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tr-20240930xex31d1.htm EX-31.1 美國

附表31.1

認證

我,Ellen R. Gordon,證明:

1. 我已審閱tootsie roll industries公司的這份10-Q季度報告;

2.據我所知,本報告不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遺漏必要的重要事實,以在製作這些陳述的情況下使這些陳述不具有誤導性,涉及本報告所涵蓋的期間;

3.據我所知,財務狀況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以及此報告中包含的其他財務信息,全面準確地反映出報告期間內簽約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情況;

4. 公司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條規中定義)以及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如《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條規中定義)以及對公司已進行:

a) 設計了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們監督下促使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與公司相關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在報告準備期間由各實體內其他人員向我們知曉,特別是在這份報告被準備期間。

b) 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以便根據通用會計準則爲外部目的提供對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財務報表編制的合理保證;

c) 根據此評估結果評估了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提出了我們關於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截至本報告覆蓋的期間結束;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註冊人最近財政季度發生的註冊人內部財務報告的任何變化(以年度報告爲例,註冊人的第四財政季度),該變化對註冊人的內部財務報告產生了重大影響,或者有合理可能對註冊人的內部財務報告產生重大影響;並

5. 公司的另一認證官員和我根據最近一次內部控制評估向公司的核數師和董事會董事會(或執行與等效職能的人)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設計或運作存在的實質性缺陷,如果可能會對註冊人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和

b) 任何涉及與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重要角色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的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大。

日期:

2024年11月8日

作者:

ELLEN R. GORDON

Ellen R. Gordon

主席和首席

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