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录 32.3
证明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款,
根据采用的方法,
《发行证券法》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
关于辛克莱广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四季度报告,根据今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以下简称“报告”),我,公司首席执行官克里斯托弗·S·里普利特,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美国18 U.S.C. 第1350条规定,据我所知,特此证明:
(1)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并
(2)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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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克里斯托弗·里普利 | |
克里斯托弗·里普利 | |
首席执行官 | |
2024年11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