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evbn-20240930xex32_1.htm EX-32.1 展品321

附件32.1





首席執行官和財務主管的認證

根據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做法,18 U.S.C.第1350節說明: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我,David J. Nasca,Evans Bancorp, Inc.的總裁兼首席執行官,根據《美國法典》第1350條,並採納了《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特此聲明,我據悉:(1) 每季度Report of Evans Bancorp, Inc.的10-Q表格 財政年度 季度 結束 九月  30, 2024 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節的要求,並且(2)所包含的信息 第10-Q表的季度報告 在所有重要方面,準確反映了Evans Bancorp, Inc.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的情



日期:   08, 2024







 

由:

/s/ 大衛·J·納斯卡

姓名:

David J. Nasca

頭銜:

P居民和首席執行官



簽名:/s/ Ian 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