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覽32.1
根據美國法典第1350條規定作出的證明
(根據2002年薩班尼斯-Oxley法案第906條條款採納)
有關麥克莫蘭銅金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表格季度報告,根據本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公司總裁暨首席執行官凱薩琳·L·夸克,特此依據已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所頒布的18 USC第1350條進行認證,據其所知:
(1) 本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
(2) 报告内的信息,在所有主要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日期:2024年11月8日
| | | | | | | | |
| | |
| 作者: | /s/ 凱薩琳·L·奎爾克 |
| | 凱薩琳·L·奎爾克 |
| | |
| | 首席執行官 |
已向公司提供《第906條要求之書面陳述》的簽署原本,並由公司保留,並在證券交易所或其工作人員要求時提供。
本證書不得被視為公司根據1934年修訂的證券交易法第18條的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