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32.1
根據18 U.S.C.條款1350,行政長官的證明
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
與SmartKem,Inc.(以下簡稱“公司”)彙編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十字季報表格10-Q相關根據瞭解,本報告(以下稱“報告”)已在今日與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公司的行政長官Ian Jenks在此證明依據18 U.S.C.條款1350,
(1) | 此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第13(a)或15(d)條款的要求;並且 |
(2) | 報告中所包含的內容,確實地呈現了公司財務狀況和營運成果,並在所有重要方面符合要求。 |
日期: 2024年11月8日
| | |
| 作者: | /s/ Ian Jenks |
| 名字: | 伊恩・詹克斯 |
| 職稱: | 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