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 31.1
认证
我,Marc Fogassa,证明:
(1) | 我 已审阅Atlas Lithium Corporation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 |
(2)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关于实质性事实的虚假陈述,也未省略任何必要的重要事实,使得事实陈述带有误导性,特定于本报告所涉及的时期。 |
(3)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如实地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以及在本报告所示的期间; |
(4) | 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件和程序(定义见于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以及基本报表的内部控制(定义见于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以供公司使用,并已经: |
(a) | 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引起了这样的披露控制程序,以确保该公司(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被其他公司内人员在本报告编制期间特别知晓; | |
(b) | 设计了这样的内部控件以供基本报表。或者在他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内部控件,以便根据普遍公认的会计准则为外部用途提供对基本报表可靠性和制作的合理保证; | |
(c) | 评估了该公司的披露控制程序的效力,并在本报告中根据此类评估展示了有关披露控制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以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为基础;并 | |
(d) |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公司内部控件在公司最近财政季度发生的任何变化(如果是年度报告,则为公司的第四财政季度)会对公司的内部控件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有合理理由认为会对公司的内部控件产生重大影响;并 |
(5) | 公司的其他主管官员和我根据我们对基本报表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价,向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会(或履行相同职能的人)披露了: |
(a) | 设计或运营内部财务控制中重要的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影响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并且 | |
(b) | 公司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有关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材料性与否,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公司内部控制上具有显著角色的雇员。 |
日期:2024年11月8日 | |
首席执行官 | |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