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基本報表32.1
首席執行官的認證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節的規定
本公司首席執行官Vivek Shah,根據Sarbanes-Oxley法案的第906條所採納的《美國法典》第18節第1350條,特此作證:
1.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10-Q表格隨附的季度報告(「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訂版《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節的要求;並
2.報告所包含的信息全面而正確地展示了Ziff Davis, Inc.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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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 VIVEk SHAH | |
| | 維韋克·沙 | |
日期: | 2024年11月8日 | 首席執行官兼董事 簽名:/s/ Ian Lee | |
根據2002年《薩班斯-歐克斯法案》第906條的要求,必須提供一份已簽署的原件,或其他認證、確認或以其他方式接納在本書面聲明的電子版本中出現的簽名的文件,該文件已提供給公司,並將由公司保留,並根據要求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