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報表31.2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302條款的認證
我,Anela Jonas證明:
1. 我已查閱Westamerica Bancorporation的10-Q表格報告;
2.根據我的知識,本報告不包含任何關於重大事實的不實陳述或遺漏未能在制訂陳述時必需的重大事實,並且在所涉及期間,根據當時的情況,所作的陳述沒有誤導性;
3.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括的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準確地表達了報告期內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4.申報人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申報人的信息披露控制程序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程序(如交易所法規13a-15(e)和15d-15(e)中所定義的)(如交易所法規13a-15(f)和15d-15(f)中所定義的);
(a)設計或指導下屬設計了能夠合理解決內部控制缺陷和財務報告操作不當的披露控制和程序,這些缺陷和操作可能會對註冊人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良影響;
(b)設計或指導下屬設計了內部控制過財務報告,以便按照通用會計原則爲外部目的提供有關財務報表的可靠性保證;
(c)根據該評估,評估了註冊人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提出了我們對該評估基礎上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結論,截止到本報告涵蓋期的結束;以及
(d) 報告中披露了申報人的內部財務控制發生的任何變化,該變化發生在申報人最近的財政季度內(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申報人的第四個財政季度),並且此變化對申報人的內部財務控制造成了或者有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以及
5. 申報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已根據我們最近的內部財務控制評估向申報人的核數師和申報人的董事會董事(或執行相同職能的人)披露了:
(a)在財務信息的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方面合理可能對註冊人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的內部控制的設計或運營中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以及
(b)任何涉及管理或其他在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中發揮重要作用的員工的欺詐,無論是否重要。
安妮拉·瓊斯 | |
安妮拉·瓊斯 | |
高級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 | |
日期:2024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