。
第6.05节权利和救济措施累积;延迟或遗漏不构成放弃 .
(a) 除非另有规定,本条款授予的所有权力和救济措施将被视为累积的,而不排他地维持对受托人或证券持有人的任何其他可用于通过司法程序或其他方式强制执行本债券中包含的契约和协议或就该等债券确立的其他规定的权力和救济措施,只要法律允许。
(b) 未延迟或遗漏受托人或任何证券持有人行使根据上述发生和持续的任何违约事件而产生的任何权利或权力将损害任何此类权利或权力,也不得解释为放弃任何此类违约或默认或默认的默许;并且,除第6.04节的规定外,本条所赋予的受托人或证券持有人的每一项权力和补救措施均可由受托人或证券持有人随时并视为必要时使用,并不时使用。
第6.06节 由证券持有人控制 .
根据第8.04条的规定,在任何系列证券中持有综合本金金额的多数人在存续时间内确定,应有权指导进行任何可用于受托人的补救措施的时间、方法和地点,或行使与该系列有关的受托人所赋予的任何信托或权力;但是,前提是,该指示不得与任何法律规定有冲突,也不得与本契约或将受托人个人责任的规定相抵触。根据第7.01条的规定,如果受托人在其善意裁量下,由受托人的负责人员或受托人确定,该指导的程序,受托人在信托契约法项下的职责下,将使受托人承担个人责任或可能对未参与该程序的安全持有人造成不当损害,则受托人有权拒绝遵循任何此类指示。在存续时间内,受到影响的任何系列证券的综合本金金额的多数人,根据第8.04条的规定,可以代表所有该系列证券持有人放弃本契约所含规定或根据第2.01条设立的履行以及对该系列及其后果的任何过去违约,但不包括因未根据其证券条款按照加速方式到期支付该系列证券的本金或溢价(除非已纠正此类违约并已存入足以支付所有到期利息和本金的金额和任何溢价的款项给受托人(依照第6.01(c)条的规定)。在任何此类放弃之后,所涵盖的违约将被视为已经根据本契约的所有目的得到纠正,公司、受托人和该系列证券的持有人应在此之下恢复其以前的地位和权利;但是此类放弃不得延伸到任何随后或其他违约,也不得损害任何由此产生的权利。
第6.07节 承担支付成本的承诺 .
此契约的各方同意,并且每个证券持有人在接受该证券后将被视为同意,在此契约下执行任何权益或补救的诉讼中,任何法庭均可以酌情要求诉讼当事人提交保证金以支付诉讼费用,并且该法庭可以酌情评估合理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费用,对诉讼当事人作出权益主张或抗辩的诚信和善意充分考虑;但本款规定不适用于受托人发起的诉讼,亦不适用于任何持有任何一系列未偿还证券总本金的10%以上的证券持有人或证券持有人组织发起的诉讼,或者任何持有该类证券的证券持有人发起的为强制执行该类证券的本金((如有)或按此契约约定的到期日支付的利息的诉讼。
第7条
关于受托人
第7.01节 受托人的特定职责和责任 .
(a) 在发生关于某一系列证券的事件违约之前,并且在治愈可能发生的涉及该系列证券的所有事件违约之后,受托人应当承诺履行关于该系列证券的这些特定职责和仅这些特定职责,并且本信托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职责,不应在反对受托人的这份信托文件中加入任何暗含之约。如果某一系列证券已经发生事件违约(未被治愈或放弃),受托人应当行使由本信托文件中授予的关于该系列证券的权利和权力,并在行使中以与一个谨慎人在自身事务进行的情况下应有的等同级别的注意和技能。
(b) 本契约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除受托人对其自身疏忽行为、自身疏忽不作为或自身故意不端行为的责任,但是:
(i) 在某一系列证券发生违约事件之前,并在可能发生的该系列证券的所有此类违约事件得到纠正或放弃后:
(A) 受托人在本信托契约条款规定之下仅应就该系列证券履行职责和义务,对于该系列证券,受托人除了在本信托契约明确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方面不负责任外,不应对该系列证券承担责任,本信托契约不应被解读为对受托人构成任何默示的承诺或义务;
(B) 在受托人无恶意的情况下,受托人关于该系列证券可以毫无疑问地依赖于向受托人提供的并符合本信托契约要求的任何证明书或意见的真实性和表达的正确性;但在任何根据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明确要求向托管人提供的此类证明书或意见的情况下,受托人有责任检查其是否符合本信托契约的要求;
(ii) 受托人不应对托管人有责任人在诚信情况下做出的任何判断错误承担责任,除非证明受托人在查明相关事实时存在过失;
(iii) 受托人在诚信情况下根据持有未偿还债券金额不低于该系列证券的占发行总额不低于一部分的持有人的指示采取或不采取的任何行动,与关于该系列证券有关的任何救济措施或对受托人授予的任何信托或权力的行使的时间、方式和地点,不应对任何债券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承担责任;
托管人对于其根据该系列证券的发行总额不低于持有未偿还债券金额不低于大部分权益持有人的指示在善意情况下采取或未采取任何行动,涉及进行任何救济措施或对受托人根据本信托契约对该系列证券授予的任何信托或权力的行使的时间、方法和地点的任何行动或不采取行动,不负责任;
(iv) 根据本契约,受托人无需动用自己的资金或承担个人财务责任来履行其职责或行使其权利或权力,如果有合理理由相信根据本契约,这些资金或责任的偿还对其来说不太确保,或者没有合适的赔偿来对其承担这种风险;
(v) 受托人不需要就其在此处行使的权力或职责的履行而提供任何债券或担保。
(vi) 受托人有权进行信托书中列举的事项,并不被解释为受托人的职责;并
(vii) 对于本契约下针对某一系列证券委任的其他受托人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任何受托人均无责任或责任;
第7.02节 受托人的部分权利 .
除非在第7.01节另有规定:
(a) 受托人可以确定依赖并在任何决议、证书、声明、文件、意见、报告、通知、请求、同意、命令、批准、保证书、担保或其他由其认为是真实并已由适当方签署或提交的文件或文书上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并受到保护;
(b) 本处提及的公司的任何请求、指示、命令或要求应通过董事会决议或公司授权的任何官员签署的文件充分证明(除非本契约另有具体规定的其他证据);
(c) 受托人可以征求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或书面建议及,如被请求,任何法律意见应视为完整授权并保护,关于在此之下诚实地采取或遭受的任何行动或遗漏;
(d) 受托人不必根据本债券契约的规定行使任何由其授予的权利或权力,除非这些持有人提供给受托人对可能产生的费用、开支和责任合理可接受的担保或赔偿;然而,本文中任何内容并不免除受托人的义务;在发生与一系列证券有关的违约事件(未得到纠正或豁免)时,行使针对该系列证券的权利和权力,依据本债券契约给予的权利和权力,并在行使中与情形下一个谨慎的人所行使或使用的程度一样小心和技巧;
(e) 受托人不对其出于善意而采取或遗漏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且相信该行动是经授权或在本契约赋予其自由裁量权或权力范围内的。
(f) 受托人无需调查诸如任何决议、证书、声明、文件、意见、报告、通知、请求、同意、命令、批准、担保、抵押或其他文件或文档中陈述的事实或事项,或追问公司是否履行本债券项下的承诺,除非被该特定系列的未偿还证券的本金金额不低于持有人(按照8.04款提供的规定确定)的大多数持有人书面请求;然而,如果在合理期限内向受托人支付一定量用于进行这种调查的可能产生的费用、开支或责任,而不是通过本债券条款所提供给受托人的担保,根据受托人的意见,这种支付对受托人的安全性并不是合理可保障,受托人可以要求提供担保或赔偿
作为进行的条件,理事会对这些费用、开支或责任相当满意。每次这种检查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支付,如果由理事会支付,公司应在要求时偿还;
(g) 受托人可以直接执行本契约项下的所有信托或权力,或通过代理人或律师执行本契约项下的任何职责,受托人对其在本契约项下谨慎任命的任何代理人或律师的不当行为或疏忽概不负责;
(h) 无论何种情况下,理事不应对其在本协议项下履行义务的失败或延迟负责或承担责任,该失败或延迟是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因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工作停顿、事故、战争或恐怖主义行为、内乱或军事骚乱、核灾害或自然灾害或天灾、以及公用事业、通信或计算机(软件和硬件)服务的中断、丧失或故障;应理解,理事将尽最大努力,符合银行业公认实践,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尽快恢复履行;
(i) 在任何情况下,理事不应对任何特别的、间接的、惩罚性的或间接损失或损害负责或承担责任,无论该损失或损害的形式如何,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无论理事是否已被告知可能发生这种损失或损害,并不考虑所述行动形式如何;
(j) 理事同意接受并根据本契约发送的未经担保的电子邮件、传真传输或其他类似的未经担保的电子方法的指示或指示;但前提是,此类指示或指示应由提供此类指示或指示的一方的授权代表签署。如果一方选择向受托人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指示(或通过类似的电子方式发送的指示),受托人在其自行决定的情况下选择执行此类指示,则受托人对此类指示的理解将被视为控制。理事不应对直接或间接起因于理事依赖并遵守此类指示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成本或费用负责,尽管此类指示存在冲突或与后来的书面指示不一致。提供电子指示的一方同意承担使用此类电子方法向受托人提交指示和指示所产生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根据未经授权的指示行事的风险,以及第三方截获和滥用的风险。受托人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一份官员证明书,列明在该时刻获得授权向受托人提供官员证明书、公司令单和根据本契约的任何其他事项或指示的自然人和/或职务名称;
(k) 对受托人所授予的权利、特权、保护、豁免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其获得补偿的权利,均得以延伸,并可由受托人在其根据本契约及证券的各项职责下,以及对本契约指定的每位代理人、托管人或其他受雇人士进行强制执行;和
(l) 在没有收到按本契约规定方式的书面通知或受托人的一个负责人员实际了解情况之前,受托人不应被视为已知悉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除非违约事件构成未付清证券利息或本金的情况,而受托人也兼任该证券的付款代理人)。
第7.03条 不对记载或证券发行负责 .
(a) 本文及证券中所载内容应视为公司的声明,受托人对其正确性不承担责任。受托人不对与证券销售有关的任何登记声明、招股说明书或其他文件中的任何声明负责。受托人不对证券的评级或任何评级机构的行为或疏忽负责。
(b) 受托人对本信托或证券的有效性或充分性不作任何陈述。
(c) 受托人不对发行公司的任何证券或该等证券的收益的使用或运用,或根据本契约或根据第2.01条规定而成立的任何规定之下受托方支付的任何款项的使用或运用负责,也不对任何非受托人的付款代理人收到的任何款项的使用或运用负责。
第7.04条 可持有证券 .
受托人或任何支付代理人或安防登记人可以在其个人或任何其他身份下成为具有相同权利的安防的所有者或质权人,就好像它不是受托人、支付代理人或安防登记人一样。
第7.05节 托管的资金 .
受第11.05条款的规定,受托人收到的所有资金在用途或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方式使用之前,应被视为trust,但不需要与其他资金分开,除非法律要求。受托人对其根据本合同收到的任何资金不负利息责任,除非与公司协议支付利息。
第7.06节 补偿和报销 .
(a) 公司应根据需要向受托人支付其作为公司和受托人的服务的报酬,双方应随时书面约定。受托人的报酬不受任何关于明示信托受托人报酬的法律限制。公司应在请求时为受托人支付其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此类费用包括受托人代理人和顾问的合理报酬和费用。
(b) 公司应对受托人在此协议项下的每个身份承担任何损失、责任或费用(包括为自身辩护的费用,以及受托人代理人和顾问的合理报酬和费用),除非在第7.06(c)节中另有规定,该损失、责任或费用是在其作为受托人或代理人行使或履行本契约项下的权力、权利或职责时发生的。受托人应及时通知公司可能寻求赔偿的任何索赔。公司应捍卫该索赔,受托人应在辩护工作中提供配合。受托人可能会委托一名单独的律师,公司应支付该律师的合理费用和费用。未经其同意,公司无需为任何未经其同意的和解支付费用,但其同意不得被不合理地拒绝。此赔偿适用于受托人的高管、董事、雇员、股东和代理人。
(c) 公司无需为受托人或受托人的任何高管、董事、雇员、股东或代理人由于过失或恶意而发生的任何费用或损失提供报销或赔偿。
(d) To ensure the Company’s payment obligations in this Section, the Trustee shall have a lien prior to the Securities on all funds or property held or collected by the Trustee, except that held in trust to pay principal of or interest on particular Securities. When the Trustee incurs expenses or renders services in connection with an Event of Default specified in Section 6.01(a)(iv)Section 6.01(4) or (v)(5), the expenses (including the reasonable fees and expenses of its counsel) and the compensation for services in connection therewith are to constitute expenses of administration under any bankruptcy law. The provisions of this Section 7.06 shall survive the termination of this Indenture and the resignation or removal of the Trustee.
Section 7.07 Reliance on Officer’s Certificate .
Except as otherwise provided in Section 7.01, whenever in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provisions of this Indenture the Trustee shall deem it reasonably necessary or desirable that a matter be proved or
established prior to taking or suffering or omitting to take any action hereunder, such matter (unless other evidence in respect thereof be herein specifically prescribed) may, in the absence of negligence or bad faith on the part of the Trustee, be deemed to be conclusively proved and established by an Officer’s Certificate delivered to the Trustee and such certificate, in the absence of negligence or bad faith on the part of the Trustee, shall be full warrant to the Trustee for any action taken, suffered or omitted to be taken by it under the provisions of this Indenture upon the faith thereof.
Section 7.08 Disqualification; Conflicting Interests .
如果受托人拥有或将取得《信托契约法》第310(b)节所指的“利益冲突”,则受托人和公司应在所有方面遵守《信托契约法》第310(b)节的规定。
Section 7.09 Corporate Trustee Required; Eligibility .
根据本协议,始终应该有一家信托公司负责发行的证券,该信托公司始终是根据美国或任何州或领土的法律或特区的法律组织和开展业务的公司,或者是经委员会允许担任受托人的公司或其他人,根据这些法律获得行使公司委托权力的授权,有至少5,000万美元的合并资本和盈余,并受到联邦、州、领土或特区监管或审查。
如果这样的公司或其他人根据法律或上述监督或检查机构的要求至少每年发布控件报告,则为了本节的目的,该公司或其他人的综合资本和盈余将被视为其最近出版的控件报告中所列明的综合资本和盈余。公司及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被控制或与公司共同控制的任何人都不得担任受托人。如果在任何时候受托人根据本节的规定不再合格,受托人应立即按照第7.10条款指定的方式辞职并产生指定的效果。
第7.10节 辞职和解职;任命继任者 .
(a) 受托人或其后继者可以随时辞任与某一或多个系列的有价证券有关的职务,向公司和该系列的安全持有人书面通知。收到辞职通知后,公司应立即通过董事会的命令,以双份的、由董事会签署的书面文书任命该系列有价证券的继任受托人,其中一份文书交给辞职的受托人,另一份交给继任受托人。如果在发出辞职通知后30天内未有任命并接受任命的继任受托人,辞职的受托人可以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请求任命关于该系列有价证券的继任受托人,或者该系列的任何持有一定时间(至少六个月)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可以代表自己及所有其他类似情况的人向该法院请求任命继任受托人。该法院在此后经过适当通知(视情况而定)后,可以任命继任受托人。
(b) In case at any time any one of the following shall occur:
(c) 若受托人在公司或任何已持有证券至少六个月的合法证券持有人书面请求后未能遵守第7.08节的规定;或
(d) 若受托人按照第7.09节的规定不再具有资格,并在公司或任何此类证券持有人书面请求后未能辞职;或
(e) 若受托人变得无法履行职责,或被裁定破产或无力清债,或自愿申请破产程序,或受托人或其财产的清算人
被委任或同意,或任何公务员为进行复兴、保存或清算而接管或控制受托人或其财产或事务;
因此,在任何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撤换所有安防-半导体的受托人,并通过董事会的书面文件,一式两份,由其出具命令,任命继任受托人,其中一份副本交予所撤换的受托人,另一份交予继任受托人,或者任何持有安全或安全证券至少六个月的诚实持有人可以代表该持有人及所有其他类似处境的人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撤换受托人并任命继任受托人。该法院可以在收到适当和规定的通知后,撤换受托人并任命继任受托人。
(f) 在任何系列证券的规模总本金的持有人可以随时通过通知受托人和公司而移除关于该系列的受托人,并可以在获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为该系列任命继任受托人。
(g) 根据本节的任何规定,关于一系列证券的受托人的辞职或移除以及继任受托人的任命将在继任受托人依照第7.11节规定接受任命后生效。
(h) 根据本条款任命的任何继任受托人可以就一个或多个系列的证券或所有该等系列的证券被任命,并且在任何时候,关于任何特定系列的证券只能有一个受托人。
第7.11条 继任者接受委任 .
(a) 在根据本条款任命了一名就全部证券进行继任受托人的情况下,每位被任命的继任受托人应该执行、承认并递交给公司和即将辞职的受托人一份接受该委任的书面文件,此时即将辞职的受托人的辞职或免职将变得有效,该继任受托人无需再作进一步的行为、行动或转让,即可继承即将辞职的受托人的所有权利、权力、信托和职责;但在公司或继任受托人的请求下,即将辞职的受托人应在根据第7.06条规定支付其应得的任何金额后,签署并递交一份文件,将即将辞职的受托人的所有权利、权力和信托转移给继任受托人,并应适当地转让、移交和交付即将辞职的受托人在此处持有的所有财产和资金。
(b) 在根据本条款任命了就一个或多个(但不是全部)系列的证券进行继任受托人的情况下,公司,即将辞职的受托人以及就一个或多个系列的证券进行继任受托人各应执行并交付本项补充契约,其中每位继任受托人应接受该委任,并其内容包括(i)应包含转让并确认给每位继任受托人即将辞职的受托人与该继任受托人相关的那个或那些系列证券的所有权利、权力、信托和职责所需或理想的规定,(ii)应包含确认即将辞职的受托人对于其未辞职的那个或那些系列证券的所有权利、权力、信托和职责应继续留给即将辞职的受托人所需或理想的规定,以及(iii)应增添或修改根据需要提供或促进由两位或更多受托人管理本项信托所需要的任何本项契约的规定,理解本项规定或此类补充契约中的任何事项均不构成这些受托人共同受托人的关系,每位受托人都是根据本项信托分开管理的信托的受托人,也不应对其他受托人根据本项契约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负责;并且一旦签署并交付该补充契约,即将辞职的受托人的辞职或免职将变得有效,如该补充契约中规定的有效程度,即将辞职的受托人对于其继任受托人的那个或那些系列证券将不再对于其行使任何进一步的责任。
根据本信托书赋予受托人的权利和职责,每位继任受托人,无需进一步行动、契约或转让,即应被授予关于与所任命的继任受托人相关的系列证券的一切权利、权限、信托和责任;但在公司或任何继任受托人的要求下,该离任受托人应当根据相关的补充信托契约,就其根据此信托书持有的与所任命的继任受托人相关的系列证券的财产和资金进行合法转让。
(c) 在任何继任受托人的要求下,公司应当执行所有文件,更完整而确切地将本部分(a)或(b)款项中提及的所有这些权利、权限和信托,据情况分别确定给予并确认给予该继任受托人。
(d) No successor trustee shall accept its appointment unless at the time of such acceptance such successor trustee shall be qualified and eligible under this Article.
(e) 在本条规定的继任受托人接受委任之后,公司应向证券持有人发送关于该受托人在此之下继承的通知。如果公司在继任受托人接受委任之后的十天内未发送此类通知,则继任受托人应在公司费用下发送此类通知。
第7.12条 合并、转变、整合或继承营业 .
信托人合并或转变为的任何公司,或其与之合并或整合的任何公司,或由信托人参与的任何合并、转变或整合所得到的任何公司,或继承信托人全部或实质性全部的公司信托业务,包括本信托书所设立的信托的管理的任何公司,均应为此下信托人的继任者,前提是此类公司应符合第7.08条的规定并在第7.09条的规定下有资格,无需任何签署或提交任何文件或双方的任何进一步行为,尽管本条例有相反规定。如果有任何证券由现任信托人认证但尚未交付,则任何因合并、转变或整合成为此类认证信托人的继任者可以采纳此类认证并将已认证的证券交付,其效果等同于该继任信托人本身认证了这些证券。
第7.13节 优先收集针对公司的索赔 .
受托人应遵守信托契约法第311(a)条的规定,不包括信托契约法第311(b)条所描述的任何债权关系。已辞职或被解职的受托人在其中包括的情况下,将适用信托契约法第311(a)条。
第7.14节 违约通知 .
如果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持续,且该违约事件为受托人的负责人所知晓,受托人应根据信托契约法第313(c)节的规定,在不迟于发生之日后90天及或不晚于被受托人的负责人知晓之日后30天内或当收到书面通知后,将该违约事件的通知发送给每位证券持有人,除非该违约事件已得到纠正;但是,除非涉及未支付任何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果有)或利息的违约,受托人在受托人的负责人善意裁定保护下,可以暂停发送该通知,只要受托人负责人确定该通知暂停符合证券持有人的利益。
第8条
关于证券持有人的事项
第8.01节 证券持有人的行动证明 .
无论本信托文件中何处规定特定系列的证券的占总本金额的多数或特定百分比的持有人可以采取任何行动(包括发出任何索赔或要求、发出任何通知、同意或放弃或采取任何其他行动),在采取任何此类行动时,如系列的该多数或特定百分比的持有人所参与可由该系列证券的所述持有人本人或通过书面委托代理人或代理人签署的任何一种或多种相似性质的文件证明。
如果公司应当向任何系列的证券持有人征求任何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放弃或其他行动,公司可以选择在官员证书证明的情况下,事先确定此系列的录得日期,以确定有权提出此类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放弃或其他行动的证券持有人,但公司没有义务这样做。如果确定了这样的录得日期,可以在此日期之前或之后提出此类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放弃或其他行动,但只有在录得日期营业结束时持有记录的证券持有人应被视为用于确定该系列的优先证券的证券持有人,无论已授权或同意或同意该等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放弃或其他行动的优先证券持有人的比例达到多少,且为此目的,将该系列的优先证券的计算日期视为录得日期;但是,应当提供,除非该证券持有人的授权、同意或同意在录得日期后六个月之内根据本契约的规定变得有效,否则不得生效。
8.02节 由证券持有人证明出具执行 .
根据第7.01节的规定,作为安全持有人(该证明不需要公证)或其代理人或委托人的任何工具的执行证明和任何人持有证券的证明,如果以以下方式进行,将足以证明:
(a) 任何这样的个人签署任何文件的事实和日期可通过任何受受托人接受的合理方式证明。
(b) 证券的所有权应由该证券的证券登记簿证明,或者由该证券的证券登记机构颁发的证书。
受托人可以要求提供此类文件中涉及的任何问题的额外证明,只要受托人认为必要即可。
Section 8.03 Who May be Deemed Owners .
在任何安防-半导体的转让登记之前,公司、受托人、任何付款代理人以及任何安防-半导体注册处可能会将安全注册簿上登记的人视为该安防-半导体的绝对所有者(无论该安防-半导体是否逾期,以及安防-半导体注册处以外的任何人作出的任何所有权告知或书面记录)用于接收该安防-半导体的本金、溢价(如有)和(根据第2.03节的规定)利息的支付以及其他一切目的;无论会对公司、受托人、任何付款代理人还是任何安防-半导体注册处发出任何相反的通知,它们都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Section 8.04 Certain Securities Owned by Company Disregarded .
In determining whether the holders of the requisite aggregate principal amount of Securities of a particular series have concurred in any direction, consent or waiver under this Indenture, the Securities of that series that are owned by the Company or any other obligor on the Securities of that series or by any
Person directly or indirectly controlling or controlled by or under common control with the Company or any other obligor on the Securities of that series shall be disregarded and deemed not to be Outstanding for the purpose of any such determination, except that for the purpose of determining whether the Trustee shall be protected in relying on any such direction, consent or waiver, only Securities of such series that the Trustee actually knows are so owned shall be so disregarded. The Securities so owned that have been pledged in good faith may be regarded as Outstanding for the purposes of this Section, if the pledgee shall establish to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Trustee the pledgee’s right so to act with respect to such Securities and that the pledgee is not a Person directly or indirectly controlling or controlled by or under direct or indirect common control with the Company or any such other obligor. In case of a dispute as to such right, any decision by the Trustee taken upon the advice of counsel shall be full protection to the Trustee.
第8.05节 未来证券持有人的行动具有约束力 .
在在根据本信托契约第8.01节规定向受托人证明任何特定系列证券占该契约中规定的多数或总额本金比例所采取的任何行动之前(但不包括之后),有权采取此类行动的证券持有者之中的任何一名持有人,若所持有的安防被证据表明被纳入同意此类行动的安防之列,可以通过书面通知受托人并在提供第8.02节规定的持有证明后,就此安防撤销此类行动。除上述情况外,任何安防持有人采取的行动都应对该安防持有人以及将来的所有持有人和所有拥有人,以及拿这样的安防进行换股或替代的任何安防的持有人和拥有人具有决定性和约束力,而不论是否就此该安防作出任何注明。在在根据本信托契约规定的特定系列证券中摘取此类行动的多数或总额本金比例的持有人所采取的任何行动对于公司、受托人以及该系列所有安防的持有人都具有决定性和约束力。
第9条
附属契约
第9.01节 未经证券持有人同意的补充债券契约 .
除了本契约另行授权的任何补充契约之外,公司和受托人可以不时并随时入股与本契约有关的补充契约(该契约应符合当时有效的信托契约法的规定),无须取得债券持有人的同意,用于以下一个或多个目的之一:
(a) 为消除本文或任何系列证券中的任何模糊、缺陷或不一致之处;
(b) 遵守第十条规定;
(c) 除了或替代实物证券以外,还可提供非实物证券。
(d) 为了使所有或任何系列证券持有人受益,添加与公司相关的契约、限制、条件或规定(如果这些契约、限制、条件或规定是为了受益于不是所有系列证券的持有人,且声明此类契约、限制、条件或规定明确仅为受益于该系列而包括),使任何这种额外契约、限制、条件或规定中的违约事件的发生,或违约事件的发生和持续,成为违约事件之一,或放弃在本合同授予公司的任何权利或权力;
(e) 添加、删除或修改所载述的证券的授权金额、条款或发行、认证和交付的条件、限制和限定。
(f) 进行任何不会在实质上对任何证券持有人的权利造成不利影响的更改;
(g) 根据本契约或任何系列证券的条款,规定发行并建立任何系列证券的形式和条款和条件,制定任何所要求提供的认证形式,或为任何系列证券持有人增加权利;
(h) 为了证明和确定继任受托人接受此任命;或者
(i) 遵守委员会或任何继任者关于根据信托法项下使本债券合格的任何要求。
受托人特此被授权与公司联合执行任何此类附加债券,并进行可能包含在其中的任何进一步适当的协议和条款,但是受托人不需要进入任何可能影响受托人本身在此债券或其他方面的权利、责任或豁免的附加债券。
根据本章节的规定,任何附属赔款文件均可由公司和受托人在不需要获得任何债券持有人的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执行,即使债券的持有人可以随时进行督促,不顾任何条款的规定。
第9.02节 经证券持有人同意的补充债券契约 .
在每个受到此类补充契约或补充契约影响而流通中的证券的代表持有人同意(根据第8.01节提供的证明)不少于占各系列证券总本金额的多数情况下,当董事会决议授权时,公司和受托人可以不时并在任何时候签订一份或多份补充此处的契约(应符合当时有效的信托契约法的规定),目的是添加任何规定或以任何方式更改或删除本契约或任何补充契约的任何规定,或修改未在第9.01节涵盖的以任何方式修改该系列证券持有人在本契约下的权利;但是,未经当时流通并受影响的每种证券的持有人同意,任何此类补充契约均不得:(a)延长任何系列证券的固定到期日,或减少其本金金额,或减少利息支付的利率或延长支付利息的时间,或减少任何赎回所需的溢价,或者(b)减少上述百分比的证券,其持有人被要求同意任何此类补充契约。
根据本条款,不需要安全持有人批准任何受其影响的系列的特定形式的任何拟议的补充契约,但如果此类同意批准其主要内容即可。
第9.03节 补充债券契约的效力 .
根据本条款或第10.01条的规定,根据此类别的任何补充协议的执行,此契约将被视为根据此等补充协议进行修改和修订,并在此后根据本契约确定、行使和执行受该等修改和修订影响的该类别的证券持有人在这契约下的相应权益、权利的限制、义务、责任和豁免”,并且任何此类补充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将被视为本契约的条款和条件, 对于任何和所有目的而言。
第9.04节 受补充契约影响的证券 .
经补充契约认证和交付的任何系列证券,在根据本条款或第10.01节的规定执行补充契约后,可以贴有公司批准的形式注记,只要该形式符合所述系列可能上市的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关于该等补充契约规定的任何事宜。
如果公司决定如此,经董事会认为修改以使其符合任何补充契约中本契约的任何修改的该系列新证券可能由公司准备,由受托人认证,并用以换取当时仍未偿还的该系列证券。
第9.05节 执行补充契约 .
在公司请求并附有授权执行任何此类补充契约的董事会决议,并在受托人处提交所需同意批准的证明后,受托人应与公司联合执行此类补充契约,除非此类补充契约影响受托人在本契约下或其他方面的权利、职责或免责条款,届时受托人可自行选择但无义务参与该等补充契约。受托人应根据本契约第7.01节的规定,接收董事会证书或法律意见书,作为任何根据本条款执行的补充契约经授权或获准及已遵守执行该补充契约的所有前提条件的确凿证据;然而,须说明的是,与根据本条款建立证券系列条款的补充契约的执行无需提供该董事会证书或法律意见书。
公司和受托人根据本节的规定签署任何补充券条的执行后,公司应(或指示受托人)向所有受影响系列的债券持有人发送通知,概述该等补充券条的主要内容,这些债券持有人的姓名和地址应列于债券登记册上。然而,公司未发送或导致未发送此类通知,或其中存在任何缺陷,并不会以任何方式损害或影响任何此类补充券条的有效性。
第10条
继任实体
第10.01节 公司可合并等 .
本债券契约中所述内容不应阻止公司与任何其他个人(无论是否与公司关联)合并或合并,或公司或其继任者参与的连续合并或合并,或阻止公司或其继任者对公司或其继任者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财产进行出售、转让、转让或其他处置,或几乎全部处置给任何其他个人(无论是否与公司或其继任者关联);但是,公司在此保证并同意,在任何此类合并或合并中(在此类交易中公司不是幸存方的情况下),或在任何此类出售、转让、转让或其他处置(不包括出售、转让、转让或其他处置给公司的子公司)中,根据各系列条款按其金额相应支付所有系列债券的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并按照其纲要的规定,及按照本债券关于各系列或根据本节2.01规定关于该等系列建立的所有契约和条件的约定及履行,应当由该合并形成的实体、公司进行的合并、或将公司合并,并已支付以央的财产进行收购的实体,通过补充券条(该补充券条应符合当时有效的信托契约法的规定)以对于受托人合理满意的形式执行和递交给受托人。
第10.02节 接替实体替代 .
(a) 在任何此类合并、兼并、出售、让与、转让或其他处置的情况下,并在继任实体于附录补充托管协议中承担并向受托人执行并送达形式对受托人满意的第10.01节中规定的所有系列有息证券的责任后,该继任实体应继任公司,并代替公司具有同样效力,就好像它被命名为本公司,并
随之,前身公司应免除根据本证券托管协议和有息证券项下的所有义务和契约。
(b) 在任何此类合并、兼并、出售、让与、转让或其他处分的情况下,在随后发行的证券中可能需进行短语和形式上的变更(但非实质性的)以符合情形。
(c) 本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要求公司在任何人合并或兼并的情况下采取任何行动,其中公司是这种交易的幸存者,或公司以购买或其他方式收购任何其他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无论是否与公司有关联)时。
第11条
履行和免除
第11.01节 满足和解除托管协议 .
如果在任何时候:(a) 公司已经交付给受托人用于注销的一系列证券,并且未交付给受托人进行注销(除了任何已经被销毁、丢失或被盗并已经根据2.07条款得到替换或支付的证券以及已经被公司存入信托或分开并由公司持有的资金或政府债务,随后归还给公司或从该信托中兑付,如11.05条款规定);或者(b) 所有此类特定系列的证券未曾交付给受托人注销,已经到期应付,或按照其条款在一年内即将到期或将在一年内被要求根据令人满意的受托人通知兑付,并且公司应当存入或导致存入作为信托资金的全部金额以货币、政府债务或两者的组合形式,足以根据著名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表达意见,根据写给受托人的书面证明,支付该系列尚未交付给受托人注销的所有证券的全部本金(和任何溢价)以及截至到期日或指定兑付日为止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利息,并且如果公司也支付或导致支付根据公司对该系列应付的所有其他款项,那么此契约应当随之对该系列产生进一步效力,除了2.03、2.05、2.07、4.01、4.02、4.03、7.10、11.05和13.04条款的规定会存续直至到期日或兑付日,此后,7.06和11.05条款将存续至该日期及其之后,并且受托人应在公司要求并由公司承担成本和费用的情况下,执行确认该系列已经得到满足并解除本契约的适当文件。
第11.02节 履行义务 .
如有时,某一系列未交付给受托人用于注销或尚未到期并支付的证券,公司应通过向受托人存入足以在到期日或赎回时支付所有该系列证券的金额或政府债务作为信托资金,包括到期日前未交付给受托人以用于注销、应付本金(如有溢价)和到期日或赎回日之前应付或将应付的利息,如公司还支付或导致支付按照本公司就该系列应支付的其他款项,那么在存入款项或政府债务之后的某个日期,公司根据本契约对该系列的义务应终止并不再生效除了本协议第2.03、2.05、2.07、4.01、4.02、4.03、7.06、7.10、11.05和13.04条款的规定将持续存续直至该证券到期并支付。
此后,第7.06节和第11.05节仍然有效。
第11.03节 存入资金应被保留在信托中 .
所有存放在受托人根据第11.01或11.02款存入的款项或政府债务均应受托并可用于根据规定支付,无论是直接支付还是通过任何支付代理人(包括公司自行担任支付代理人),支付给特定系列证券的持有人,用于支付或赎回该等存入受托人的款项或政府债务。
第11.04节 支付由付款代理持有的资金 .
与本契约的履行和解除有关,根据本契约规定,由支付代理商持有的所有款项或政府债务应在公司要求时支付给受托人,此后,该支付代理商将被免除对该款项或政府债务的进一步责任。
第11.05节 偿还公司 .
信托公司或公司目前持有的任何存放在支付代理或受托人处的款项或政府债务,用于支付特定系列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或利息,若超过两年未被持有此类证券的持有人领取,自该等证券的本金(和溢价,如有)或利息到期支付日起计算,或适用的未领取遗产法或被遗弃或无人认领财产法中规定的其他较短期限,则应于每年5月31日或公司要求时偿还给公司,或(若目前由公司持有)则可免除该信托责任;此后,支付代理和受托人应解除对该等款项或政府债务的进一步责任,并有权领取该等支付的证券持有人只能作为普通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支付。
第12条
创始人、股东、管理层和董事的豁免权
第12.01节 无追索权 .
本债券的任何义务、契约或协议,或任何安全的索赔,或由此产生的索赔或其他有关权利,在本债券、公司任何前身或后继公司,或任何在职、离职或未来的公司董事、股东、官员,无论是直接追究责任还是通过公司或任何前身或后继公司追究责任,均不得以任何宪法、法令或法律规定的方式,或通过征收任何评估或罚款或其他方式予以追究;特此明确理解,本债券及其发行的债务仅为公司债务,因此无论公司或任何前身或后继公司的创始人、股东、官员或董事在任何名义下均不承担个人责任,也不因本债券授权的债务的设立,或因本债券或所含债券中的义务、契约或协议,或由此而导致的义务,承担或应承担任何个人责任;并且明确放弃并解除因本债券授权的债务的设立,或因本债券或所含债券中的义务、契约或协议,或由此而导致的义务而对于每位公司的创始人、股东、官员或董事在任何名义和性质下的任何个人责任,无论是普通法或以公平法或宪法或法令的方式,及对每位公司的创始人、股东、官员或董事因本债券授权的债务的设立,或因本债券或所含债券中的义务、契约或协议,或由此而导致的义务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索赔,特此明确放弃和解除,作为本债券的执行条件和对价。
第13条
其他条款
第13.01节 对继任者和受让人的影响 .
本契约中由公司或代表公司的任何人所做出的所有契约、协议、承诺和协议,无论是否表达,均对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第13.02节 继任者的行动 .
根据本契约的任何规定,公司的任何董事会、委员会或官员授权或要求进行的任何行为或程序,可以由任何在该时间为公司的合法继任者的对应董事会、委员会或官员以同等的效力进行和执行。
第13.03节 公司权力的放弃 .
公司经由由董事会授权并交付给受托人的书面工具,可以放弃公司保留的任何权力,从而该被放弃的权力对于公司和任何继任的公司均终止。
第13.04节 通知 .
除非本信托契约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根据本信托契约的任何规定要求或允许受托人、证券登记处、本信托或证券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向公司发出、提出或送达通知、请求或要求,均可通过邮寄一等邮件(预付邮资),寄送至以下地址(在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受托人提交另一地址之前有效):任何由公司或任何持有证券人或任何其他人根据本信托契约向或对公司发出的通知、选择、请求或要求,或向受托人发出的通知、选择、请求或要求,即使以书面形式在受托人的公司信托办事处发出或进行,仍应视为已经充分发出或作出,对所有目的而言。
第13.05节 适用法律; 禁止陪审团审判权 .
本信托和每个证券应受纽约州内部法律的支配和解释,但为了适用信托合同法,除外。
在适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本协议的各方以及证券的持有人,特此放弃在与本债券证文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任何诉讼中享有的陪审团审判权利。
第13.06节 将证券视为债务 .
预计证券将被视为负债,而不是作为联邦所得税用途的权益。本契约的条款应解释以进一步实现这一目的。
第13.07节 视条件先决条件的证书和意见 .
(a) 根据本契约的任何规定,公司要求托管人根据本契约的任何规定采取任何行动时,公司应向托管人提供一份官方证书,声明本契约规定的所有先决条件(不包括根据第13.12节交付的证书)与拟议行动相关的条件均已遵守,并在请求时,提供一份律师意见书,声明在该律师看来,所有这些先决条件均已遵守;但对于此类要求或要求,根据本契约与该特定要求或要求有关的任何规定明确要求提供此类文件的情况下,无需提供额外的证书或意见。
(b) 本契约规定的每份证书或意见,并与本契约有关的与本契约中的条件或契约的合规性有关的任何,均应包括(i)声明作出该等证书或意见的人已经阅读了该等契约或条件;(ii)简要说明了作出该等证书或意见中包含的声明或意见所依据的审查或调查的性质和范围;(iii)声明根据该等人的意见,他已经进行了足够的审查和调查,以使他能够对该等契约或条件是否已遵守表达见解;和(iv)声明该等人的意见是否认为该等条件或契约已遵守。
已遵守的声明;和(iv)声明是否该等人的意见认为该等条件或契约已遵守。
第13.08节 商业日付款 .
除非根据2.01节根据董事会决议提供,并在一份官方证书中载明,或在本契约的一份或多份补充契约中设定,在任何证券的利息或本金到期日或任何证券的赎回日期不是商业日的情况下,那么利息或本金(如有溢价)的付款可在接下来的一个商业日进行,具有与在名义到期日或赎回日进行的相同的效力和效果,并且在该名义日期之后的期间内不应计息。
第13.09节 与信托契约法相冲突 .
第13.10节:分部
本信托可以用任意数量的部分进行执行,每个部分都是原件,但这些部分一起构成一份相同的文件。通过传真或PDF传输交换此信托和签名页的副本,应视为已向此处所有方当事人有效执行和传递此信托:这样的电子签名为所有目的提供的原始签名。
第13.10节 备份 .
本契约可经任意数量的副本签署,每份副本均为正本,但这些副本共同构成同一份文件。通过传真或PDF传输交换本契约的副本和签名页应视为有效的签署和交付,可用作各方的原契约替代品。通过传真或PDF传输的各方签名应视为其任何目的上的原始签名。
第13.11节 可分离性 .
如果基于任何原因本证书或任何系列的证券含有的任何规定在任何方面被视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此种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性不会影响本证书或此类证券的其他规定,而本证书和此类证券应视为如果此类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的规定从未包含在此处或其它地方。
第13.12节 遵守证书 .
公司应在任何系列证券未偿还的任何财政年度结束后的120天内向受托人交付一份主管证明书,陈述签署人是否知道在该财政年度发生过任何违约事件。该证书应包含公司的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或首席会计官的认证,证明已对公司的活动和根据本契约的履行进行了审查,并且公司已经遵守了本契约下的所有条件和契约。对于本第13.12条款的目的,该合规性应当不考虑本契约规定的任何宽限期或通知要求。如果公司的官员签署此类证书并知晓存在任何违约事件,该证书应描述任何此类违约事件及其状态。
Section 13.13 U.S.A Patriot Act.
各方在此承认,根据美国爱国者法案第326条款的规定,托管人与所有金融机构一样,为了帮助打击恐怖主义和洗钱行为,需要获取、验证和记录确认与托管人建立关系或开设账户的每个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信息。本托管契约的各方同意提供托管人所要求的此类信息,以满足美国爱国者法案的要求。
Section 13.14 Force Majeure .
In no event shall the Trustee, the Security Registrar, any paying agent or any other agent under this Indenture be responsible or liable for any failure or delay in the performance of its obligations hereunder arising out of or caused by, directly or indirectly, forces beyond its control, including without
limitation, strikes, work stoppages, accidents, acts of war or terrorism, civil or military disturbances, nuclear or natural catastrophes or acts of God, and interruptions, loss or malfunctions or utilities, communications or computer (software and hardware) services; it being understood that the Trustee, the Security Registrar, any paying agent or any other agent under this Indenture shall use reasonable efforts which are consistent with accepted practices in the banking industry to resume performance as soon as practicable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Section 13.15 Table of Contents; Headings .
本债券契约的目录和各条款标题的插入仅为便于参考,不应视为本契约的一部分,并不会修改或限制本契约的任何条款或规定。
鉴于上述事实 ,根据上述日期,各方特此使本合同正式签署。
UNITY SOFTWARE INC.
作者: 姓名: 标题: 【受托人】 ,作为受托人
作者: 姓名: 标题:
交叉参考表 (1)
1939年信托契约法修正案的一部分 契约条款第 310(a) 7.09 310(b) 7.08 7.10 310(c) 不适用 311(a) 7.13 311(b) 7.13 311(c) 不适用 312(a) 5.01 5.02(a) 312(b) 5.02(c) 312(c) 5.02(c) 313(a) 5.04(a) 313(b) 5.04(b) 313(c) 5.04(a) 5.04(b) 313(d) 5.04(c) 314(a) 5.03 13.12 314(b) 不适用 314(c) 13.07(a) 314(d) 不适用 314(e) 13.07(b) 314(f) 不适用 315(a) 7.01(a) 7.01(b) 315(b) 7.14 315(c) 7.01 315(d) 7.01(b) 315(e) 6.07 316(a) 6.06 8.04 316(b) 6.04 316(c) 8.01 317(a) 6.02 317(b) 4.03 318(a) 13.09
(1) 此交叉参照表不构成信托契约的一部分,并不影响对其任何条款或规定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