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31.1
认证
我,David J. Nasca,证明:
1. 我已经审阅了这份10-表格的报告Q 的艾文斯班克股份公司董事会;
2. 在我所知情的范围内,根据制作该报告时的情况,在该报告所涵盖的期间内,本报告不包含任何虚假陈述或遗漏必要的实质性事实而导致上述陈述在的情况下,对期间所述事项具有误导性;
3.在我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报告中所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已充分真实地反映了所述期间注册人的财务状况、营业成果和现金流量;
4.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规定)以及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如《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规定)对于公司并且已经:
a)设计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措施,或导致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措施被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以确保与注册者(包括其合并子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由这些实体内部的其他人员向我们披露,特别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b)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促使这些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设计以依据普遍公认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可靠地报告财务情况和编制财务报表,以提供合理的保证;
c) 评估了注册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此评估在本报告中呈现了有关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该结论基于此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的结论。
d) 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内发生的有关注册人内部控制的任何变化,该变化已经或者可能会对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产生重大影响;且
5. 注册人的其他证明主管和我已经披露了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注册人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同等职能的人员)披露了所有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中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些缺陷或弱点有可能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a) 所有设计或操作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中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缺陷,这些缺陷可能会对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和
b) 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公司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中起重要作用的雇员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涉及重大事项。
日期: 08, 2024
/s/ 大卫·J·纳斯卡
David J. Nasca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签名:/s/ Ian 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