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览32.1
根据第906条的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斯利法案》,美国法典第10条第1350条
就HA Sustainable Infrastructure Capital, Inc.(以下简称“本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预计于即日或前后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以下简称“报告”),本人Jeffrey A. Lipson,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及总裁,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斯利法案》第18条美国法典第1350条作出保证:
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关键方面公允地呈现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结果。
本声明并非意指为1934年证券交易法目的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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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年11月8日 | 作者: | /s/ Jeffrey A. Lipson |
| 名字: 职称: | Jeffrey A. Lipson 行政总裁兼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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