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致富金融(臨時代碼)主管財務證明
根據18 U.S.C.第1350條。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
我,Elena Gomez,根據Sarbanes-Oxley法案2002年第906條所採用的18 U.S.C.第1350條作出證明,確認Toast, Inc.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表格,根據本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文件,完全符合1934年修訂版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該第10-Q表格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完全呈現了Toast, Inc.的財務狀況和營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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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7日 | | 作者: | /s/ 艾琳娜·戈麥斯 |
| | 名字: | 艾琳娜·戈麥斯 |
| | 職稱: | 財務長 |
| | | (首席財務官和首席會計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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