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32.2
根据认证要求
致: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卡拉特包装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报告附带的表格10-Q,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特此根据《18 U.S.C. 第1350条》和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采纳,本人谨代表本人自知自信地证明:
(1)该报告完全遵守修改后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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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 | | 作者: | /s/ Jian Guo |
| | | 建国 首席财务官 (信安金融及会计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