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由信安金融高管進行認證
根據2002年《薩班斯- 恩斯利法案》第906節的規定
關於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報告在美國商品基金有限合夥公司("註冊人")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10-Q表格("報告"),我,作爲註冊人的普通合夥人美國商品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的首席財務官斯圖爾特·P·克蘭森,在此證實,在我所知情況下:
(1)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正版的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
(2)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表現了註冊人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日期:2024年11月8日 | 作者: | /s/ Stuart P. Crumbaugh |
| 姓名: | Stuart P. Crumbaugh |
| 標題: | 首席財務官 |
| | 美國商品基金有限責任公司 |
| | 美國天然氣基金有限合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