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根据美国法典第18节、第1350条款的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的规定采用的条款
关于豪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表的季度报告(“报告”),如今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的文件,本人,签署人根据根据已制定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依据18 U.S.C.第1350条,据我所知,证明: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和
(2)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方面均如实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结果。
日期:2024年11月8日
通过: /s/ Beth Gerstein
姓名: Beth Gerstein
头衔:首席执行官
(信安金融执行长)