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采纳的18 U.S.C. 第1350节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aersale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第10-Q表格(“公司”)的季度报告(“报告”),我,aersale公司首席财务官Martin Garmendia,在此特此声明,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18 U.S.C. § 1350,据我所知:
(1) | 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
(2) |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
日期:2024年11月8日 |
| 作者: | Martin Garmendia |
| | | Martin Garmendia |
| | | 首席财务官 |
| | | (财务总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