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览 32.01
根据18 U.S.C. §1350,并根据§906规定的采纳
关于《萨班斯-豪利法案》2002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马林银行(注册人)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10-Q表格的季度报告,根据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特此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906规定的18 U.S.C. §1350进行认证:
1) 该10-Q表格完全符合第13(a)或15(d)节的要求
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 和
2) 该10-Q表格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呈现
就注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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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 | | /s/ Timothy D. Myers |
日期 | | Timothy D. Myers |
| | President & |
| | 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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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 | | 谭尼·格顿 |
日期 | | 谭尼·格顿 |
| | 执行副总裁兼 |
| | 首席财务官 |
此证书随每份报告一起提供,依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除依据该法案对萨班斯-豪利法案的要求外,不得视为注册人根据1934年修正案的证券交易法第18条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