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3 conformedex311brlt-certifi.htm EX-31.1 文件
展品31.1
认证

我,贝丝·格尔斯坦,证明:

1.我已经审阅了Brilliant Earth Group, Inc.的季度报告10-Q;

2.在我所知情的范围内,根据制作该报告时的情况,在该报告所涵盖的期间内,本报告不包含任何虚假陈述或遗漏必要的实质性事实而导致上述陈述在的情况下,对期间所述事项具有误导性;

3.在我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报告中所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已充分真实地反映了所述期间注册人的财务状况、营业成果和现金流量;

4.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对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证券交易法规》13a-15(e)和15d-15(e)定义)以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根据《证券交易法规》13a-15(f)和15d-15(f)定义)。我们已经:

(a) 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使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得以设计,以确保与公司及其合并附属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在这些机构内的其他人员向我们了解,特别是在本报告准备期间;

(b) 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提供合理保证,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按照一般公认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编制基本报表;

根据这样的评估,我们已经评估了注册者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并在本报告中就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乃至于该报告期末所作出的评估做出了结论;

在本报告中,我们已经披露了注册者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方面在最近财年度内发生的任何变更(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注册者第四个财季),该变更对注册者的内部控制过程产生了或可能产生了重大影响;

5. 根据我们最近的内部金融信息控制评估结果,注册者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已向注册者的审计师以及董事会董事会(或执行相应职能的人员)披露了:

    (a) 设计或控件内部控制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会不利影响注册人的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并且

    (b) 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在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其他员工的欺诈,无论其是否严重。


日期:2024年11月8日                    
通过: /s/ 贝斯·格斯坦                  
姓名:贝斯·格斯坦
职务:首席执行官
(信安金融执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