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13.2
信安金融主管之認證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
關於銀河薪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20-F表格的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我,Wai Cheung Yeung,公司的財務長,在此證明,根據美國刑法第18條第1350條,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法規,據我所知:
1. |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 |
2. |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就所有重要方面而言,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運結果。 |
日期: 2024年11月8日
作者: | /s/ Wai Cheung Yeung | |
姓名: | Wai Cheung Yeung | |
職稱: | 財務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