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览32.1
首席执行官和信安金融主管的证明
根据
18 U.S.C. 第1350条,
根据采用的方式采纳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我,Dave Girouard,根据经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草据第18节U.S.C.第1350条的条款,并据萨班斯-豪利法第906条的采纳,证明Upstart Holdings, Inc.截至2024年9月30日结束的第10-Q表格的季度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且该季度的报告中此10-Q表格蕴涵的信息在所有重大层面上也公允地呈现了Upstart Holdings, Inc.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结果。
| | | | | | | | |
日期:2024年11月7日 | 作者: | /s/ 戴夫·吉罗亚德 |
| 名字: | 戴夫·吉罗亚德 |
| 职称: | 行政总裁兼总裁 |
| | (首席执行官)
|
我,Sanjay Datta,在《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采纳的《美国刑法典》第1350条的基础上,证明Upstart Holdings, Inc.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结束的10-Q表格全面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并且该10-Q表格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实质方面公平地呈现了Upstart Holdings, Inc.的财务状况和营运成果。
| | | | | | | | |
日期:2024年11月7日 | 作者: | /s/ Sanjay Datta |
| 名字: | Sanjay Datta |
| 职称: | 财务长 |
| | (信安金融主要财务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