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a2024q3exhibit321-ceo906.htm EX-32.1 文件

展览32.1
主管人员的证明书

执行长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利法案第906条所在的18 U.S.C. § 1350条,道格拉斯厄梅特公司(下称“公司”)的签署主管人员特此证明,根据该主管人员的了解,以下是证明:
 
(i)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下称“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这两个条款依据修订法案适用;且
(ii)报告中所含资讯正确全面地呈现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4年11月8日By:JORDAN L. KAPLAN
  Jordan L. Kaplan
  总裁兼执行长

已向公司提供《第906条要求之书面陈述》的签署原本,并由公司保留,并在证券交易所或其工作人员要求时提供。
 
上述证书纯为附随该报告而根据18 U.S.C. §1350提供,并非为修订后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8条而提交,亦不得被引用至公司任何在或此日期之后做出的申报,无论该申报中是否有一般引用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