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展览32.1
首席执行官对季度报告的认证
我,Paul W. Graves,Arcadium锂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根据我所知,特此证明符合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18 U.S.C. 1350条款:
(1)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条的要求;并
(2)报告中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揭示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4年11月7日
| | |
/s/ Paul W. Graves |
|
Paul W. Graves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