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02 3 bmrc-ex3102_20240930x10q.htm EX-31.02 文件

展品31.02

根据13a-14(a)/15d-14(a)规则的首席财务官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的规定采纳

我,Tani Girton,证明:

1.    我已审阅马林银行(该注册公司)的10-Q表格的季度报告

2.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充分、真实反映了本报告中所列举的期间内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3.    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所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平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对于所报告的期间有效;

4.    该公司的另一位认证官员和我负责确立和维护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3a-15(e)条和第15d-15(e)条定义)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3a-15(f)条和第15d-15(f)条定义)的责任。

(a)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些披露控件和程序,或导致这些披露控件和程序被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员在编制本报告的时期内向我们了解;
(b)    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促使这些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设计以依据普遍公认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可靠地报告财务情况和编制财务报表,以提供合理的保证;
(c)    在本报告中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该评估基于本报告结束时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提出了结论;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注册人内部控制发生的任何变化,这些变化发生在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内(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是注册人的第四财政季度),这些变化对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控制产生了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5.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注册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相同职能的人士)披露:

(a)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或操作中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进行了披露,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会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b)    任何包括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员工参与的欺诈,无论大小。

2024年11月8日 
 /s/ Tani Girton
日期 
Tani Girton
执行副总裁兼
  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