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32.2
首席财务官的认证
根据《美国法典》第 18 节 1350
关于提交截至本季度的10-Q表季度报告2024 年 9 月 30 日 (“报告”)由艾姆斯国家公司(“公司”)撰写,下列签署的公司高管特此证明:
1。该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以及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列出了公司截至本报告及报告所涉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为此,下列签名人已自该认证之日起执行本证书,以昭信守 2024 年 11 月的第 8 天.
来自: /s/ 贾斯汀 C. 克劳森 | |
贾斯汀·克劳森,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