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31.1
首席執行官的認證
根據第302條款的規定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
我,Edward Kovalik,證明:
1. 我已經審閱了Prairie Operating Co.的這份季度報告表格10-Q;
2.基於我的知識,本報告不包含任何虛假的材料事實陳述或者遺漏的實質性事實陳述,這些陳述需要在發表陳述的情境下,在本報告所涵蓋的期間內被公正地表述;
3.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括的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以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展示了報告期內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結果和現金流量;
4. 其他負責認證人和本人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證券交易法》規則13a–15(e)和15d–15(e)中定義的)以及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如《證券交易法》規則13a–15(f)和15d–15(f)中定義的)
a) | 設計將謝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通過其他人在編制本報告期間內向我們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 |
b) | 設計了這樣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促使這些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設計以依據普遍公認會計原則爲外部目的可靠地報告財務情況和編制財務報表,以提供合理的保證; | |
c) | 日期:2024年5月1日 | |
d) |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在註冊人最近的財政季度內發生的任何影響到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系統的重大變化,或者合理可能對註冊人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變化; |
5. 其他註冊人員的負責人和我已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向註冊人員的核數師和董事會董事會(或履行相應職能的人員)披露:
a) | 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或操作中存在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這種缺陷和弱點有可能對本註冊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並且 | |
b) | 有關本註冊人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在試圖影響本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詐問題已在本登記人的最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估中揭示。 |
日期:2024年11月8日 | 作者: | /s/ Edward Kovalik |
Edward Kovalik | ||
主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