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31.2
认证
我,Tiago Miranda,证明:
(1) | 我已审阅Atlas锂矿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10-Q; |
(2)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关于实质性事实的虚假陈述,也未省略任何必要的重要事实,使得事实陈述带有误导性,特定于本报告所涉及的时期。 |
(3)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如实地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以及在本报告所示的期间; |
(4) | 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中定义)以及内部基本报表控件(如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中定义)以供公司使用,并已经: |
(a) | 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引起了这样的披露控制程序,以确保该公司(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被其他公司内人员在本报告编制期间特别知晓; | |
(b) | 设计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在其监督下导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根据普遍公认的会计准则为外部目的提供对财务报告可靠性和财务报表编制的合理保证; | |
(c) | 评估了该公司的披露控制程序的效力,并在本报告中根据此类评估展示了有关披露控制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以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为基础;并 | |
(d) |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公司最近财政季度(如果是年度报告,则为公司的第四财政季度)发生的任何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有合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并 |
(5) | 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根据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报告的最新评估向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员)披露了: |
(a) | 设计或运营内部财务控制中重要的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影响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并且 | |
(b) | 公司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有关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材料性与否,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公司内部控制上具有显著角色的雇员。 |
日期: 2024年11月8日 | Tiago Miranda |
Tiago Miranda | |
首席财务官 | |
(首席财务及会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