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证明
依据通过的18 U.S.C. SECTION 1350条款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NeoVolta公司2024年9月30日结束的第3季度的季度报告,如本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以下简称“报告”),我,注册人首席执行官H. Ardes Johnson,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斯利法案第906条采用的《18美国法典》第1350条,据我所知,特此证明:
(1) |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以及 |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核心方面公正地呈现了注册人在指定日期和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
/s/H. Ardes Johnson
H. Ardes Johnson
首席执行官
签名:/s/ Ian Lee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