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6 lite-q1fy25xex322.htm EX-32.2 文件

展览32.2
 
lumentum holdings inc.
根据第906节进行证明
根据《2002年沙宾法案》的决议采纳
 
关于Lumentum Holdings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28日止的第三季度10-Q表格,已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人Wajid Ali,该公司执行副总裁兼财务长(首席财务官),特此在本文日期向美国法典第18章第63章第1350条的范围内作出证明,据我所知最好:

1.              该报告完全 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                报告中所包含的资讯,在所有重要领域都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成果。

此证明书尚未且不应被视为已向证券交易委员会"交易所"提交。

 
日期:2024年11月7日
 
 
/s/ 瓦吉德·阿里 
瓦吉德·阿里  
执行副总裁兼财务长
 
(信安金融主要财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