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1
证明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款,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节
关于EnLink Midstream, LLC (本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报告,本公司已在今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之相关报告(本报告),特此,Jesse Arenivas,EnLink Midstream Manager, LLC的首席执行官,以及Benjamin D. Lamb,EnLink Midstream Manager, LLC的首席财务官,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18 U.S.C.第1350条》,据其所知:
(1)报表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款的要求;并且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表现了注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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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7日 | JESSE ARENIVAS |
| Jesse Arenivas |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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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7日 | BENJAMIN D. LAMB |
| Benjamin D. Lamb |
| 首席财务官 |
已向登记者提供了《第906节要求的控件文件》的正式签署副本,并将由登记公司保留并在请求时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上述证明正在作为报告的附件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